1930年代初的北大文科人事变革

作者: 王晴飞

内容摘要: 1930年前后,北大文科发生一次重大的人事变革,主要是校长蒋梦麟结合胡适、傅斯年等所谓的“英美派”彻底取代朱希祖、马裕藻等“法日派”,对此后北方学界的学风影响颇大。本文从制度、人事等方面对此次变革的原因和过程进行分析。

1920年代中期以后,北京时局动荡,学者教授大批南下,复因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北大颇有衰颓之势。1930年,蒋梦麟辞去教育部长之职,再度出任北大校长,通盘筹划,网络人才,试图实现“北大中兴”。

在1920年代,北京大学几乎一直是蔡元培长校,在引用人才方面,奉行“兼容并包”主义;在学校制度方面,则推行教授治校制度,以评议会为学校最高权力机关。尤其是在相当一部分时间里,蔡元培并不到校,由在北大根基不深的蒋梦麟代理[1],评议会更得以在学校行政方面发挥作用,校长则尽量在各派之间保持平衡。

蔡元培

1930年,蒋梦麟重回北大,态度有了根本转变,完全与胡适等结盟,集结英美派的力量,逐步清除法日派的影响。这里既有教育、学术理念上的接近,也有着实际的考虑。蒋梦麟辞去教育部长职务,本是政治斗争失利的结果,对于收拾北大这个烂摊子,一开始并无兴趣,最终之所以决定出任校长并能立足,与胡适关系甚大。胡适对于由美国退还庚款组成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也正是在他的支持下,中基会与北大协定,自1931年起,每年提出二十万元国币,赠与北大,以五年为期[2]。胡适在教育文化各界又有着广泛的人脉,在网罗人才方面,为北大出力不少,蒋梦麟对其(以及傅斯年)颇为倚重,重大决策多与之商量。据蒋梦麟1950年的回忆,“‘九一八’事变后,北平正在多事之秋,我的‘参谋’就是适之和孟真两位。事无大小,都就商于两位。他们两位代北大请到了好多位国内著名的教授,北大在北伐成功以后之复兴,他们两位的功劳,实在是太大了。”[3]蒋、胡等人联手整顿,除旧布新,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制度更张,一是人事变革。

蒋梦麟时代的北大,从制度建设的角度而言,主要是变蔡元培时代的“教授治校”为“校长治校”。二者相比,前者倾向于削弱、制衡校长权威,以期达到 “无论何人来任校长,都不能任意办事”的效果[4]。众所周知,教授治校制度虽然在北大最早施行,但是最为完备的则是清华大学,后来长期担任该校校长的梅贻琦就积极淡化个人权威色彩,以“王帽”自居,谦称校长就是为教师学生管管桌椅教具的[5],在校事上少表示个人主见,多采取“吾从众”的态度[6]。这一制度显然长于预防校长独裁,宜于守成,而不利于变革,尤其是当教授因特定因素(地缘、学缘等)结成派别时,校长往往无力改变现状。校长治校制度则正是要增强校长的权威,为改革确立制度基础,提高行政效率。[7]

蒋梦麟

1920年代,北大评议会中有英美派与法日派的分野,相对来说法日派略胜一筹。法日派干预校政,也主要是通过评议会。蒋梦麟与胡适要改变现状,首先要去除这一最高权力机关,其法令依据是1929年颁布的《大学组织法》。北伐成功以后,国民政府名义上统一了全国,也试图加强对于教育的控制,这一“大学组织法”即大大扩充了校长的权力:校长直接聘任院长,对于各院教员、系主任的聘任有最终决定权,可以直接聘任职员。取代“评议会”的“校务会议”,“以全体教授、副教授所选出之代表若干人,及校长、各学院院长、各学系主任组织之,校长为主席”,并且“校长得延聘专家列席”[8]。校长加上院长、系主任等人,往往已达会议半数,有利于校长集权。此时的蒋梦麟刚辞去教育部长之职,在政治上也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不再是当年蔡先生派来代捺捺印子的了。

胡适显然直接参与甚至是主导了北大的变革,蒋梦麟决定实行加强校长权威的院长制,即是胡适等人劝说的结果。据胡适日记,他对于蒋梦麟作出这一决定表示满意,但对他“仍要敷衍王烈、何基鸿、马裕藻三人”表示不满,认为“仍是他的弱点”,并要傅斯年劝其“努力振作”[9]。1931年2月25日胡适收到杨振声来信,提到北大改革事项,当晚即“与梦麟,孟真谈北大事”[10],杨振声的这个计划显然是胡适授意据“部章”制定的。

胡适

一个月以后(1931年3月25日夜),蒋梦麟请评议员吃饭,讨论实行政府颁布的《大学组织法》及《大学规程》一案,为次日的评议会事先疏通。参加者除蒋、胡二人外,尚有马幼渔、刘半农、贺之才、王仁辅、夏元瑮、樊际昌、王烈、何基鸿。马幼渔显然对变制表示不满,“说话最多”,称“现在自然没有中道可走,只有左或右两条道:右是保存旧法,左是采用政府法令。若一部分用政府法令,一部分又顾全旧制,那是中道,是站不住的”,并追问蒋梦麟变制的理由。蒋梦麟给出三个理由,其中被胡适认为“最有力”的是:“大学组织法是我做部长时起草提出的。我现在做了校长,不能不行我自己提出的法令”。 马幼渔提出左右两条道路,表示没有第三条道路可走,显然是想否定变制,维持旧制,只是不便明说而已。胡适立即抓住这一点,明确表态,说“我赞成幼渔先生的话,尤其赞成他说第二条道路,就是政府颁布的法令。有些法令原文不够用之处,可用施行细则补充。”这可见胡适的世故,也可见他此时在和法日派的斗争中已完全处于强势的主动进攻地位。评议员们并谈起评议会已通过的议案应如何处置,尤其是“辞退教授须经评议会通过”一条,这牵涉到学校的人事权力归属,非同小可。对此,蒋梦麟以四两拨千斤的方式(胡适称之为“聪明而得体的官话”)回答:“凡是和大学组织法等法规不抵触的议案,自然都有效”,其实是含蓄而强硬地予以否定。[11]

次日正式召开评议会,马裕藻、沈兼士、马衡均未出席,这自然是已经预见到会议结果的缘故。(但马裕藻曾有信给蒋梦麟,特别强调“适之先生赞成我的第二条路,但第一条法也更应注意!”算是表明立场)会议顺利通过“本校各项组织及各项办法,自本年七月一日起,遵照《大学组织法》及《大学规程》改定。自四月一日起开始筹备”一案。胡适在当日日记中以胜利者的口吻回忆起6年前关于“反章脱部”的联席会议[12]:“我自从十四年秋天出席评议会与教务会议联席会议和李石曾、顾孟余等争论以后,至今将六年,今年为第一次出席评议会,会所即是六年前吵架的会议室。”[13]此次评议会议决案两日后在北大日刊发表。至此,法日派在制度上完全失败,英美派开始在北大占据主导地位。

在具体的学校组织方面,1932年公布的《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即是以《大学组织法》为基础:北大设文理法三学院,院长皆由校长就教授中聘任,系主任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课务处、秘书处、图书馆课业长、秘书长、馆长及职员亦均由校长任命。大学的校务会议以校长、秘书长、课业长、图书馆长、各院院长、各学系主任及全体教授、副教授选出之代表若干人组织之,校长为主席。校长并有权聘请不超过总人数五分之一的专家列席[14]。确保了校长对于校务会议的控制力。蒋梦麟曾经向冯友兰说过他在大学发现的一个规律:“一个大学中有三派势力,一派是校长,一派是教授,一派是学生,在这三派势力中,如果有两派联合起来反对第三派,第三派必然失败。”[15]1930年代的蒋梦麟对于北大学生的许多要求(如参与校政、缓缴学费等)均敢于明确拒绝,关键即在于他在中央政府得到了执政者的有力支持,在北大则依据大学组织法将校长和教授的两派势力“整合”成了一派。

胡适在写于1948年的《北京大学五十周年》一文中,曾对于蒋梦麟1930年代试图改革实现“中兴北大”的努力做过如下回忆:“话说民国二十年一月,蒋梦麟先生受了政府的新任命,回到北大来做校长。他有中兴北大的决心,又得到了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的研究合作费国币壹百万元的援助,所以他能放手做去,向全国去挑选教授与研究的人才。他是一个理想的校长,有魄力,有担当,他对我们三个院长说:‘辞退旧人,我去做;选聘新人,你们去做。’”[16]从这里也可以看得出,蒋梦麟对自身对于大学的掌控力的自信。而所谓的“旧人”,自然是以浙江籍“太炎门生”为核心的法日派学人。

据1930年5月的《北京大学职员录》,当年北大主要职员(校长、院长及各系部主任)、教授共54人,其中浙籍人数占19人,超过三分之一。代校长陈大齐为浙籍,属于法日派。国文系十人中,浙籍5人,太炎门生4人;史学系4人,浙籍2人。东方文学系2人,浙籍1人[17]。本届评议会13人中,浙籍占7人(王烈、马裕藻、沈兼士、樊际昌、朱希祖、马衡、夏元瑮),此时法日派仍然占据主导地位。[18]

蒋梦麟1931年迅速取消评议会,改校务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实行院长制,聘请留学美国的刘树杞为理学院长[19],留学美、德的周炳林为法学院长。文学院长一职,蒋梦麟一直为胡适保留,在其正式接任前由蒋自兼[20]。 院长制权力集中,更利于踢开旧人搞变革。胡适1930年代虽然一直对北大事务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是直至1932年2月15日方才接任文学院长之职[21],同时兼任教育系主任[22]。外文系主任先由温源宁担任,但是胡适对其不满[23],遂改为蒋梦麟兼领,实际上仍是胡适负责。[24]

国文系和史学系本是以太炎门生派为核心的法日派的大本营,两系主任马裕藻与朱希祖又是太炎门生中的领头人物,也最早受到冲击。1929年河北《民国日报》载有北大学生所撰的《警告朱马二教授》一文,予以攻击,二人分别于7月31日和8月1日致信陈大齐(当时北大被改名为“北大学院”,陈为院长),请求辞职。8月3日,陈大齐复马裕藻、朱希祖函慰留,二人仍然不愿回任,陈大齐再次致函,分析学生反对之理由不成立,并认为北大精神在于教授治校,系主任乃教授互选结果,不当受学生影响[25]。9月23日,已经再次被任命为北大校长的蔡元培也分别致函朱、马二人,认为学生会本不应有此种举动,所以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并告知此前见学生代表时已经对其进行劝告,并在致学生会函中就此事批评他们“对于学校当局设身处地知其难处,勿轻发无责任之言论以取快一时而妨碍全局”,而且学生已经觉悟,请朱、马二人复职[26]。随后,北大史学会于28日召开会议,议决案中的一条便是“主任问题仍请朱希祖先生继续担任”。[27]

马裕藻

学生的驱逐运动,背后往往有教员运作的影子。据谢兴尧回忆文,驱赶朱、马运动,即有旧北大教授的参与:

自民十六革军北伐,学界风潮尤为澎湃,新留学回来的,谁都懂得政治手腕,于是设法煽动学生中的有力分子,以群众为后盾,向学校说话,名为请求,实即要挟。这中间凡信仰、同乡,各种关系都有,只要讣闻上所列的那些谊,都用得上,又以主义与党谊的作用,最为激烈,(略)我还记得,似乎有位研究农村经济的新人物,也曾在北大教过书,这时忽又想回北大作教授,学校当局大概是恐怕他戴的红帽子,将来惹起麻烦。没想到这位先生便以学生为斗争工具,来个“霸王硬上弓”,说朱希祖、马幼渔二人把持校政,不肯聘请新人。中间也曾贴标语,闹风潮,末了这位先生还是进来了。[28]

戴着“红帽子”、“研究农村经济的新人物”、“红色”革命家当指陈翰笙。陈翰笙曾先后留学美国、德国诸大学,获博士学位,1924年回国后在北大史学系担任教职,并与王世杰等人一起办《现代评论》,是当时所谓“最年轻的教授”。据其回忆,北大历史系主任朱希祖曾以十几位学生的名义伪造短信,称“陈翰笙是南方口音,我们听不懂,他讲课的内容也不适合,不配教授我们!”并将其拿到评议会。陈翰笙先入为主地认定朱希祖“想把我排挤走,要他的留日朋友代替我”。不过值得玩味的是,陈翰笙当时对于朱希祖出示的短信,并不能确定真伪,亦不查实,而是先后和高仁山、王世杰、李大钊、陶孟和、周鲠生诸人商量对策。最后由担任法学系主任的周鲠生聘请其兼任该系课程,如此一来,历史系便无法将其辞退。而对于不去直接核实名单真伪的原因,陈翰笙则借王世杰的话(查实“会把朱希祖搞臭了”)来坐实自己被“伪造排挤”的假定[29]。其实,揆诸常理的话,这份短信上既附有学生名单,其真伪一问便知,在北大多年屹立不倒的朱希祖即便要排挤陈翰笙,似不至愚蠢至此。从这些方面,我们也都可以看出,当时两个教员群体之间的疏远与误解之深。

陈翰笙

1930年北大历史系又发生了一次驱逐朱希祖运动,并最终迫其离校。12月7日晚,史学系学生致朱希祖函迫其辞职,并在校内张贴标语,散布宣言,次日朱希祖即向代校长陈大齐再次提请辞职,同时撰长文《逐辩“北京大学史学系全体学生驱逐主任朱希祖宣言”》进行回应,并在北大日刊发表。从朱希祖辩文所引来看,“宣言”共“三大纲十四条”,谓“朱希祖决不配干史学系主任”、“朱希祖擅变课程”、“朱希祖嫉贤妒能排挤教授”,分别攻击朱希祖无学识、无做系主任设置课程的能力、心胸狭窄难以容人导致历史系人才凋零。朱希祖对此几乎逐一辩驳,如对其学识的攻击,主要是集中在其“只四十页的‘史学概论’讲义”。朱希祖认为讲义字数少,是因其“不取浮词泛论,亦不取新式铺排”之故,而且所谓“概论云者,本略叙其大概,至其详细内容,全在口头讲述,否则四十页之书,朗诵一遍,无一字出其讲义之外不过两月即可了事,何以能敷衍一年!”对于自家学问,朱希祖也颇为自信,认为其中重要断案,皆自有心得,并举其驳正王国维《释史》并为王氏采纳以为证明。至于说其“擅变课程”,盛赞此前课程为“名教授李守常陈翰笙”所定,非常完善。这更是对于北大历史系的历史非常隔膜之语,朱希祖即指出当其初任主任时,李守常、陈翰笙尚未来北大史学系为教授,被称为 “完善”并归功于李、陈的课程,正是作为史学系主任的朱希祖阅读德国史学家朗泊雷希脱《历史学》一书受到启发而编制。此后的改革,则是因为朱希祖发现此前课程注重灌注而忽略学生的自动精神,有所反思,“宣言”不察,不仅朱冠陈戴,而且对于课程设置的认识也不足。在此也可充分见出,“宣言”并非严谨的批评,鼓吹陈翰笙(李守常已于1927年遇害),逢朱必反,有为反对而反对的色彩。至于“嫉贤妒能排挤教授”,则先后涉及陈汉章、何炳松、杨栋林、徐曦、陈垣、顾颉刚、陈寅恪、蒋廷黻、陈翰笙等人,更是将历史系的一切不如意均归诸朱希祖一人。对此,朱希祖也一一答辩。除去战乱、经费等客观原因外以外,具体的人事因素,如陈汉章、顾颉刚不能在北大上课,责任均在学生。陈寅恪、蒋廷黻等均因在清华任教,在外兼课钟点有限,无法增加。“宣言”此部分涉及篇幅最多的仍是陈翰笙,称之为“同学最欢迎的教授,因受朱希祖的排挤,愤而离校”,复校时,学生“要求朱希祖请陈先生回校,而朱则竭力污蔑”,陈翰笙不愿回北大历史系任教,也是因为“不愿和朱希祖共事”,只肯“在经济系担任农业经济两小时”,又因朱希祖散布流言而彻底离去。此段攻击使用无法证伪的“流言战术”,将陈翰笙不来历史系和在经济系中途离去的原因都归结为朱希祖。对此朱希祖将陈翰笙屡次在北大历史系授课的情形联系在一起,称其第一年在北大史学系教课即不终局,“忽传失踪者数月,同学时来要求请人代授其课,第二年亦不终局,忽而隐避不见,此时尚无此种流言也”。而且陈翰笙本是高仁山介绍而来,并同办艺文中学,“陈翰笙先生两次教课不终局,是由于高仁山的原因,高仁山被逮,他也远避他方,考试成绩至今未给,何尝由于排挤?”至于污蔑云云,朱希祖则质问:“至云余诬蔑陈先生,则所诬者何事?质证者何人?不可随便乱说。”[30]

朱希祖

朱希祖的辩驳,应该可以称得上是“有理有利有节”,可是这种驱逐运动本便不是单纯的学生反对教员,而是牵涉到背后隐藏的各种力量之间的博弈。虽然陈大齐仍然一如既往地加以慰留[31],但此时蒋梦麟已被任命为北大校长,陈大齐本人也正准备辞职。蒋梦麟到校后,召集历史系学生,劝其“牺牲主张”,并要朱希祖此后“自行检点”,用语如此,其实是变相将其逼走。[32]

驱赶朱希祖运动,背后除了有陈翰笙的影子外,更重要的是出身北大、曾为朱希祖学生的傅斯年的运作。朱希祖离职后到南京方知自己之被驱是“傅斯年逢蒙之祸”,而据周文玖对与傅斯年关系密切的何兹全的采访,则傅斯年对于鼓动学生驱赶朱希祖并取而代之(史学系主任一职傅暂代后又推荐留美博士陈受颐担任)一事不仅供认不讳,而且“很得意”[33]。此外,这次风潮所出现的时间也很值得玩味,蒋梦麟与胡适对于驱朱风潮虽未必知情,但正是蒋梦麟长校这一人事上的大变动,确保了朱希祖的离校。从这两次风潮结局的对比也可以看出,倘不得到学校当局的支持或默许,部分学生或教员的驱逐运动是不可能胜利的。

胡适1932年正式接任文学院长一职,后一度辞去,1934年2月蒋梦麟劝其回任,胡适并不同意,表示要“‘避’贤路”[34]。但是两个多月以后,胡适即到文学院复任院长,并明确向学生代表表示,“如果我认为必要,我愿意兼做国文系主任”。[35]这主要是跟胡适与蒋梦麟试图变动国文系遇到的阻力有关。当年4月13日,胡适致信马裕藻,提出改革国文系方案,内容包括收缩课程、降低预算、减少教员三方面,具体为删去第三组,裁并第一组,合并、删除文学组专门科目,讲师去除三分之二,教授减少二三人[36]。马裕藻的回信虽然言辞谦逊,但也自称“在此系范围内十二年之久,亦有一得之愚”,将胡适的建议几乎逐条驳回。对于蒋、胡的立足“通盘计划”,马裕藻倾向于强调国文系的特殊性(“国文系在北大以图谋贡献世界者维多。凡关于文字文学及校订文籍诸事,一方面取他人之长补我不足,一方面尤当自动努力以其发明为外人之先导”),没有成规可循,内容须随时增设,所以预算历来较他系为宽。而在具体的操作方面,国文系课程本来为每周107小时,上次院务会议已经减去20小时,缩减幅度较他系为大,胡适主张减至60小时,马裕藻认为太过,希望仍然维持此前的80小时。关于胡适删去第三组的主张,马裕藻也建议暂缓实行,因为这是他自从1925年以来的筹划,今年方才施行,且第三组可以借用第一组的研究成果,所以希望有数年时间试验其效果。至于胡适所云“教员名额都被占满,无从吸收新人”,马裕藻认为“此为人的问题,若果有新血脉输入之必要,尽可随时酌量,似无庸预留空额也。”[37]其实胡适要裁撤国文系教员,正是要对其大换血,所谓“掺沙子”,马裕藻的“无庸预留空额”则是拒绝变动,这也正是胡适下定决心回任文学院长并兼任国文系主任的原因。

胡适在1934年年末的日记中专门作一篇《1934年的回忆》,其中提到北大国文系的改革,称“我兼领中国文学系主任,又兼代外国语文学系主任(名义上是梦麟先生),把这学年的文学院预算每月节省了近三千元。外国语文学系减去四个教授,添了梁实秋先生,是一进步;中国文学系减去三个教授,添的是我、傅斯年(半年)和罗常培,也是一进步”,“中国文学系的大改革在于淘汰一些最无用的旧人和最不相干的课程。此事还不很彻底,但再过一年,大概可以有较好的成绩”。[38]

傅斯年

至此,胡适、蒋梦麟的变革基本成功。“太炎门生”中的核心人物即所谓的“三沈二马一朱”,朱希祖早已驱走,马裕藻被解职架空。截至1934年,沈尹默、沈兼士、徐炳昶、钱玄同、马衡、朱希祖均为名誉教授[39]。太炎门生中,只剩下马裕藻和周作人还在北大,胡适复解聘国文系林损、许之衡等旧教授,浙籍学人的力量对于学校的干预力量基本清除。

1934年10月11日,朱希祖在的日记中这样写道,“忆民国六年夏秋之际,蔡孑民掌校,余等在教员休息室戏谈:余与陈独秀为老兔,胡适之、刘叔雅、林公铎、刘半农为小兔,盖余与独秀皆大胡等十二岁,均卯年生也。今独秀被捕下狱,半农新逝,叔雅出至清华大学,余出至中山及中央大学;公铎又被排斥至中央大学。独适之则握北京大学文科全权矣。故人星散,故与公铎遇,不无感慨系之。”[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