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车时代:民国汽车能开多快?

作者: 李开周     来源: 澎湃新闻

从宋子文小姨子出车祸谈起

先说一起车祸。

这起车祸不大,年代可够远的,它发生在1929年,也就是蒋介石打倒北洋军阀、完成“统一大业”、在南京国民政府就任国家主席的第二年。

我们知道,蒋介石有个部下叫宋子文,时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总长。宋总长有个小姨子叫张怡和,当时在上海沪江大学念书。

这起车祸的主角就是张怡和。

话说1929年夏天的某个周末,张怡和从沪江大学出来,坐上一辆福特牌轿车,顺着江湾路往家赶。那辆车刚走出两公里,还没等拐弯呢,砰的一声,出事儿了。轿车撞到路边一块石头上,“车中张小姐立时脱门而出,仆地而晕,臂骨碎裂,构成重伤”(《卷筒纸画报》1929年第5卷第211期第1版)。意思就是说,张怡和从车里飞了出来,然后落在地上,胳膊粉碎性骨折,当场昏了过去。

司机吓坏了,赶紧把张怡和送到医院,赶紧抢救。究竟怎么抢救,以及张怡和有没有被抢救过来,跟本文无关,且不管它,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这起车祸的起因。

首先可以断定,张怡和粗心大意,没有系安全带,要不然她也不会直接从车里飞出去了。有朋友会问:那时候的汽车有安全带吗?当然有。安全带这东西在汽车发展史上出现得很早,1885年问世的第一辆以汽油为燃料的汽车奔驰1号就装有安全带,此后无论哪种汽车,无论敞篷与否,无论三轮四轮,无论高配低配,统统都配有安全带。

其次可以断定,当时汽车行驶的速度有点儿高。事实上这也是上海交通部门在调查之后给出的结论:“因车速过高,撞到路边界石。”

当时车速有多高呢?我一说出来,估计大伙就该笑了——时速只有20英里,折成我们熟知的公里时速是每小时32公里。

区区每小时32公里,这个速度放到今天绝对算不上“车速过高”。在今天的上海市区开车,只要不堵,时速五六十公里简直是家常便饭,你照每小时32公里去开,估计能把后面的司机急死。

奔驰1号(复制品)

民国时期车速考

但是在民国时代,这个速度确实有点儿高了,因为那时候的车速普遍很慢。

1933年,郁达夫去浙江旅游,从朋友那儿借了一辆汽车,从杭州开到富阳,行程42公里,路上花了两个小时,平均时速21公里。然后他又从桐庐开到杭州,行程90公里,下午3:30出发,晚上7:00抵达,路上花了三个半小时,平均时速26公里。

1934年,中共党员薛绍铭在云贵川一带旅游,他搭乘汽车从三台去绵阳,车速是每小时15公里。

1935年6月,薛绍铭又到广西旅游,早上6:00搭乘长途汽车从庆元往六寨方向进发,次日晚上6:00才到达,行程300公里,走了整整两天零一夜。然后他又从六寨去独山,行程80公里,“车很旧,行走迟缓,走一段歇一段,路上花了4个小时”。(薛绍铭《黔滇川旅行记》,中华书局1936年版)

1943年,建国后一度被竖为典型的地主恶霸刘文彩乘坐福特牌小轿车往返于安仁古镇和成都市区,每隔几天就跑上一趟,单程60公里,他要开上5个小时。(参见《李劼人选集》第三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请大家留意,我举的这几个例子都不是在市区开车,而是在空旷无人的公路上行进,一没有交警,二没有红绿灯,三没有堵得要死的车水马龙。即便在这种情况下,时速最快也不过26公里(该记录由郁达夫创造),而宋子文小姨子乘坐的那辆福特轿车却在上海市区开到每小时32公里,当然可以定性为“车速过高”了。

当然,时速32公里并不是当时的最快车速。茅盾《子夜》第一章里,资本家吴荪甫派人去接自己的老爷子来上海,“汽车越走越快,沿着北苏州路向东走,过了外白渡桥转弯向南,那三辆车便像一阵狂风,每分钟半英里,1930式的新纪录。”1930式指的是1930年出厂的雪铁龙轿车,每分钟半英里则相当于时速48公里,在作家茅盾眼里,这种速度应该算雪铁龙的运动极限。

其实,这并不是雪铁龙的运动极限。我在北京国际汽车博览中心汽车博物馆见过一辆1927年出厂的雪铁龙,4门5座,敞篷轿车,设计时速60公里。这说明茅盾没见过世面,或者说他并不怎么懂车。

在汽车发展史上,速度提升得很快。1885年全球第一辆汽油车只有三个轮子,而且没有传动轴,全靠链条把动力传送给前轮,最高时速仅仅16公里。1908年福特T型车问世,时速已达40公里。1927年福特A型车下线,最高时速65公里。而同年生产的超级跑车劳斯莱斯幻影I代最高时速却高达120公里。1929年又有一辆全世界最快的汽车横空出世,它就是大名鼎鼎的宾利blower,现在是汽车收藏界的绝世臻品,排量4.5升,设计时速超过160公里!

大名鼎鼎的宾利blower

旧社会为什么不能开快车

我的意思是说,旧社会汽车之所以跑得那么慢,开到每小时32公里就会被认为车速过高并且能酿出车祸,主要并不是技术方面的原因。

那是哪方面的原因呢?一方面是政策限制,一方面是路况太次,再就是因为人们的交通意识薄弱,大多数人不按规矩走路,一开快就容易出事儿。

先说路况。

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派人调查全国公路,河南省最好的公路才十米宽,设计了四个车道,中间两个车道用于行车,两侧的车道让行人、马车和牛车通行,牛车不容易赶,一不小心就会占据中间的机动车道,开车时需要特别小心。山东省大部分县市没有公路,汽车在所谓的官道上行驶,晴天尘土漫天,雨天泥泞如山,底盘很高的美式吉普车都能陷进去,宛如陷进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苏北号称富庶,公路依然少见,1936年为了军事目的大修公路,由于经费短缺,修的大多是煤渣路,特别容易毁坏轮胎。(参见《苏皖豫鲁四省公路桥梁检查报告》第一册,1937年2月内部印行)

云贵川一带地处偏僻,万山耸立,人们出行很难,世世代代依靠步行和骑马,民国初年几乎连一条公路都没有。云南省主席龙云买过一辆汽车,从香港进口,过了广东就没法开了,因为路况太差,根本开不过去,只能就地拆散,用马把零件驮到昆明。

上海开埠早,发展快,晚清就开始修公路,路况之佳居全国首位。但是人多,英租界和老城区的人口密度超过每平方公里5万人,比现在都拥挤,碰上大型节假日,开车上街无异于自杀。不信且看民国小说《人海潮》第十五回描绘的一段场面:

“马路中万人如海,静安寺拥挤如潮,口中衔一段雪茄烟头,手轧住了,只能向空乱唾,唾到楼下看客口中,嗤的一声,烧焦舌子,也不能伸手挖出,其轧如此。妇女身怀六甲,挺着一个大肚子,偏要去看,丈夫保护胎儿起见,替她粘上一条油漆未干的纸条,依然无效,往往一个人出门,两个人还家。”

您想想,街上这么多人,怎么能顺利开车?即使把车开上街,又怎能把车速提上去?不可能嘛!

1940年前后行驶在上海大街的公交车

再说政策限制。

上海租界区老早就对汽车限速,法租界曾有规定,车速不能超过每小时20英里,否则罚款。

杭州则是这样规定的:“汽车速度在城市内每小时不得超过15英里。”(张光钊《杭州市指南》,杭州市指南编辑社1934年版)

武汉也有同样的规定:“本市汽车在市区行驶时每小时不得超过15英里。”(周荣亚《武汉指南》第二编《交通》,汉口合众印书馆1933年版)

时速15英里,也就是每小时24公里,跟今天市区一般限速60公里或50公里相比,实在是慢得太多了。但是你必须慢,否则罚款。

特别有钱的人当然不怕罚款。犹太富商哈同在上海开发房地产,他老婆烧包得很,没事儿开车上街,一准超速。巡捕房说:下回再超过限速罚你5两银子!哈同夫人“恒怀钞票数十金疾行于南京路,巡捕干涉,则如所罚之数予之”(陈伯熙《上海轶事大观》)。兜里揣着巨款,照旧超速,交警开她的罚单,她毫不在乎。我估摸着,《子夜》里吴荪甫的雪铁龙汽车胆敢开到时速48公里,应该也是不怕罚款的缘故。

最后说交通意识。

民国时代汽车毕竟还少,大多数人没有开过车,甚至没有见过车,汽车进了中国,中国人民仍然延续着马车时代的老习惯,走路不分左右,见车不知避让,分不出哪是人行道哪是机动车道,于是事故频发。这也是在民国必须开慢车的一大原因。

民国交通:向左走,还是向右走?

民国时期,奉天春日町(太原街)街景。

这颗星球60亿人,有的靠左走,有的靠右走。

我们知道,美国人开车是靠右的,英国人开车是靠左的,同样是说英语的国家,交通规则大不一样。

即使身处同一个国家,交通规则也大不一样。在大陆开车必须靠右,到了香港就得靠左,到了台湾仍然靠右,到了澳门又要靠左。所以大陆的司机到了香港和澳门必须换领驾照。光换驾照还不行,最重要的是必须花上半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熟悉一下方向盘靠右的车辆构造,暂时扔掉用右手换挡的老习惯,切换成用左手换挡,同时还要扔掉从左方超车的老习惯,切换成从右方超车。据我个人体会,这个切换过程是很痛苦的,一不小心就会反弹,很容易死在路上。我的建议是:如非迫不得已,大陆司机到了港澳最好别开车。

另外我还有一个建议:假如我们能穿越,从现代中国穿越到民国时代去生活,最好也别开车。

我倒不是说到了民国时代就跟到了港澳一样必须改成靠左行驶,而是说民国时代的交通规则非常变态,既不统一,又不稳定,朝令夕改,纷乱异常,会把一个素质一流的现代司机弄到头昏脑胀,无所适从。

以辛亥元年为例,在北京开车(包括驾驶马车)要靠右前行,在广州开车却要靠左前行。同样是在大陆,为什么会有这种不同?因为北京刚刚改旗易帜,交通规则沿用了晚清巡警部制定的警章:“靠右边行分两旁,章程订立本周详。”而广州是革命党人当家作主,一切规章学习日本,所以要靠左行驶。

从辛亥元年到1930年,中国大陆的交通规则一直没有统一,南方城市跟北方城市不一样,租界地区跟租界以外不一样,北洋政府统治的区域跟国民党政府统治的区域不一样。就拿上海这一座城市来说吧,你从南市开车到闸北,中途绕道外滩买些东西,刚开始是靠右走的,进了英租界忽然要改成靠左走,出了英租界又要改成靠右走,麻烦得很。

1930年以前,大部分城市要求靠左行驶,所以中华书局编印的全国版驾驶手册《摩托车与道路》(作者小注:“摩托车”在这里指的是汽车。民国前期有一部分大陆司机习惯把火车称为“汽车”,把汽车称为“摩托”,把摩托称为“自行车”,把自行车称为“脚踏式自行车”或“人力自行车”。)第69页明确规定:“凡在大陆开车或步行,均须靠近路左,如需超车,须从右方。”可是这本手册到了北京、福州、成都和上海老城区就不适用了,因为这几个地方的交通规则都是靠右行驶的。

后来国民党起兵北伐,推翻北洋政府,建立国民政府,国民党领袖蒋介石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终于从名义上统一了大半个中国,他开始推行一场自上而下的国民改良运动——新生活运动。新生活运动处处模仿美国,美国人通行靠右走,所以蒋介石也要求中国人这样做,他还编了一个十六字诀:“走路靠右,胸部挺起,两目平看,端其平视。”

但是蒋介石的政令只能在一部分地区生效,到了九江英租界、上海英租界、天津日租界、旅顺日租界,司机们必须听洋人的话,照旧靠左行驶。至于广袤的东北大地,当时已经被日本人扶植的伪满洲国占据,伪满交通完全仿照日本,也是要求靠左行驶。假定改旗易帜的张学良少帅开着他的私家车从南京出发回东北老家探亲,刚开始自然是靠着公路右侧一路疾驶,可是一旦进入伪满边界,他必须切换驾驶习惯,嗖地一下开到公路左侧,否则他就违章了。

民国时期的租车行

1937年鬼子进村,抗日战争全面打响,大好河山迅速沦陷,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青岛、汉口……几十座大中城市沦于敌手,交通规则又从靠右改成了靠左。而在没有沦陷的陪都重庆和大学城昆明,无论前来援战的美国大兵还是奋力抗战的中国军民,仍然在城市街道和城外公路上靠右行驶。

再后来,日军投降,大陆光复,国民党政府从重庆迁回南京,为了洗刷日据时期的耻辱,发布的第一道交通命令就是“交通改右”:从1946年1月1日起,全国车辆一律改为靠右行驶。为此上海市政府花了血本儿:“事前扩大宣传,并作积极准备,如改装红绿灯,重建车辆月台,电车及公共汽车亦将车门改装在右,务使行车便利,不致因习惯的改变而增加车辆肇祸事件。……警察局临时加派交通警察,保安队亦派出警士200余人,在各冲要地点维持秩序,同时尚有摩托车队往来热闹地点巡回视察,童子军保卫团亦出动协助。”(《上海市民手册·交通改右》,申报馆1946年11月第2版)

与此同时,刚刚光复的台湾也在改弦易辙,扔掉了靠左行驶的老习惯。事实上台湾遭受侵略比大陆要早得多,它被日本人统治了整整半个世纪,至少有两代司机已经习惯了靠左行驶,突然一下子改成靠右,还真有很多人适应不过来。所以1949年国民党政府迁居台湾以后,又花了几年时间继续修正台湾人的行车规则。

行文至此,我估计大伙应该已经彻底明白了大陆和台湾现在为什么会靠右走,这都是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努力的结果。而香港和澳门为什么会靠左走呢?因为光复之后国民党的政令影响不到香港和澳门,所以大陆和台湾都改了,港澳没有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