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战而死”还是“缒城而亡”——〈明史·周遇吉传〉史源问题及史事考辨
山西地方文献大多接受周遇吉“缒城而亡”的说法。康熙本《山西通志》云:“城将陷,遇吉免胄坠(应为缒)城下,太(应为大)呼曰:‘周总兵在此!’贼争磔之。”《山西宁武守御所志·名宦》载:“周遇吉,辽东人,以战功升任太子太保、镇守宁武总兵官,闯逆薄宁,丹忠力竭,挺身下城骂贼,不屈遂磔焉。”
屈大均的《皇明四朝成仁录》也采用了这种说法:“遇吉身披数矢,大呼杀贼。自成辟易不敢入,而遣人诏遇吉。遇吉曰:‘退兵十余里,吾与汝渠相见。’贼佯退。遇吉从角楼缒下。大呼:‘我周都督也。’至演武场,自成起揖曰:‘大同、宣府一席愿以累公。’遇吉大骂:‘瞎贼,吾岂受贼伪官者乎,所以出见者,欲求一死耳。(杨)光隆旦明上城击贼,皆我将令,与人民无与也。’自成胁以刃,骂声益厉,被磔死。”虽然细节不尽相同,大体情节都是周遇吉为避免屠城,主动缒城受死。
“缒城”说主要流传于山西宁武这一周遇吉死亡事迹发生地,史料多来源于亲历者口传。顺治十八年,履职宁武的刘玉瓒创作《总镇周公墓表》时,亲自对当地经历过那段往事的“故老”们进行过访问,“问公遗事,而故老犹有能言之者”。王珻《周遇吉节录补闻》的史料来源更为特殊,“予得之太原马姓守备”,“马,故公(周遇吉)兵丁也,言公死事始末最详”。马守备是以“缒城事件”亲历者的身份讲述周遇吉故事的,比如周缒城而出后,“马(守备)等随报公夫人”,夫人断言“事不可为”时,农民军已经纷纷攀上衙墙,夫人令“马等人将其射退”后,运草阖家自焚,马等人知晓意图后退出衙宅。马守备就活动在周遇吉、刘夫人身边,是周遇吉缒城和刘夫人自焚的目击者,他口述内容史料价值极高。王珻,山西盂县人,生于康熙九年(1670),康熙四十五年(1706)进士,曾出任翰林院检讨,后转任三朝国史馆纂修官,身为史官,自然也会谨慎对待马守备的一面之词,有所考核,其所作《周遇吉节录补闻》应该比较可靠。屈大均《皇明四朝成仁录》的记载也源自于他到宁武的实地调查。屈大均身为明遗民,在江南文坛声望颇高,与顾炎武、黄宗羲、朱彝尊等人交往密切。同时也积极从事反清活动,顺治十三年后,其以僧人身份云游各地,与明遗民沟通联络,曾到山西与戴廷栻、傅山等人交游。在其所作《周遇吉传》最后,记载了自己曾亲临宁武吊唁周公墓,亲眼看到当地百姓极为感念周遇吉的保全恩泽,“遇公缒城之所,无不唏嘘流涕”的情况。这样一来,“缒城”说不仅有传说,更有遗迹留存。由此亦可证“缒城”说的可靠性。
反观“力战说”的始作俑者杨志荣,宁武之役发生时他并不在现场,已被周遇吉派往北京搬取 救兵,李自成攻取北京后,他又南下依附了南明政权。宁武先被农民军占领,很快又被清军占领,杨 志荣自然无法准确了解周遇吉的详细事迹,其所作揭帖有些内容只能是道听途说,或以讹传讹。
以宁武关城陷日期为例,宁武关之役是大顺政权灭亡明王朝过程中的关键之役,史籍对宁武关城陷之日的记载却有多种说法。《明季北略》云:“抄本载三月初一,宁武陷。遗闻载二月初八丙申陷。编年载陈演乞休后,甲乙史载三月初九丁酉屠宁武,他本第云三月,而不志日。独本传载二月二十四五屠宁武。以杨志荣出揭备陈颠末,则本传似为有据。”计六奇见到的不同说法就有六种,他赞成杨志荣的说法,主张二月二十四日。《明史》主张周遇吉死于二月戊子日,即二月二十九日,“戊子,陈演致仕。李自成陷宁武,周遇吉力战死之。”《总镇周公墓表》开篇即标明宁武城城陷日期,即周遇吉死亡时间是崇祯十七年二月辛巳(二十二日),这一记载可与《山西宁武守御所志》相互印证,《山西宁武守御所志·兵燹》条云:“明崇祯十七年二月二十二日,闯逆陷城,官死守尽节,军民遭戮甚惨,士民死节者甚多。”此外,墓表对周遇吉入殓、下葬的时间均有准确的记载,刘玉瓒的说法必有所凭。乾隆《宁武府志》也曾对此考证,认定墓表所书时间可信。 宁武当地人对宁武城陷之日及周遇吉之死必然有深刻历史记忆,墓表与方志的说法也一定可靠,可证诸史之误。
宁武关
又如农民军屠城问题,杨志荣揭帖称:“城中兵民感公忠义,虽儿童妇女,无一人受屈者,悉为贼屠。”刘玉瓒的墓表却没有李自成屠城的记载。顾诚先生曾指出,“大顺军并没有不分青红皂白地杀戮平民”,“完全是地主阶级文人别有用心的捏造”。顾先生的说法很有道理。若农民军真的进行过屠城,“妇幼无遗”,为周遇吉收尸的材官侯效义、为王珻讲过周遇吉故事的马守备何以都能幸存于世?有证据表明,周遇吉缒城受死得举动确实保全了宁武城,何之润曾说:“随后闯贼进城,即竖蓝旗,亦以公既尽节,本无屠戮百姓之意。其贼标尤逆复更赤帜者,此闯贼起行后事,闯固不知也。公之保民义尽,而民之复遭杀戮,因辱尤夙怨,自召报复而亦劫数使然,于公何与?然当时国运将终,天险难固。即使公效睢阳之守,顾蕞尔孤城又安能久守乎?”乾隆《宁武府志》亦云:“贼初破宁武,亦不甚杀戮,旋引兵而东。明日,贼别部在城中者忽树蓝旗(蓝旗有误,应为赤旗),遂肆戕虐,被祸者数千人,其伪总兵尤世禄所为也。珻作《节录补》而谓‘贼恨其久不下,屠杀一尽,血流成波。’亦失其实,盖但得诸传闻耳。”这些材料显示,农民军进入宁武城后,马上竖起蓝旗,并无屠城举动,李自成继续向北京进发之后,他的属下尤世禄才因为私怨竖起红旗,对仇敌进行报复,遂成屠戮之祸。宁武当地文献所叙述的“屠城”原委与杨志荣所说的有很大差别,杨志荣显然有意夸大了农民军的屠城行为,目的是为了把他们丑化成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笔者认为,李自成将周遇吉残忍杀害的情节恐怕也非事实,既然宁武已下,为了收买人心,李自成实在没有必要“丛射杀之,复脔其肉”,墓表说人们替周遇吉收尸时“面貌如生”即是证明。如果农民军对周处以极刑,恐怕早已碎尸万段了,如何还能“面貌如生”。
又如农民军战斗力问题,杨志荣揭帖多处夸大周遇吉的战斗力,贬低农民军的战斗力,被《明史》沿袭。杨志荣揭帖称:“闯贼大恨,拥兵环攻,连四昼夜,力不能支,城陷。”据此,农民军花了四天时间才攻陷了宁武城。然而根据顾诚先生的考证,大顺军二十日过雁门关,二十一日攻宁武,二十二日即攻陷。宁武之役前后只进行了两天时间。这次战役持续时间不长,规模也有限,农民军在攻城过程中伤亡也不会太大,杨志荣却说:“贼集头目计曰:‘宁武虽破,受创已深,自此达京,尚有大同兵十万,宣府兵十万,居庸兵二十万,阳和等镇兵合二十万,尽如宁武,讵有孑遗哉?不若回陕休息,另走他途。’”将获得胜利的大顺军诬蔑成畏首畏尾的乌合之众。“比贼陷京城,多有半面与失手足者,皆宁武所砍伤,莫不啮指以告人,谓:‘周总兵真是好汉,杀去我等数万人,再若有此一镇,我主安得到此。’”编造农民军的惨状为周遇吉脸上贴金。《明史》基本上继承了杨氏的说法,略加修饰。例如,将前述士卒的说法嫁接到到了李自成头上,“贼每语人曰:‘他镇复有一周总兵,吾安得至此。’”这番话改由李自成说出来,更加抬高了周遇吉的忠勇形象。
从杨志荣揭帖开始,大多数文献都在自觉不自觉地塑造周遇吉完美的忠烈形象,清人官修《明史》时进一步强化。首先,编造周遇吉“力战而死”的情节。杨志荣揭帖叙述周遇吉力战而死的情节仅云:“城陷,公复躬先巷战。”计六奇《明季北略》云:“挥短刀力战,被流矢。”在《甲申传信录》中,“力战而死”开始被场景化,增加了更多细节:“城陷,复马蹶,徒步跳荡,手格杀数十人,矢集如猬毛。”情节越来越复杂,越来越生动,最终被《明史》本传全部接受。显然《明史》纂修者选择了最吸引人的文本来塑造周遇吉的力战形象。其次,虚构军民共同抗敌的场景。杨志荣揭帖云:“城中兵民感公忠义,虽儿童妇女,无一人受屈者,悉为贼屠。”《明史》载:“城中士民感遇吉忠义,巷战杀贼,不可胜计。”这样的文本显然出自作者的想象,非如此不足以彰显周遇吉“忠烈”形象的正义性和感召力。如前所述,周遇吉“缒城而死”之后,农民军也按照约定竖起蓝旗,宁武城基本上等于和平解放,除了零星的抵抗如周遇吉夫人之外,并无太剧烈的战斗发生,故何之润称周遇吉的行为“保全万姓”、“皎如日月”,何之润甚至认为周遇吉缒城是迫于“关民哀恳”。如此看来,宁武城的老百姓是不愿意为腐朽的明王朝殉葬的。大顺军由陕入京,一路上摧枯拉朽,所过之处望风归顺,也是证明。最后,通过丑化农民军来抬高周遇吉。既然周遇吉被视为忠烈榜样,李自成的农民军自然会被当作反面教材,以农民军的丑恶来衬托周遇吉形象的高大。除了编造农民军屠城的谎言,杨志荣揭帖还编造了李自成占领宁武后曾欲回军“不若回陕休息,另走他途”的谎言。通过农民军之口夸大宁武之役的意义,这种将大顺军丑化成乌合之众的说法被《明史》完全采纳。
《明史》为清代官修史书,其对人物的褒贬代表着官方对历史人物的盖棺定论,不容挑战。乾隆四年,殿本《明史》正式颁行天下,周遇吉“忠勇最著,死事最烈”的忠烈形象在社会上得以广泛传播。乾隆十年(1745),山西地方官报请周遇吉入列宁武官方祀典,专祠享祀,获清高宗批准。 乾隆四十年,清高宗下诏编撰《胜朝殉节诸臣录》褒扬前明殉节诸臣,赐周遇吉专谥“忠武”,评价其“孤军乘城,百战不屈,骁勇盖代,义烈冠时”。 在清廷大力表彰忠节,“为万世植纲常”的舆论氛围下,宁武本地流传的“缒城”说显然有些不合时宜,宁武当地官员无疑注意到“缒城”说与官方的“力战”说不一致,开始消除“缒城”说的影响。乾隆十五年前后,魏元枢与周景柱两任知府相继接力主持编修《宁武府志》,刘玉瓒所撰《总镇周公墓表》被收入,周景柱将其更名为《周将军墓表》,其中两处“缒城”文字被刻意篡改,仅仅强调“被执遇害”。《宁武府志》还有意隐没《山西宁武守御所志》所载何之润题周忠武暨刘夫人祠》诗及后序,不予收录,指斥王珻《周遇吉节录补闻》的部分内容不可信,但对其异说只字不提,刻意隐去“缒城”说的痕迹。除此之外,凡《府志》涉及周遇吉之处均以《明史》为准。光绪年间,宁武知府编修《山西宁武府忠义孝弟祠观法录》,《周遇吉传》列为篇首,力图将周遇吉重塑宁武当地“忠义孝弟”的榜样,其文本也是在《明史》本传基础上,吸收民间故事撰写而成。在宁武当地官员有意识引导下,周遇吉“缒城而亡”的说法逐渐淡出人们视野,其“力战而死”的忠勇形象开始在宁武当地深入人心。
中国古代史学很早就形成了以史教化的社会功能,通过褒扬忠孝节义,贬斥弑逆篡乱,来宣扬儒家纲常伦理的价值观。但是在将这些人物树立成榜样或典型的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着过度脸谱化的现象,“美者愈美、丑者愈丑”。刘知幾曾经说过:“是以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故孟子曰: ‘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明清史籍在为周遇吉树碑立传的时候也存在这样的倾向,随着官方将周遇吉列入“忠烈”祀典予以表彰,更能够完美表现周遇吉忠烈形象的“力战而死”说最终取代了更符合历史事实的“缒城而亡”说,获得了主导地位,并将后者驱逐出主流史学之外。《明史·周遇吉传》文本形成过程充分反映了中国古代史学“求真”的学术功能与“经世致用”的社会功能之间复杂的矛盾关系,一方面,传统史学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政治和社会的襄助,另一方面,史学走向政治,走向社会,必然会承受来自政治,来自社会的干扰。传统史学与社会如何互动,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学术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