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上河图是如何绘成的?(2)

来源: 经济观察网     作者: 陈季冰

近来许多人喜欢说一句话:商业创造文明。
 
有宋一代,这句话得到了完美的证明——商业的繁荣促进了经济增长,经济的增长又显著地推动了社会进步。而社会进步结出的首要硕果,便是教育的昌明。
 
重视教育是儒家文化源远流长的传统。早期的儒家先师无一不是伟大的教育家,可以说,无论是孔子、孟子,还是荀子,他们的身份首先是教师,其次才是思想家。然而平心而论,在中国历史上,尊师重教只能说是一种普遍的社会氛围,真正有能力实践它的只是少数精英。
 
而宋朝是一个鹤立鸡群的时代,在20世纪以前的华夏历史上,它的教育普及程度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兴文教,抑武事”是贯穿整个宋代的立国之道。历朝天子和朝廷都积极鼓励办学兴教,这是宋代教育事业昌盛的政治前提。然而我认为,这一根本国策能够取得实际成效,而非流于一纸空文,归根结底是因为宋朝有着比其他任何朝代都更加雄厚的经济实力。
 
在人类历史的绝大多数时期,受教育一直是普通百姓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昔日孟子教导君主时,将“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这句话紧接在“五十者衣帛”、“七十者食肉”、“数口之家无饥”之后(《孟子·梁惠王上》),实际上说出了一条近乎于常识的真理:有了钱,才谈得上兴学。
 
宋代在中国历史上头一次建立起了完备的官办教育体系,它由不同层次的各类学校构成——
 
位于这个体系顶端的,除了专供皇族子弟就学的特殊的“宗子学”外,最高层的是国子监管辖下的各类学校,如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武学、弘文馆(广文馆学)等;次一层是朝廷各部门管理的专业类学校,如隶属于太医寺的医学、隶属于太史局的算学、隶属于翰林院书艺局的书学、隶属于翰林院画图局的画学等。上述三种学校都属“国家级”。
 
在地方这一层级上,则有官办的府学、州学、县学。
 
除此之外,还有专司“教导童稚”的官办小学,它们多附于州学或县学。
 
仅在北宋160年间,由官方推动的大规模兴学热潮就有三、四次。
 
第一次热潮始于宋仁宗明道、景祐(1032-1038)年间,稍后的“庆历新政”又极大地推动了这场兴学运动。“新政”虽甫一开始便告失败,完全没有达到它所追求的政治目标,但却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一种“以天下为己任”的前所未有的士大夫自觉意识开始抬头,便是“新政”最重要的遗产,而兴学重教则是它的酵母。
 
领导这场“新政”的范仲淹居功至伟。无论在朝廷中枢还是在地方为政,范仲淹都把兴学视作自己责无旁贷的使命——它本身也是“庆历新政”的核心议程之一。
 
“新政”前后,范仲淹曾在广德军、兴化县、睦州、苏州、饶州、润州、陕西、延州、邠州等许多地方为官。所到之处,无不设县学、州学,建学宫、书院,还四处延请胡瑗这样名满天下的道学家前往任教。在自己的家乡苏州,他购置到一块“风水宝地”后,首先想到的不是建宅子,而是造校舍。
 
在担任参知政事(副宰相)主持“新政”的一年间,范仲淹推动皇帝下诏,令天下所有州、府、军、监尽数建立学校。宋初沿旧制,设国子监为国家最高学府兼朝廷教育管理机构,仁宗时复设太学。范仲淹执政后,立即引胡瑗在苏州、湖州等地办学时的学规,定“太学法”,同时召孙复、石介等知名道学家入国子监。北宋太学从此而兴,生员激增。
 
神宗熙宁、元丰年间(1068-1085),王安石启动变法,全国范围内出现了第二次办学高潮。当时开始推行的“三舍法”,本身亦是熙丰新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到徽宗崇宁年间(1102-1106),掀起了北宋最后一次办学热潮。崇宁元年(1102)八月,“蔡京等言,请天下诸县皆置学”。经过这一次兴学热潮,官学基本上覆盖至全国所有州县。至此,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建成了遍布京师、州府和县域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官学网络。
 
从仁宗朝开始,官府还正式开办小学。苏东坡曾自述,他8岁入小学。至徽宗朝,全国大多数州县均已设有官办小学。
 
到北宋末年,全国在校的太学生人数高达3800多人。州、县学也达到极盛,各路(宋代的地方行政管理单位,接近于后来的省)均设提举学事司,管辖一路学政。徽宗大观年间(1107-1110),全国24路共有各层级的官学生16.7万人,一说为24万人。
 
由于有政府大力资助,各级官学的经费多很充裕。太学固不必言,州县学也不遑多让,不仅有学舍供学生住宿,还有学田及出租“房廊”的收入作为学校经费。
 
如此优渥的办学条件让宋代官学生丝毫不必操心生计,他们生活、学习的费用全由官府包下。北宋末年,太学内舍生每人每月总计补钱1300文,外舍生1240文。凡州学上舍生入贡京城太学,差旅食宿开支朝廷全数报销。州县学的学生补助没有统一标准,视乎各地财力。史料记载,当时比较富庶的余杭县,县学生每人每日可得大米2升、钱24文,几乎赶上了太学生待遇。足见地方官府对教书育人的重视。
 
除了这些,官学生还享受豁免徭役的优待。按崇宁二年(1103)的规定,所有州县学生可免除本人徭役,太学内舍生可免除全家户役,上舍生则享受有在朝品官的“官户”免役待遇。
 
在宋代,众多学子们第一次圆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梦想。
 
 
但宋朝在中国古代教育史上留下的最值得浓墨重彩的遗产,并不是建立了体系完备、覆盖面广的官学,而是私学的大规模兴起和制度化。宋代所确立的私学模式,成为19世纪末西式现代教育体系引入之前中国教育的基石。
 
历史上,独立于官府之外的私学可谓源远流长。有史以来首个创办私学并取得不朽成就的人,无疑正是孔子,所以后人称他为“至圣先师”。
 
因为教化与礼乐政事是高度一体的,所以经历了春秋战国的短暂活跃期以后,私学在大一统专制王朝建立起来以后饱受钳制。但诸子百家留下的这一传统还是顽强地延续了下来,直到书院这种形式的诞生,把民间私学推上成熟和高级阶段。
 
今人一般认为,书院最初出现大约在唐玄宗开元年间,这显然与科举制度在唐朝制度化和常态化有密切关系。不过,唐朝的官办书院是藏书与修书场所,私人书院一般也只是个人藏书和攻读之地。史上第一所著名私家书院——衡阳石鼓书院,起初就是当地秀才李宽(文献中亦有记为李宽中)结庐读书之所。后世意义上的书院,即讲学授徒之所,当时还在萌芽中。
 
作为与官学平行的私人学校,书院的真正兴起是在北宋。经过五代之乱,官学废弛,重新统一后,规模较大的私学为了适应士子求学之需应运而生。北宋初年,天下已相继涌现出一批知名的书院,如庐山白鹿洞书院、登封嵩阳书院、应天府(北宋“南京”,今商丘)睢阳书院、潭州岳麓书院、江宁茅山书院,还有前述衡州石鼓书院等。
 
一些书院在培养士人和传播学术上声名鹊起,逐渐引起朝廷的重视。加之前文已提及,宋代统治者厚待文士,同时也希望书院有补于国家政事,于是开始大力扶持和资助它们。除了赠钱赠物之外,历朝天子都会向一些名气较大的书院赐书、赐匾额,或者亲自召见书院山长。这自然又让这些书院蓬荜生辉,引来更多士人的注目。
 
不过总体上说,北宋朝廷将兴教办学的重点放在官学上。所以,即便得到了国家的支持,终北宋一代,书院的发展仍是比较有限的。书院的遍地开花、硕果累累是在南宋。
 
靖康之难,山河破碎。官府所办的州县学网络也随之分崩离析。
 
建炎南渡后,新政权立足未稳,惊魂未定、百废待兴之际,不可能把办学校置于“军国重事”首要考量。但读书求学对于任何时代的有志之士来说都是须臾不可离之事,于是乎各地的民间书院纷纷兴起。
 
与北宋时期相比,南宋书院的数量、规模都有了极大的扩展,设施也更为齐备。当时不少书院的“学舍”(宿舍)和“讲堂”(教室)少则几十间,多则上百间,可以容纳数百上千名学生同时就学。拥有藏书数千卷、乃至上万卷的书院也不在少数。有些书院,如著名藏书家魏了翁所建的鹤山书院,其藏书量甚至超过了当时的昭文馆、集贤苑、史馆等朝廷学术机构。
 
尽管大多数普通书院首先是为民间学子投身科举考试而设,但因为脱离了官府的掌控,它在教学上的灵活性比封闭的州县官学要大得多。它们的目标和方法也相对多元,往往取决于出资者和主持者的学术旨趣。许多书院倡导自由开放的学术交流,不但开讲学者流动频繁,学员也常常相与串门听课。这就极大地促进了学术的繁荣和多元。伴随着历史的演进,书院本身也日益规范化、制度化,成为之后中国最重要的教育形态,乃至中国文化最重要的传承、创新和传播载体。
 
南宋书院的制度化表现为以下两个主要方面:
 
首先,书院的管理趋于规范化。南宋书院普遍设有总领其教学及行政管理的负责人,称为“山长”;“山长”之下,常设有“副山长”、“监院”、“助教”、“讲书”等“职事”人员。受聘(邀)担任“山长”的一般都是德高望重之辈。更重要的是,南宋书院还出现了规范教学管理、日常运作和师生纪律的条规,从而奠定了书院的制度基础。其中最为著名的是理学大师朱熹亲自制订的《白鹿洞书院揭示》(亦称《白鹿洞书院学规》、《白鹿洞书院教条》),它也成为后世800年间中国大多数书院的基本制度模板。
 
其次,书院在经济上也更加专门化。由于教学规模和学术研究的显著扩展,南宋大多数书院已不可能单纯靠学生的“束脩”(相当于现在的学费,有缴粮食的,也有缴钱的)来维持了。书院需要有专门的经费来源,一是由地方政府拨给,二是由私人或社会团体捐赠,其最主要的形式是“学田”的田租收入。南宋书院的经费大多比较稳定和充裕,像闻名遐迩的岳麓书院,有“田至五十顷”。
 
除了层次比较高的书院外,宋代还出现了大量初级和中级的私立学校,名曰乡校、家塾、精舍、书会等,不一而足,而城镇、乡村的私立小学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许多人可能不知道,臭名昭著的奸相秦桧早年尚未发迹时,便曾做过私人开办的简易小学中的“童子师”。
 
这一切的基础是经济的普遍增长以及随之而来越来越多普通民众对文化知识的渴求。
 
不仅城市中的识字人口激增,在稍微富裕一点的农村地区,农户子弟利用农闲时间识字念书也是寻常之事。据福建地区留存的记载,北宋哲宗时,福州一地解试,每次参加者达3000人,南宋孝宗时增至2万人;就连只含三个县的兴化军(今莆田)也达6000人。
 
十一
 
书院不同于州县官学的最大特点在于,它除了招收学生教学之外,还格外注重学术研究。用现在的话来说,书院是十分典型的“研究型学校”,这一功能在官学体系中惟有“国家级”的太学之类才会具备。在教学中,很多书院鼓励学生采用论辩的方式就某一问题展开思考和讨论。而且,许多大书院还有意识地经常展开学术交流,定期邀请其他书院的学者前来讲课,派出学员去其他书院听课。此类交流讲学当时称为“讲会”。
 
南宋学术正是以书院为依托,逐渐形成了相互竞争而又大体上友好共存的众多不同流派。其荦荦大端者,有朱熹集大成的“理学”、陆九渊兄弟独创的“心学”、吕祖谦领导的“婺学”(又称“金华学派”)、张栻领衔的“湖湘学派”,以及陈亮为首的“永康学派”、叶适发扬的“永嘉学派”……一时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这些特征意味着南宋时代的中国书院已经具备了现代大学的雏形,这还把我们引入另一条非常值得关注的线索:书院的繁荣与理学(道学)的兴起之间的表里关系。
 
与古代儒家先师一脉相承,宋代理学家都极端重视教学育人。两宋的理学家中有不少人身居官位,也有人仕途不顺或自己无心入仕,但他们无一不是成功的教育家。
 
到了南宋,理学家们尤其注重通过创办书院来吸引门徒,进而向天下更多读书人传播自己的思想学说。我们不难看到,南宋书院的建置和规约,乃至讲会、辩难等研习方式,都深受佛教寺院的启发,这其实也折射出理学本身与佛学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
 
淳熙六年(1179),朱熹主持重建历史悠久的白鹿洞书院,次年竣工后聘主讲,并亲订规约,即前文提到的著名的《白鹿洞书院教条》,他还常亲往授课,辩难答疑。乾道元年(1165),潭州知州刘珙修复岳麓书院,邀著名理学家张栻主持教务,成为“湖湘学派”的基地。绍熙五年(1194),朱熹复又扩建岳麓书院,学生达千余人。心学家陆九渊则在象山书院、另一位理学家吕祖谦也在丽泽书院讲学授徒……这一个个著名书院自然也成为了学习、研讨、传布理学(心学)的中心。他们的一代代门生弟子在这里成长,并从这里走出,出入朝野,遍满天下,理学也由此一步步登上历史舞台中央。
 
反过来,理学的兴起和繁茂又进一步带动了民间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南宋理学大师们并不像他们的许多徒子徒孙那样只知空谈“道德性命”,他们多重实践。他们在大力兴学办教时还有意识地“从娃娃抓起”,非常注重孩童的启蒙。朱熹亲编《小学》,意在“受之童蒙,资其讲习”;他的弟子陈淳为自己的儿子编写三字一句、朗朗上口的《启蒙初诵》,实为后来人人皆知的《三字经》原型;吕祖谦的伯祖吕本中编《童蒙训》,乃“其家塾训课之本”……实际上,包括《百家姓》、《千字文》等,中国古代教授孩童用的蒙书和识字课本十之八九诞生于两宋。这既是宋代幼儿教育成熟发达的结果,又进一步促进了这种初级教育。
 
印刷术的发明、演变和成熟,在中国经历了历时千余年的漫长过程。普遍认为,后来使用最多的雕版印刷术是隋唐时发明的,与佛经、佛像的传播需求有密切关系。然而正如前文已经论及,一种先进技术的大规模社会化运用,归根结底取决于有没有广阔的市场需求。至少在中唐以前,书籍基本上都是靠手抄,是典型的奢侈品,社会上的印刷能力几近于零。这就极大地限制了中下层民众读书求学的可能性。宋代商业经济腾飞,民众手里普遍有钱了,促进了书籍市场几何级数增长,同时也带动了印刷、造纸、制墨等行业的发展。而这反过来又大大降低了书籍的成本,史上第一次,广大普通百姓得以接触到以前惟有官户书香门第才买得起的书。
 
关于印刷术的发明、普及与思想文化、社会政治变革的关系,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对照古登堡印刷术的发明、普及与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之间的关系。这是题外话了。在宋代,商业和经济的进步将中国社会的知识文化普及程度提升到了现代之前从未有过的高度,这就为更高层次的精神性的创造打开了许多可能性。
 
十二
 
经济增长和教育文化水平的提高,最终提升了宋代社会的普遍道德水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是与那种清教徒式道德截然不同的充满人文精神的世俗道德:人的价值得到了更多关怀。
 
中国历来是一个人口密度极高而天灾人祸不断的社会,于是,赈灾和救济便成了历代史书中写到最多的政事之一。然而在宋朝以前,没有一个朝代曾有志于建立一个制度性的救助和福利体系。即便在今天许多国人无限向往的“汉唐盛世”,朝廷也只是设置过一些权益性的救助机构,针对大灾大难做出一些临时性赈济。绝大多数草民一旦遭遇什么不幸,如果不能幸运地获得乡亲宗族或佛寺等宗教机构的零散的民间慈善帮助,就只能接受自生自灭的命运。
 
惟有宋朝政府尝试过建立一个基本覆盖所有人的制度性的社会救助体系。
 
北宋初期天下逐渐稳定后,朝廷便开始有意识地建立各种专门救助机构,其中花力气最大的当属“慈幼局”,即现在的孤儿院。在宋代,全国各主要城市都设有慈幼局。按当时的政令,如果贫困人民无力养育子女,许其抱至当地慈幼局,局里会记录下婴儿的生辰年月日,并聘有专职乳娘抚育。也像现在的孤儿院一样,那些膝下无子女的人家可到慈幼局领养。时人记载,宋代逢到灾年,道路上鲜有被遗弃的男女,因为灾民若实在无力抚养孩子,尚有将其抱至官府设立的慈幼局一条生路。南宋灭亡后,“慈幼局”也随之退出了历史舞台,直到四五百年后的清代,才重新设立类似的慈幼机构,但其规模和待遇再也没有回到过宋时的水平。
 
除了“慈幼局”,朝廷和各级官府还专门设有收养无人赡养的孤寡残疾老人的“养济院”(也称“居养院”);负责给无力治病的疾患者问诊抓药的“施药局”;以及掩埋无主棺柩及暴露街市无人认领的遗骸的“漏泽园”……
 
神宗时朝廷曾下令,“凡鳏、寡、孤、独、癃老、疾废、贫乏不能自存应居养者,以户绝屋居之;无,则居以官屋,以户绝财产充其费,不限月。”徽宗崇宁年间,皇帝再颁诏,要求地方监、司、守、令,在各州县城市以及一千户以上的城、寨、镇、市,全部设置居养院、安济坊与漏泽园。这两条诏令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把天下不能自养者全部覆盖到。
 
我们今天很难判断它们在实际执行中究竟落实到了多大程度,但古代的圣旨是极其严肃的,皇帝显然不会为一桩完全不可能做成的事情专门下诏。南宋时的一些史料也提供了佐证:当时朝廷每年向施药局拨钱10万贯,并按收养婴儿的人头专门拨给钱、米、绢、布。最有意思的是,与今天孤儿院普遍向领养家庭索取高额“赞助费”截然相反,当时民间有愿意到慈幼局领养者,官府每月给钱1贯、米3斗,3年为期。至于漏泽园,当时各地共有12所。此外,对于一定岁数以上的高龄老人,官府会给予长期补助。
 
宋代肯定没有实现“共同富裕”,但我们能够看到的是,朱门酒肉比前代愈发臭了,而路上冻死骨却渐渐少了。
 
最石破天惊的社会进步体现在女性自主意识的第一次觉醒。
 
如果说中国历史上最杰出的女文学家非李清照莫属,恐怕不会有什么异议。在她之前,我们确实也瞥见过曹大家、蔡文姬这样的才女名字。不过没有谁像李清照那样留下过那么多经典文学作品,延传至今依然为人津津乐道。
 
宋朝不止有一个李清照,对中国古代文学有所了解的现代人想必也听说过朱淑真这个名字。像她这样光彩照人的女诗人还有“阮逸之女”、“蒋兴祖之女”、“慕容嚣卿之妻”、“徐宝君之妻”……她们连名字都没有留下,却都有上乘的诗词留传。宋代出现了中国古代唯一的女性文学高峰期,并非偶然,而是立足在一个扎实的基础上:社会上读过书的有文化的妇女越来越多了。不用说像王安石这样的顶层精英,其妻、妹、女无不受过良好的文化教育,其侄女也是工于诗文的大家闺秀。
 
今人都知道,宋代声色犬马的市井生活中,像李师师这般风华绝代的名妓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其实远不止她,有名有姓的名妓,如谭意歌、严蕊、聂胜琼、温婉、赵才卿等许多名妓都留下了自己的诗词作品。
 
宋代的妇女比历史上任何其他时代都更强烈地渴望自我表达,这还体现在大众婚恋观念的巨大变迁上。
 
在宋代,离婚和改嫁就像现在一样是寻常事。范仲淹的母亲就曾改嫁过,范仲淹原籍吴县(今苏州),2岁丧父,生活困苦,母亲带着他改嫁淄州长山(今山东邹平东)人氏朱文瀚,仲淹的名字也因此改成了朱说。直到他进士及第后,才上表正式恢复本来姓名。范仲淹的儿子范纯祐去世后,儿媳也同样再嫁。他还订立规约并多次重申,凡范氏家族中的妇女再嫁者,一律资助钱20贯或30贯。后来的王安石也同样支持并督促其丧夫的儿媳改嫁。就连神宗的皇后、哲宗的生母朱氏,其母也改嫁过,由养父养育成人,后来嫁给了皇子。
 
理学兴起后,皇家及官宦士大夫之家礼法日严,女子守节者多起来。但普通百姓家,改嫁、离婚仍是平常事,而且它得到了制度性的保障。宋朝法令规定,已婚女子,丈夫外出3年不归者,听其改嫁;丈夫因罪移于别地管制的,妻子可以提出离婚;丧夫女子若立志守寡,其祖父母、父母皆可以强令其改嫁。
 
近来因“中华文化复兴”的复杂叙事所激,对儒家传统的争论日益升温,经常听到很多人大言炎炎地争讼程朱理学的是非善恶。我对此没有过于强烈的预设立场,觉得任何开放性的讨论都是值得欢迎的。不过我认为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需要澄清。即理学家们——特别是早期理学家们——高调地宣扬的那些“礼教”,甚而今人耳熟能详的诸如“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类,本意都不是针对普通老百姓的,他们的初衷是拿这些礼教来约束掌握权力的精英阶层。另外,因为“五四”以后主流叙事的长期渲染,今人对这些礼教教条的理解本身也是存在巨大偏差的。
 
儒家伦理道德一贯高度强调尊卑等级秩序,对“君”和“士”,与对“民”有截然不同的道德期待,是儒家历来的基本特征。孟子尝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理学家同样持有这样的强烈自觉意识。至于他们希望以更严苛的礼教约束统治者行为的努力是否成功?以及他们高扬的这些“礼教”后来又如何逐渐下沉,进而成为桎梏普通民众的枷锁?这些多是宋朝理学家的身后的历史现实,他们也许不能说完全没有责任,但显然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至少在宋朝理学家自己身处的时代,社会风气演变的趋势不是日益僵化封闭,而是越来越奔放开化。
 
表现在青年男女的婚恋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数千年神圣规训正在被悄悄打破。
 
北宋时,一对素不相识的青年男女,只因在东京的一个茶坊逢面,四目相视,相互心里暗自爱慕。那女孩便以买糖水为由说道:“我是不曾嫁的女孩儿。”那男孩也以买糖水对答:“我不曾娶浑家……”南宋时,临安一带的城市里时兴媒人带着当事男女双方亲往相亲的新风尚。如果本人不满意,都可直接回绝这门亲事。而在更多没有高门大户、礼数不严的广大乡村地区,每逢节日,青年男女们往往毫无顾忌地外出相会。据《南烬纪闻》等宋代笔记所载,某地,男女“合婚”都是自己选择,“男自负女而归,不烦父母媒妁引也。”
十三
不用说,繁荣的商业和与之相应的多元世俗文化一定会孳生出许多让传统士大夫看不顺眼的“社会丑恶现象”,例如黄、赌、偷盗、尔虞我诈,甚至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

宋徽宗与李师师的故事,对于那些时刻不忘以史为鉴的传统士大夫来说,是一则元素齐备的经典反面教材;对于后代听说书的普通百姓来说,是喜闻乐见的谈资;而对于那个时代里的很多人——例如柳永——来说,则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宋代情色行业之五彩斑斓令古往今来任何一个年代都黯然失色。不夸张地说,青楼妓院在东京就如同餐食酒店一般遍地皆是。而在最繁华宽阔的街区市段,像御街东西朱雀门外、下桥南、北两斜街、曲院街西等,妓馆尤为集中,堪称标准“红灯区”。相信“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的唐朝大诗人杜牧若有机会到宋时的汴京和临安见识一下,也一定会大开眼界。

在宋代,登记在册的妓女,名为“官妓”。她们不但可以大明大方地接客,而且还经常应差周旋于官府举办的各种公私宴请或重要娱乐活动,“官府公宴及三学斋会、缙绅同年会、乡会,皆官差诸库角妓祗直”。当然,文人士大夫的聚会上就更少不了她们曼妙的歌舞琴瑟了。这些官妓中精通琴棋书画、品味高雅如李师师、温婉者大有人在,正是她们捧红了柳永和周邦彦们。

除了合法的官妓,宋代城市的底层还存在着大量并未在官府登记注册的地下“流莺”,从事着当街拉客或应召侍酒之类的低贱营生。不用说,她们的皮肉生意背后必然活跃着各种勾结官府、画地为牢、盗抢拐骗的黑恶势力。

今人大多认为,女子缠足的陋习是从北宋开始流行的(作者注:有人说它源于五代十国中的南唐,但大肆风行显然是在北宋时)。它的缘起是出于一些人对女性的变态的性审美,从宋代留下的不少词作来看,欣赏妓女的纤足在当时颇为一时之风尚。就连苏东坡都曾作过一首《菩萨蛮·咏足》,活灵活现地描绘了侍妓摇曳生姿的小脚步态。因此,最初的缠足者毫无疑问是城市青楼女子,为的是迎合嫖客的猎奇欲望。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缠足这种丑陋不堪的“时尚”后来竟演变成了“妇道”礼教的重要象征,戕害了后世一代又一代中国妇女。历史之折叠着实令人惊愕叹息。

然而,最让宋代城市居民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的头一件乐事,大概非关扑莫属了。

所谓关扑,其实就是赌博,所有的游戏都可以变成赢钱赌物的关扑。参与者血脉喷张,观赏者兴高采烈。在开封,上至皇亲国戚,下至扫地跑堂的,没有人不爱关扑的。

据说,宋仁宗没事的时候就经常在宫里与太监玩关扑游戏。但仁宗的手法比较笨拙,一次刚出了1000钱,便输得一干二净。他欲罢不能,便与太监商量,借他刚输掉的一半钱再扑,可是太监怕他再输了不还,就不肯赊账给仁宗,还数落他小气。仁宗只好假惺惺地辩解说,自已的钱都是天下百姓的血汗,怎么能一天里就妄用老百姓1000钱呢?

关扑赌钱毕竟不是什么好事,但又那么受市民欢迎,屡禁不止。于是官府也只能想办法,既遏制这股民间的赌风,又放一些口子以适当满足市民的欲望。北宋时代,开封府下令,一年里在元旦、冬至、寒食这三大节日,放关扑三天。于是,每到这三天,东京的市民们无不喜气洋洋,身着新衣,从四面八方聚集到马行街、潘楼街、州东门外、州西梁门外、州北封丘门外、州南一带官府制定的关扑地,痛快淋漓地大扑上三天。期间当然少不了把酒欢宴、歌舞助兴……这逐渐成了东京的一个独特风俗。

到南宋时,关扑之风就更加百无禁忌了。在临安的繁华商业区,从早到晚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大呼小叫地关扑。以至于玩心大动的天子也忍不住要试试手气,宋理宗干脆在宫中内苑摆开架势,模仿临安市井关扑的场面,与太监们互扑为乐。

宋代社会中尤其让当时正人君子们痛心疾首的,就是“一切向钱看”的市侩之风。司马光曾忧心忡忡地写道:“今世俗之贪鄙者,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至于立契约云某物若干、某物若干以求某女者。亦有既嫁而复欺给负者,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到了南宋则愈演愈烈,“而今之世俗……将娶妇,惟问资装之厚薄,而不问其女子贤否;将嫁女,惟问聘财之多少,而不问其婿之何如。及其成亲而悔之,则事无及矣”。可见,把儿女婚姻当成金钱交易,当时已蔚然成风。

在宋代,官居宰相、翰林的官宦高门与富商巨贾相与嫁娶者十分寻常。原因也很简单:图他们的钱财。曾在南宋孝宗、光宗、宁宗三朝做过宰相的留正,就欣然与自己的福建同乡、泉州海运大亨王元懋结了儿女亲家;而这位王元懋还有一位复姓诸葛的亲家,在朝中任侍郎之职。甚至世人目为“当代孔夫子”的朱熹,有人记载说,他家族中的男女婚事也“必择富民”。

这在士农工商四大阶层意识根深蒂固的传统中国其他任何一个时代,都是不可想象的事,但商业和金钱的流动盛宴使之在宋朝变成了无所顾忌的现实。这里面必定隐藏着许多卑鄙与丑陋,但它另一方面也有力地瓦解过去森严的门第和身份等级,导向了一个阶层流动顺畅、清规戒律松弛的世俗大众社会的形成。

十四

2021年12月18日是王安石诞辰1000周年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位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改革家,我在那段时间发表了若干篇文章,分析讨论王安石其人、其时代及其变法之当时得失和历史意义。

我对王安石新法中萌动的一些充满现代意味的元素表达了极高的钦佩和敬意,其中尤其值得强调的有两方面:第一,新法非常重视并着力提升了货币和金融手段在经济运行和政府行为中的作用;第二,王安石试图通过改革制度体系,而非儒家政治哲学一以贯之地强调的统治精英的自我道德提升,来改进国家治理。这些尝试一度打开了引领中国古代政治走出传统路径依赖,开辟崭新航道的想象空间。王安石的变法是顺时而动的努力。

然而,我对于新法本身在当时经济社会条件下的实际效果及可见后果,总体上持贬多于褒的立场。我最想要指出的是,我们不能“以今人之心度古人之腹”,也就是立足于现代的经济发展常态来评价古代的经济模式之争。要知道,人类经济发展的规律并非恒定不变,而是古今有别的,而且区别非常之大。

具体来说,对于解决北宋政府迫在眉睫的国家财政亏空问题,以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与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在目标上其实并无分歧,只是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双方选择了不同的手段。

王安石采取的是扩张性的思维,他有句名言——“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应当通过发展生产、刺激消费、扩大经济规模来促进增长,也就是时下人们常说的“做大蛋糕”。他认为这样一来,不仅老百姓能够从经济的不断增长中获益,政府也能够获得更多财政来源。“财费则利兴,利兴则虽费何害?”而他另一句流传更广的话是这么说的:“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最为准确地体现了这种思维。

司马光和他的同党则近乎无意识地默认了儒家政治哲学基于“仁政爱民”原则的一种传统假设:天下的财富有一个基本恒定的量,政府越节俭,攫取的越少,民众留存的就越多,老百姓的日子就越好过。针对王安石认为国家财力窘困的根源是缺乏善于理财的人的观点,司马光针锋相对地指出:“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民皆为盗,非国之福。”司马光还认为,“不加赋而上用足,不过设法阴夺民利,其害甚于加赋。”因此,司马光所领导的反对派内部尽管对新法的具体内容也存在很大的意见分歧,但大原则上无不认为当时的要务是大幅度削减各种不合理的开支。

简言之,对于经济增长、政府与人民间的分配关系,王安石取的是一种正和博弈的动态思维,司马光取的则是一种零和博弈的静态思维。前者已是现代经济学的基本常识。因为这个缘故,大多数现代人认为王安石远比司马光更懂经济,更加高瞻远瞩。

然而如果人们持有这种观点,恰恰说明他们对经济学是一知半解的,至少没有认真学好经济史。他们的这种认识基于的是现在的经济现实,忽略了古今之别。

在人类经济实践中,单位劳动生产率的快速提升是工业革命以后才出现的。在之前漫长的几千年农业文明时代,虽不能说经济没有增长,经济规模没有扩大,但劳动生产率的提升是极为缓慢的。这就意味着,那个时候的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生产要素投入的增加。

打个比方,以前一个人种20亩地,一年产出1万斤粮食;现在两个人种40亩地,一年产出2万斤粮食。“蛋糕”是做大了,但分蛋糕的人也同比例增加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无论生产扩大了多少,社会财富总量增加了多少,政府与百姓之间的分配关系就是恒定的:政府多拿走1斤,老百姓就会少留存1斤。更有甚者,随着易于开垦的肥沃土地——用今天的时髦话来说就是所谓“低垂的果实”——日益稀缺,这种简单的生产要素扩张还必然出现边际效益递减的问题。也就是说,新开垦出来的20亩薄田,同样一个人去耕种,一年也许只能产出8000斤粮食……这就是为什么2000年里中国人民勤劳而不富裕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人口的显著增长,清朝中期中国的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有可能反而比一千年前唐宋时期更低,而不是更高!

宋代经济的确比中国历史上任何朝代都有了长足进步,但那主要是在商业贸易服务领域取得的。也就是前文所述及的,是分工合作扩展和深化的结果,相当一部分劳动力和生产要素从传统的农业部门转移到了产出更高的工商业部门,但这并不是单位劳动产出有了显著提高。这种性质的经济增长需要一个缓慢的展开过程,不像技术进步那样能够在短期内带来突飞猛进的发展。

如果你真的认真研究过人类经济史,也许就会明白,很大可能恰恰是司马光而非王安石的观点更加符合他们那个时代所能观察到的经济现实。

事实也是如此。王安石变法的确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国家财政迅速充实。实施一年后,青苗法、市易法和免役法各得到了300万贯、150万贯和800万贯收入。三项叠加,政府收入较前一年增长了20%。相信这也是宋神宗为什么力排众议,如此信赖王安石的原因。然而,几乎所有的历史记载和后来的研究都证明,老百姓的负担也大大加重了。我们凭直觉和常识就知道,当时的经济增长是不可能跟得上国家收入的如此高增长的。

因此,反对派批评新法中涉及“理财”的部分是“生财无方、聚敛有道”,亦不算太过。

十五

我的一位媒体同行老友在读到我的上述观点后,首先对我做出的古代经济之下“民”与“国”之间财富分配关系基本恒定的判断表示认同,但他随即提出了看待王安石新法的另一个方向:撇开“民”与“国”的二元关系,还有一个“民”与“民”内部之间的多元财富分配关系。或者也可以这么说,在国家这个单一主体与无数的黎民百姓之间,还存在一个数目有限的“中间阶层”,即高门大户阶层,他们既削弱了国家,又盘剥了百姓。

在他看来,王安石的变法有助于抑制那些巨贾富商的财富快速聚敛,从而能够间接地帮到更广大的中下层老百姓。用现在的话来说,让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从宏观层面看,尽管全社会的财富总量是相对恒定的,但国家仍可以通过有效的“调控”手段来改善其分配结构——“蛋糕”即便很难做大,却可以分得更合理。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能够启发我们拓展思路,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审视经济增长与国民收入问题。它比“重农抑商”等已为历史所彻底否定的古老信条具有更加突出的当代意义。

王安石新法是否有意识包含打击高门大户、富商巨贾的初衷?我在对这场变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后,实话说难以判断。我只能说,变法前就广泛存在的“青苗钱”的主要目的原本是为了扶助小农,类似于现在的“政策性贷款”。但新政推行后,“青苗法”的主要目标却变成了增加政府收入。用现在的话来说,即把不以盈利为首要目标的“政策性贷款”变为了“商业性贷款”。而且,无论是“青苗法”、“市易法”,还是“均输法”等,都明显含有兼具增加国家收入与稳定市场价格的双重目标。为了实现这种双重目标,王安石的主要做法是以政府直接入市来挤出民营中间商,这个过程明确含有抑制商人通过“囤积居奇”的“投机”来牟求高额利润的主观动机。

此外,作为一个以孔孟儒学正宗传人自居的自视极高的传统士大夫,王安石很可能也像他的政敌司马光等人一样蔑视和敌视商人。现代的历史学家猜测,当时强大的反变法势力中一定也包含了因新法而致使自身利益受损的城市商人的不满声音。

但有一点似乎可以断定,在农业经济领域,王安石与历代儒家精英一样激烈反对土地兼并。早在宋仁宗皇佑五年(1053),三十刚出头的他就写过一首不能算很有文采、却引起很大反响的政论诗《兼并》——

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

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

赋予皆自我,兼并乃奸回。

奸回法有诛,势亦无自来。

后世始倒持,黔首遂难裁。

秦王不知此,更筑怀清台。

礼义日已偷,圣经久堙埃。

法尚有存者,欲言时所咍。

俗吏不知方,掊克乃为材。

俗儒不知变,兼并可无摧。

利孔至百出,小人私阖开。

有司与之争,民愈可怜哉。

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读出王安石对上古“三代”的“公平”的无限向往、对后世“兼并”之害的强烈愤慨,以及对因此而致的小民困窘的深切同情。

熙宁三年,也就是青苗法正式推行的第二年,时任河北路安抚使的老资格政治家韩琦上疏,极言青苗法不便,认为它是趁老百姓青黄不接之际从中打劫。王安石在为自己辩护时宣称,常平收息是上古周公遗法,并回应反对派拿汉武帝时桑弘羊来指责自己,“桑弘羊笼天下货财以奉人主私用,乃可谓兴利之臣;今抑兼并,振贫弱,置官理财,非所以佐私欲,安可谓兴利之臣乎?”

从这番交锋中可以看出,变法派与保守派都希望抑制土地兼并,扶持小农。区别之在于他们对于如何实现这一目标的手段有完全不同的看法。

但性格沉稳老谋、且深具政治洞察力和官场手腕的苏辙对这首诗的主要观点却作出了极为严厉的抨击,他在晚年所写的《诗病五事》一文中将这首诗称为“诗祸”:

“王介甫,小丈夫也。不忍贫民而深疾富民,志欲破富民以惠贫民,不知其不可也。方其未得志也,为《兼并》之诗……及其得志,专以此为事,设青苗法以夺富民之利……至于今日,民遂大病,源其祸出于此诗。盖昔之诗病,未有若此酷者也。”

我们现在几乎已无从得知苏辙上述批评,仅是出于对王安石的党同伐异(他和其兄苏轼一样都是反变法的保守派),还是他已经敏锐地触碰到这个问题的本质。但我们能够从文章的前后关联中得出这样的结论:苏辙认为,“欲破富民以惠贫民”的做法“不可也”,并非它不可行,而是它的推行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至于今日,民遂大病”。

这就涉及我们要讨论的核心问题。正如本文开宗明义指出的,试图通过“抑兼并”来实现“均富”的努力几乎总是导向其初衷的反面。

以今天我们所掌握的现代经济学知识,这其中的原理和逻辑是不难理解的。

从正面效应来看,有了高门大户和富商巨贾,才会有充足的资本积累,才会有数量庞大、金额巨大的商品交易,也才会有长距离路途、触角伸向全国各地的网络化、货币主导(而非物物交易)的大市场。同时,有了足够多的富人阶层和富余闲钱,才会滋生出日常衣食住行的基本生计之外的享受型、精神性乃至奢侈化的多元消费需求。

而有了上述两者,才会孕育出不断专业化、细分化的产业分工与合作,进而逐渐发育出小农经济时代不可想象的各类大规模制造业和服务业、直至现代金融体系……纵观各国历史,这一路径是经济增长和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们熟悉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主张,“资本原始积累”是现代资本主义的初始发动机,即便这个过程是“血淋淋的”。

而从负面的效应来看,大户和富豪是自由市场的自然结果。应该承认,市场经济的结果很少,或者说从来就不会令人在道德层面感到满意。它的结果只是让稀缺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从而获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因此,如果想要得到更多道德上令人满意的结果,也就是所谓“社会公正”,途径只能是在市场之外去想一些救济办法。

反之,试图以政府行政力量介入市场,以实现所谓“公正”,就必然扭曲市场经济的自发规则,进而导致资源“错配”。而资源错配的必然结果是经济效率的损失,也就是投入同等资源后经济产出的减少。换言之,“蛋糕”越做越小。不用说,其最终结果不是“均富”,而“均贫”,甚至更坏——富者和贫者在绝对值上都变得更穷了,但相对的贫富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贫者益贫。

我在前文已经指出过,王安石和苏辙身处的有宋一代差一点就摆脱了这个历史周期律。应该说,这也是自然演进的结果,并非宋代统治者刻意推动,或宋代百姓格外乐于经商的有意识追求。这种商业的萌动和繁荣需要有政治的保驾护航,或至少不严加压制摧残,才不至于胎死腹中或中途夭折。所幸的是,对这种“前现代的商业消费主义”,宋代历朝政府总体上都采取了明智的政策。作为一个根植于大陆农耕经济和儒家政治文明的传统王朝政权,宋代政治并没有抛弃过“重农抑商”、“打击兼并”、“扶持小农”和“扬俭贬奢”等一整套历来被奉为金科玉律的的正统理想,但基本上也没有认真践行过。

朝廷几乎从不抑制生意人们对财利的追逐,也很少想着去禁止人们的“奢靡享乐”消费。尤为重要的是,宋朝官方不但不试图将人民固化在士农工商的四个等级阶层中,还总是努力为大规模的商业流通创造条件。当然,这显然是因为朝廷从繁荣的商业和消费中获得了数额巨大的财税收入。

如此繁盛的商业必然催生出基本温饱之外的各种高消费,乃至炫耀性的奢侈消费。宋代并非皇亲国戚和达官贵人的民间富家乃至殷实平民,都常有一掷千金的高消费。在东京和临安这样的大都市里,一顿酒宴花掉几百甚至上千贯钱并非罕见。

若社会上没有一定数量的富户和闲钱(资本),是绝对支撑不起来这样商业和消费盛况的。而正是这样的商业繁荣,又创造了大量以前历朝历代闻所未闻的崭新就业机会,带动了一大批过去只能世代务农的人脱贫,过上小康生活,甚至飞黄腾达。在宋朝的城市里,日均营业额在几十贯钱、年收入上万贯的商户大有人在。甚至家财数十万贯(按购买力计算,不下于如今上亿元人民币身家)的巨富也已出现。

在农业经济基础依然是硬约束的宋代社会,这些富户和资本从何而来?其初始积累无外乎土地兼并。兼并对商业与城市的促进意义是双重的:一方面在农村产生了拥有广大田产的“大户”,以及过去小农不可能积累得起来的大资金和支付得起的高消费;另一方面催生出大量失地农民,他们就流向城镇,成为工商业的劳动力和消费对象。其对经济的贡献,恰似今日中国数以亿计的“农民工”。

十六

在传统的政治经济思维中,“大户兼并”和“无田可耕者”都是令统治者心惊肉跳的祸乱之源,而“众人趋利”、“穷奢极侈”以及人的身份阶层紊乱又是“世风日下”的末世征兆。

然而在中国历史上,唯有在宋代,它们反而成了繁荣和富裕的原动力。这里面没有什么特别的奥秘,只是因为宋代的统治精英在追逐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采取了放任自流的政策导向,一个自由流动的合理的经济体系就这样自然发育出来。

宋仁宗皇佑二年(1050),杭州发生了严重灾荒,饿殍枕路。时任两浙路安抚使的著名政治家范仲淹在救灾中一反常态,采用了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举措。他倡议杭州城居民在西湖上搞龙舟赛,自己则率领州府官员在湖上连日大摆宴席欣赏赛事;每日雇用上千民夫新建和翻修官府所属各类房舍,还告谕各佛道寺庙与官府一同大兴土木;官府不但不竭力压低粮价以济民,反而亲自出面,将已经高达每斗120钱的谷价加价到180钱大量买入以赈饥……

灾情中心急如焚的同僚对范大人的荒唐行为忍无可忍,向朝廷弹劾他“不恤荒政,游宴兴作,劳民伤财……”但素以“仁政爱民”著称的仁宗皇帝和朝廷很快就看到,因为粮价暴涨,加上各种开支不减反增,贪利的商人们从全国各地载运来大批粮食及各类生活物资,确保了杭州府的物资短缺迅速缓解,粮价也很快回落到了常态。而一大批因为灾情而颗粒无收的贫民受官府、寺庙等的雇佣,获得了主动就业和收入,免于被动待救。

有一些经济学知识的现代人或许会钦佩于范仲淹早于亚当·斯密700多年,便如此善用价格机制这只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然而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他拥有多么超前于时代的先知先觉,而是因为他生活于商品交易无处不在的宋代,是生动的社会现实让原来就才智卓越的他表现得似乎距离今天的我们反而更近。

其实,王安石也是如此,他的变法的根基是与古老的小农经济大不相同的前现代工商业经济,而变法本身又是对这个呼之欲出的新时代的积极回应,尽管这种制度实验可能蕴含了重大弊端。

今天的中国人每每因为“疆域最小”、“国势积弱”、“兵不善战”……而轻视宋代,然而,即便不考虑宋代的富足经济和璀璨文化,仅仅看时间,如果把北宋和南宋加在一起的话,宋代共延续了320年,是自两汉以降国祚持续最长久的一个朝代。那些幅员辽阔、能征善战的“伟大”王朝都比它短命,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宋代社会有着相对而言最为良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财富结构。

宋亡以后,经历了一段外来游牧民族的短暂统治,中国的政治经济结构又退回到了传统轨道上。现代的曙光一闪而过,消退在了历史的暮色中。有人说,宋代早于欧洲三百多年发生了一次“中国文艺复兴”,但后来的中西历史走向却彻底分叉了。

以后的明清两季,统治者重拾“重农抑商”、“抑兼并”、“扶持小农”的旧时药方,而且一代比一代执行得更加着力和有效,终于在清代中前期(精确地说是在雍正朝)建成了堪称“理想的小农社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宋代曾经有过的繁荣的商业与城市生活以及财富积累,逐渐变成了历史上一段应当引以为戒的反面教材。统治们满意地看到,当所有人不再追逐财利、不再贪图享受,世上不再有家财万贯的大户巨贾,水陆要道上不再充斥着繁忙嘈杂的财货交易……天下也随之太平了。

但这是一个“共同贫穷”的“盛世”,距离古代圣贤心目中的真正的“黄金时代”越来越远。特别是,在当时世界奔腾汹涌的时代潮流面前,这是一个静止甚至“逆行”的“盛世”。其外部形同窗户纸,一捅即破;其内部千疮百孔,一击则溃。

其实,对于热衷于“抑兼并”、“济小农(民)”的忧心忡忡的历代统治者而言,最具讽刺意味的是,甚至在经济最繁荣稳定的宋代,中国社会也没有能够培育出多少真正意义上的“大户”和“巨富”。就连深疾“兼并”的王安石本人也清醒地观察到了这一点,并反对官府不分青红皂白的轻率“抑兼并”。他早年知鄞县(浙江宁波)时,在一封给上级同僚的信中这样写道:

“鄞于州为大邑,某为县于此两年,见所谓大户者,其田多不过百亩,少者至不满百亩……大抵数口之家,养生送死,皆自田出,州县百须,又出于其家……今责购而不可得,则其间必有鬻田以应责者。”

无独有偶,他的最大政敌司马光对于自己熟悉的北方陕西农村也有过类似的感叹。由此可见,历史上仍有不少有识之士,即便他们坚守正统儒家社会理想,即便他们的政见截然不同,也都已或多或少地认识到这种根基于小农模式的管制经济模式之害。

明亡以后,以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三大家”为代表的一批杰出思想家跳出过去局限于评点一朝一代得失的传统学术理路,开始站在整个华夏文明的高度和千年历史的长时段跨度,对政治的治乱兴衰展开痛彻反思。令我们后人眼前一亮的是,三大思想家都对历史上国家用行政手段“抑兼并”和“均田”持明确批判态度,与以往占主流地位的正统经济思想旨趣迥然不同。其中,被现代学术界公认为最具现代观念的王夫之表达得最为全面和清晰。对于一千多年来一向广受称颂的“限田”和“均田”理想,王夫之是这样无情鞭挞的:

“限也者,均也。均也者,公也。天子无大公之德以立于人之上,独灭裂小民而使之公,是仁义中正为帝王桎梏天下之具,而躬行藏恕为迂远之过计矣……轻其役,薄其赋,惩有司之贪,宽司农之考,民不畏有田,而强豪无挟以相并,则不待限而兼并自有所止。”

在王夫之看来,“兼并”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而“限田”和“均田”反倒是“桎梏天下”的大害,即使它打着“仁义中正”旗号。政府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减轻徭役、降低赋税、保护私有产权、强化权力约束……所有这些,无不是现代自由主义经济学所主张的。

而对于官府试图通过“劫富济贫”的手段来对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我在这里使用了现代术语),船山先生尤为深恶痛绝:

“人则未有不自谋其生也者。上之谋之,不如其自谋。上为谋之,且弛其自谋之心,而后生计愈蹙……(均田制)乃欲夺人之田以与人,使相倾相怨以成乎大乱哉?故不十年而盗贼竞起以亡隋……则为均田之说者,王者所必诛而不赦,明矣。”

没有人会否认,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都是正宗儒家士大夫。然而,他们毕竟出于经济发达的南方地区,而黄宗羲和顾炎武更是来自历来富庶开放的江浙沿海地区,他们深切感受到了时代的脉搏。只是他们的呼吁和呐喊声实在太微弱了,在中国中世纪晚期日益失去活力和自我调节能力的铁板一块的政治框架中引不起任何回响。

归根结底,传统中国经济增长长期停滞不前、社会治理跳不出王朝循环,根源并不在于土地兼并和贫富分化,也不是因为人们追逐私利、贪图享乐而造成的道德败坏和政治腐败。某种程度上说恰恰相反,正是由于对私有产权保护不力、对富贾大户持续压制、对消费升级长期贬抑,致使市场始终得不到扩展、产业始终不能充分专业分化和提升。农业时代已经过去,但这段历史的教训并未过时。在工业时代夕阳西下、信息时代朝霞蓬勃的今天,它应该给予我们以深刻的警示和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