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如何惩治“六一惨案”的凶手

在武汉大学珞珈山校园主干道旁,有一座六角攒尖顶的小亭子,名叫“六一纪念亭”。这座亭子于1948年竣工,2001年随武大早期建筑群一起成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它所纪念的,是国共内战时期发生在武汉大学的一段血腥而凝重的历史。

武汉大学“六一纪念亭”旧影

轰动一时的校园惨案

1947年5月,由于内战升级,物价飞腾,一般学生均对现实感到极端不满,内心异常苦闷,各地学生运动随之而起,对国民政府统治秩序构成强烈冲击。储安平曾在5月24日的《观察》杂志撰文,用八个字形容当时的政治态势:“大局浮动,学潮如火”。5月中旬,北大学生倡议发起“六二反内战日”,号召全国学生在6月2日这一天集体罢课游行,获得包括武大在内的各大高校群起响应,这令国民党中央倍感压力。为应对日益失控的学生抗议活动,国民党决定采取一项针锋相对的措施,在6月1日发动一次全国范围的大逮捕,将各校学生领袖一网打尽。在国民党人看来,这样6月2日的全国总罢课即可轻松消弭。此次大逮捕在各地均未发生重大命案,唯独在武汉却酿成了轰动一时的“六一惨案”。

武汉当局领命后,为镇压武大预定于2日举行的反战游行,在6月1日凌晨3时,由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胡孝扬、科长陈肇鸿率领大批军警,携带步枪、手枪、手榴弹、轻机关枪、迫击炮等武器,闯入武大校园,搜捕尚在睡梦中的师生。清晨6时左右,正当军警抓人之后准备开车带走时,突然有大批学生冲出宿舍,试图营救被捕同学,双方爆发肢体冲突。拉扯之时,有士兵鸣枪示警,孰料预先埋伏校园各处的大批军警,误认为这是镇压临时事变的开枪信号,于是乱枪齐发,并有军警抛掷手榴弹,局面顿时失去控制。当场就有王志德(江苏籍)、陈如丰(台湾籍)、黄鸣岗(湖北籍)3名无辜学生被子弹击中,血流满地,不幸身死。另有3人受重伤,16名学生受轻伤,哲学系教授金克木、历史系教授梁园东、机械系主任刘颖、外文系教授缪朗山与朱君允等20人遭逮捕。

不幸罹难的台湾籍学生陈如丰
光天化日之下,国立大学之内,竟有3名手无寸铁的学生惨遭不幸,6月1日清晨这一幕惨剧的消息传出之后,连国民党人都为之惊愕不已。时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武汉大学前校长王世杰曾在6月1日的日记中记录下自己的反应:“午后突闻昨晚武汉警备司令部派兵搜捕武汉大学学生、教员,及枪杀学生三人之讯,不胜惊骇。”(《王世杰日记手稿本》第6册)
武汉大学“六一纪念亭”旧影
王世杰6月1日的日记手稿
惨案发生,如何究责?

1947年毕业于武大外文系的齐邦媛,近年以其回忆录《巨流河》打动了海峡两岸无数的读者。晚年的齐邦媛仍然清晰地记得目睹罹难学生遗体时所受到的强烈震动,她在书中写道:“我记得其中一位的伤口很大,血还没有凝住,在我数吋之外,双眼也未合上。我在逃难路上看过不少死者,在武汉和重庆的轰炸中也看到很多炸死烧焦的尸体,但从未如此近距离地看过。那种震撼的感觉是终生无法忘的,也不是哭泣可以纾解的。”面对如此悲剧性的校园惨案,国民党中央必须出面善后,严惩肇祸凶手,才能平息汹涌而至的抗议浪潮。关于国民党如何惩凶,身为惨案亲历者的齐邦媛有这样一句简单的回忆:“中央政府下令武汉警备司令彭善撤职,执行捕人开枪者严办”。其实,历史背后的故事,远比这短短一句话复杂得多。

齐邦媛回忆录《巨流河》
齐邦媛回忆录《巨流河》
  惨案发生后,武大全体师生在宋卿体育馆紧急集合,商讨处理办法,全场一度恸哭失声。当天上午正值湖北省参议会举行首届三次大会开幕典礼,武大法学院院长兼代理校长刘秉麟等人赶赴会场,要求到会的湖北省参议会议长何成濬、湖北省主席万耀煌等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万耀煌随后返回省府,打电话给武汉行辕主任程潜,程潜的态度却极为强硬,回答说:“不要理他。”万耀煌告诉程潜,学生可能会游行,程潜说:“院长要游行就抓院长,是教授就抓教授!”并称这是中央的命令。(《万耀煌先生访问纪录》)程潜自认为全国大逮捕的行动系中央一手策划,因此对刘秉麟等人的抗议有恃无恐。已故史学家高华曾谈到,“台大教授齐邦媛当年亲历”六一惨案”:国民党军警在武汉大学校园枪杀了三名左派学生,这是国民党的疯狂行动,有可能是地方当局的个别行为,未必是受最高当局指使”。(高华:《六十年来家国,万千心事谁诉》)高华后半段的推测完全准确,逮捕学生是高层授意不假,但国民党中央并未料到基层军警办事如此荒唐,竟造成预料之外的杀人命案。至于不幸死亡的三位学生,其实算不上左派学生,他们既不是学生领袖,更非中共地下党员,完全是无辜的。因此,惨案的责任也至为明显。

6月2日上午,蒋介石召见教育部部长朱家骅,研究武大事件处理办法,决定派遣教育部次长杭立武飞往武汉抚慰,并与地方当局查明肇事军警责任,同时又召见恰好在南京出席参政会的武大校长周鲠生,命其即刻返校妥善处理。(《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70(民国36年6月至8月)》)2日下午,杭、周两人就乘专机抵达汉口,随即赶赴武汉行辕与程潜、万耀煌等晤面,商谈处理办法。当天,蒋介石致电武大校方,表达关切:“武汉大学发生不幸事件,殊出意外,尤违中正平日爱护武校之素怀,实深痛惜。刻已电令武汉行辕程主任负责查办,秉公处理,望对伤亡学生代为抚慰为盼。”(武汉大学档案馆藏国立武汉大学档案)在中央介入的情形下,程潜感到此事非同小可,态度亦随之转变。3日,程潜写下一封致周鲠生的亲笔信,信中除表示“对受伤及死亡同学至深抱歉而加怆痛”外,并做出两项善后决策,一是“执行失当人员武汉警备部稽查处长胡孝扬、科长陈肇鸿等四员,业经令饬武汉警备部解送本行辕军法处依法审判,从严惩治”,二是为死伤者送上两亿元抚恤金。

6日,《武汉日报》公布了这样一则新闻:“武大不幸事件,自行辕派员彻查及先后据该校教职员代表陈述当时经过情形相互引证,真相大白后,认为警备司令部稽查处长胡孝扬、科长陈肇鸿、八十二旅营长解洪业、宪兵排长张文堂等四人执行不当,以致死伤学生多人,程主任深为震怒,已饬由警备部将胡孝扬等四员,押解行辕军法处,迅即依军法审判,从严惩治。”不过武大学生对这样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认为,幕后主凶是武汉警备司令彭善本人,行辕此种处置乃是“不打老虎打苍蝇”。在6日上午于体育馆召开的全体学生大会上,学生们议决在问题未完全解决前,死者暂不安葬,并决定推举代表至京沪请愿,会场上群情激动。

教授方面对行辕处理结果同样不满。7日,教授会向中央发去两封电报,其一要求“将负责之警备司令彭善先行撤办,以平公愤而张国法”,其二称“教授会正极望政府迅施妥善严正办法以平众愤,如日内无具体合理处断,教授会亦决推派代表率领学生同来请愿,乞政府迅予电示以免事态扩大”。(国立武汉大学档案)

王世杰对武大感情极深,身处南京仍然密切关心事态的变化。3日,王世杰一再严催朱家骅及行政院院长张群,“准释未放学生及教员,并惩凶”。7日,王世杰致函参谋总长陈诚,“力主注意学校师生之要求,立即撤换武汉警备司令彭善,并予查办”。

武汉大学“六一纪念亭”旧影
王世杰6月7日、8日日记手稿
6日上午,杭立武乘机返京复命。杭立武此行得出的调查报告云:“综合调查所得,深觉此事之严重,实较想象者为甚,执行命令之士兵,既为正规军队,其布置亦系作战准备,校舍墙壁门窗台阶马路,随处俱有子弹痕迹。”(“国史馆”档案)7日下午,杭立武谒见蒋介石,除面陈惨案经过外,并对教授被捕及台湾学生等被害有详尽说明,蒋介石甚为震怒。为平息各方愤慨之情绪,蒋介石不得不当即下令“武汉警备司令彭善,对于宪警管制无方,致发生逮捕武汉大学员生事件,着即撤职查办,遗缺派阮齐代理”。(1947年6月8日上海《大公报》)

惩凶却成了一场荒唐的闹剧

对于中央宣布将彭善撤职查办一事,社会舆论均对此较为满意,但武大学生非常警觉,对将来是否查办与如何查办,纷表怀疑。学生方面13日发表声明:“固然,武汉警备司令彭善已经撤职,那么撤职之后又怎样呢?前年昆明联大”一二·一”惨案后,关麟征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里所说的“一二·一惨案”,是指1945年12月1日,云南警备司令关麟征等派军警冲入昆明的云南大学、西南联大等校,殴打学生并投掷手榴弹,造成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惨剧。“一二·一惨案”事发后,关麟征被迫引咎辞职,但很快东山再起,1947年接替蒋介石出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长。学生认为,“这一个例子使我们很自然地联想到彭善撤职的下文是否也和关麟征一样,因此,对于撤职我们以为仅仅是一个开头,还要追究怎样查办”。

武汉大学“六一纪念亭”旧影
1947年6月23日,武大学生为死者举行出殡游行
教授会对于彭善查办一事极为关注,6月15日曾“电促国民政府及国防部请迅将彭善交付军法会审”。7月初,以武大全体师生名义发出的《国立武汉大学全体师生为六一惨案呈国府主席文》则进一步恳请蒋介石“对于彭善等之刑事责任,迅予定夺,或饬武汉地方,迅组军法会审,依法严究,俾得早日定谳,以伸奇冤,而平公愤,并使全国教育界人士从此安心教学,无所恐惧”。但此事拖到8月中旬仍无下文。8月23日,程潜致函张群报告已建议将“前武汉警备司令部彭善从轻予以五年或十年不叙用之处分”。9月11日,蒋介石下令,“彭善处置学潮失职一案,所拟予以停止任用五年之处分,准予照办”。但历史不幸被学生言中,1948年,彭善悄然复出,担任中央训练团副教育长。

至于被“押解行辕军法处,迅即依军法审判,从严惩治”的胡孝扬等人,其查办结果又如何呢?6月9日,汉口《新闻晚报》报道一惊人消息,称胡孝扬1日返队后即精神颓丧,二日前忽然失踪,并有遗书致彭善:“公爱我,我负公;生未报,死衔环。滔滔长江投汨罗,滚滚黄浪葬残身。”故此断定其为投江自杀,但尚未捞获尸身。学生方面10日认为,此则新闻疑点重重,既然官方谓胡孝扬等四人已经在押,何从外出投江?况且9日报端犹见胡孝扬署名之警备部稽查处布告,所谓“投江自杀”可能是金蝉脱壳之计。12日,一具死尸在鄂城小东门外江心被捞获,经有关人士辨认后,据称正是胡孝扬的尸体。事情似乎就此了结,然而,历史再一次印证了学生方面的怀疑,据两位知情人在80年代披露,胡孝扬在“六一惨案”事发后畏罪潜逃,所谓“投江自杀”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局。(刘庄如:《武大“六· 一”惨案主凶胡孝扬投江自杀之谜》;周焕文:《揭开“六一惨案”主凶胡孝扬投江之谜》)

1947年11月,陈肇鸿以帮助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褫夺公权二年,张文堂被判无罪。解洪业则未与陈、张一起受审,笔者也尚未看到与此人有关的材料。陈肇鸿其实并未服刑,而是化名陈大风,调任武汉警备司令部稽查处汉口西区办公室主任。

历史的表象似乎果如齐邦媛回忆的那样,“中央政府下令武汉警备司令彭善撤职,执行捕人开枪者严办”,但是倘若我们稍加认真,追查起后续情节,则看似严肃的惨案责任追究,其实不过是一场荒唐的闹剧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