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苏联历史-研讨勃列日涅夫时期的得失(摘录)

总之,勃列日涅夫是用传统的政治行政高压手段来维护社会稳定的,这些威慑手段起了一定作用,这一时期的苏联相对其他时期稳定,但是,这种稳定又是极靠不住的。

不满的民众用政治笑话发泄自己的不满,这一时期是政治笑话最多的时期。知识分子通过地下出版物阐述自己的观点,或者到国外出版自己的作品。工人和农民用消极怠工、偷窃工厂财物、全力经营自留地来解决问题。各级官员用手中的权力努力为自己谋私,甚至掌握一定资源的普通人也是如此,贪污腐败成了苏联社会的普遍现象。有些看不到希望的人用酒精来麻醉自己。苏联离真正的社会主义越来越远,如果不进行根本的改革,解体是必然的。

文丨左凤荣

苏联形成了逐级授权制,对于中央一级的领导而言,“主要取决于与某些政治局委员和列昂尼德·伊里奇本人的关系。这种规矩 (确切说是无规矩) 必然要加重地方领导人对中央和莫斯科领导机关的依赖性。就问题的实质而言,一切都取决于个人的好恶程度”。
勃列日涅夫尽量提拔一些亲信,目的是为了防止别人再用当年赶赫鲁晓夫下台的办法来对付他本人。“勃列日涅夫亲自挑选各共和国党组织的第一把手,直到他还能做得到这一点为止;共和国第一把手按程序任命下级党组织领导,而这些领导接过接力棒,按个人看法喜好首先任命晋升党内有职务的下属。按照这个原则去选拔‘绝对可靠’和对其忠诚的人。”“党的机构营造出十分严厉的干部过滤器,通往政权机关的道路对那些‘怀疑的’或者对选拔政策真实性持怀疑的人们紧紧关闭。采用研究候选人履历登记表,认真考察其工作经历,多次约其谈话及‘权威机关’(指安全委员会和内务部的专门机构) 的调查资料来选拔和分配干部。”“涉及到任命党内高级职务,候选人先要和两到三位政治局委员谈话,然后和分管干部的中央书记谈话,最后勃列日涅夫则亲自谈话。交谈之后在书记处和政治局例会上对被提名的候选人进行讨论。中央全会只是办理由上面发来的任命书,全会并不负责讨论审定。”
在这一严格的干部制序列里,没有民众的地位,地方大员的权力直接来自于勃列日涅夫本人,他们当然要忠实于总书记。这一制度带来了严重后果,用学者阿尔巴托夫的话说,“这种专政最沉重、时间最长的后果之一,正是在于它在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内把国家置于软弱无能的领导之下,它消灭了千百万的优秀的人,使社会机体失血过多。它同时又建立了切断最能干和有才华的人的发展道路,却保证那些平庸之辈和无原则的钻营之徒 (他们只善于争权夺利,搞阴谋,但不善于领导一个复杂的国家和解决国家出现的问题)飞黄腾达、官运亨通的制度。”
干部等级特权十分明显,处于这一序列中的官员为了得到更多的物质享受,只能想办法讨好上级,以取得升迁的机会。“政治局成员处在上层,中间一级是候补委员们,第三级是书记们。对于他们,所有一切都是一成不变的;在各种主席团会议上谁与谁并排就座,登列宁陵墓观礼台时谁走在谁的后边,谁主持什么样的会议,谁有权拍下什么样的照片。已经不必说谁有什么样的别墅,有多少侍卫和轿车是什么牌子的。不知道是谁、什么时候确定了这一铁的序列。”苏联干部的特权严格按干部级别执行,已经完全制度化了,不同级别的干部,享受不同的政治和物质待遇,他们有特供商店,有特殊的医院,他们的子女可以进入更好的大学学习。
 
在勃列日涅夫干部稳定政策下,苏联形成了典型的“老人政治”。1981年3月苏共二十六大上选出的14名政治局委员,60岁以下的只有2人,70岁以上的竟有8人,占一半以上。政治局候补委员的平均年龄也达到了67岁,部长会议领导层的平均年龄达到了68.1岁。这些老人越来越远离现实世界,对现实社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视而不见。
当时苏联社会流传着一个笑话:一群苏联领导人舒舒服服地坐在一辆静止不动的火车车厢里,他们放下窗帘,把假装摇晃的列车当成正在行驶的列车。“在‘发达社会主义’时期,苏联社会好象一场声势浩大的列队行进,人们全都蒙上眼睛,由一些眯着眼睛、自己都不知道去向何方的向导引领着,向导不时高喊雄纠纠气昂昂的口号,并要求大家齐声高喊‘乌拉’。”苏共这些行将就木的领导人,采用这种掩耳盗铃的方式统治着世界上领土面积最大、民族最多、问题最复杂的国家。稳定只能是表象,国家的结局注定是悲剧性的。
1966 年9 月15 日,政治局通过决议,对刑法第190 条作了三项增补
一是“以口头形式散布诋毁苏联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明显谎言,以及书面形式创作同样内容的作品,处以剥夺三年以下的自由,或劳动营改造一年,或处以100卢布的罚款”;
二是侮辱国旗和国徽者将受到惩处;
三是对组织和参加破坏社会制度的集体行动者进行惩处。
这种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为对犯罪的解释留下了广阔的天地,让克格勃为所欲为。现在持不同政见者成了主要敌人——这就是那些正直和有思想的人,民族的良心,捍卫民主理想、人权、公民权利的人”。克格勃采用一整套手段,严密监视一切有违上述规定者。如何判定是否诋毁了苏联国家和社会制度,不是依据法院对犯罪事实的认定,而是依据克格勃提交的报告。克格勃在党和国家中的作用明显加强,成了令苏联人畏惧的机关。
1967年初,在原俄罗斯联邦刑法第70条的基础上,增补第9 章关于反社会秩序罪,专门针对进行“思想颠覆”的“罪犯”。这类“罪犯”,或被关进特种劳改营,或被送进“精神病院”,或被“剥夺苏联国籍”驱逐出境。“社会隔离、由这方面的专家精心组织的诬蔑、旨在完全毁坏一个人名誉的密集的指责、打入‘精神病院’、驱逐出国和剥夺公民权,等等。不消说同样使用了逮捕和审判,但毕竟是在有限的范围内。”
……结果,苏共“完全实现了苏联上层集团独自地、不受监督地对苏联公民精神和物质生活的各个方面进行控制的要求,同时对所有人都看到的各种矛盾置之不理。”
1967年7 月,针对“组织反间谍工作与境内的意识形态破坏活动作斗争”,成立了克格勃第五局,该局被赋予了相当大的权限:一、组织揭露和研究可能被敌人用于意识形态破坏活动的工作;二、揭露和镇压反苏、民族主义和宗教教派分子的敌对活动,以及预防群众性无序现象;三、研究并侦察敌人、国外反苏移民和民族组织的意识形态中心;四、在苏联外国留学生中开展反侦察工作,监控根据苏联文化部和创作组织协议来苏联的外国代表团和组织。该局成立时有6个处,到1982年扩大到14个处,克格勃已经渗透到了苏联社会肌体的各个环节。1967—1975年,有1583人因反苏宣传和鼓动罪被判刑。
正如美国学者约翰·巴伦所说:“克格勃的活动,与其说是为着苏维埃国家,倒不如说是为了**d,更确切地说,是为了统治党的少数人集团。克格勃是党的统治者们强行达到目的时的剑,同时,又是他们免遭反击的盾。从过去到现在 (按:指勃列日涅夫时期),党的少数统治者们完全依赖克格勃提供力量和保护,因而使克格勃具备了作为一个秘密组织所少有的许多特征。正因为保持权力全靠克格勃,所以苏联领导人才把任何一个组织从未得到过的资金、任务和权限集中赋予它。” “党和克格勃之间的关系已经密切到了如此程度,就如同同一物体的两面。”正是因为克格勃全面介入国内政治生活,使其成了最不受民众欢迎的机关,在改革年代遭到了严厉批评。
克格勃对妨碍苏共意识形态纯洁者进行监控,1967—1970年受监控的人达58298人,1971—1974年被监控的人有63108人。1969 年4月29 日,克格勃首脑安德罗波夫向苏共中央提交了扩大专门精神病治疗医院数量的报告,并赋予其“保卫苏联国家和社会制度”作用,苏共中央政治局和部长会议据此通过了专门的决议。
滥用精神治疗手段惩治有不同观点的人,是勃列日涅夫时期的突出特色。勃列日涅夫时期在政治案件中广泛利用精神病学,令人发指。1977年据两位西方学者的统计,“在这一年,至少365个心智健全的人由于政治原因被定为疯子受到治疗,而且肯定不止几百人。”勃列日涅夫执政初期,苏联共有专门精神病治疗医院3家,从1967年到1974年,短短7年时间,增加到了11家,截止1982年,达30家之多。滥用精神病疗法成为20世纪70年代苏联镇压政治异见者的万能工具,一旦某人被确定为精神病人,那么他只有在写下承认自己“患病”、进行过“违法活动”的书面材料后,才有可能被承认治愈出院,这种治愈诊断并不是由精神科医生做出的,而是由克格勃机构做出的。
1966年7 月26 日,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发布《关于对流氓行为加强管理》的条例,实际上把许多民众不满当局的事件都归入了流氓行为之列。为了快速处理各地出现的这种不满行为,条例决定缩短对轻微流氓案件的材料审查期限,扩大警察局采用罚款等措施的权限。警察的作用明显增强,警察局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负主要责任。苏联政府于1966年7月恢复了被赫鲁晓夫取消的苏联内务部,起初称社会治安部;1968 年 11 月恢复内务部的旧称,原来分散到各加盟共和国的警察指挥权重新收归联盟中央。
为了预防在一些大城市发生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1966年8月,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特别政府令,加强在莫斯科、列宁格勒和莫斯科州的身份证管理制度。如果某人的身份记录上有参加过宗教聚会活动、游行活动和其他的触犯法律规定的活动以及参加过扰乱社会治安的街区聚会游行活动记录的,进入上述地区时将受到限制。
为了消除民族地区的不满,勃列日涅夫对少数民族地区也给了许多实惠。苏联在经济上加大向民族地区倾斜的力度,实行低水平的“拉平”政策,实际上是用经济利益换取民族地区放弃政治利益。……这种政策既助长了一些落后民族的依赖心理,也引起了一些发达地区民族的不满,反而助长了民族意识,加剧了民族矛盾和中央与地方间的矛盾。俄罗斯人觉得他们成了“奶牛”,认为自己长期帮助落后地区,处于不平等地位,导致俄罗斯民族主义兴起,他们要甩掉包袱;波罗的海三国、乌克兰都认为联盟使它们落后了,对俄罗斯人不满。这种两边不讨好的做法使多数和少数民族都对联盟不满,增强了疏离感,一旦政治高压消失,联盟很难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