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赔款中的镑亏问题研究
来源: 清华大学学报 作者: 兰日旭
摘要
镑亏是近代中国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债务在偿付过程中,由于制度性因素和人为操纵造成的亏损数额,庚子赔款镑亏是其中最多的一项。1902年—1935年,庚子赔款镑亏总额估算达7 300余万海关两,1935年法币改革后庚子赔款镑亏渐趋消失。如此巨额且难以预期的庚子赔款镑亏,对近代中国产生了双重影响,直接影响主要是清末银钱比价的升高和上海金融市场中银拆每月末的 “周期性”波动,后受赔款偿付方式及货币体系的变化,此影响渐趋消除;间接影响主要是引起货币改革争论,传播货币理论和推动近代中国货币制度变革,同时,在解决庚子赔款镑亏问题时,意外触发的庚子赔款“退”款推进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
镑亏是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现有对镑亏的研究散见于金融史、货币史、外债史等学术论著中。在已有研究中,有学者初步探索了近代中国外债中镑亏发生的时间及原因,也有学者估算了部分时段的镑亏数额。庚子赔款(以下或简称“庚款”)镑亏的现有研究主要提及还金还银之争和800万两镑亏赔偿,少数学者梳理了庚款镑亏产生的过程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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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端六编著《清代货币金融史稿》
已有研究虽然对庚款镑亏做了大量史实梳理和分析,但它们仅集中在镑亏的某一方面:第一,此前庚款镑亏研究主要集中在1902年—1904年800万两镑亏,少数学者估算到了1902年—1911年,尚缺乏一个对庚款镑亏长时段、系统性的数额估算。第二,前述研究主要利用档案,未充分利用《申报》《新闻报》等近代报刊资料,使庚款镑亏研究存在细节上的缺失,也由此引发镑亏定义的争论。第三,前述研究部分学者涉及了庚款镑亏带来的某些影响,而缺乏系统梳理和分析镑亏带来的直接、间接影响。有鉴于此,本文在档案、近代新闻报刊资料等整理基础上,估算了庚款1902年—1935年镑亏数额,补充了镑亏发生的细节,并深入系统地分析庚款镑亏发生的原因及其深远影响。
镑亏的定义,学术界仍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认为近代中国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债务,在偿付过程中,由于制度性因素和人为操纵,每年实际偿还白银数额高于按照合同签订当年汇率换算的应付数额,高出的部分为镑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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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世昌、潘连贵著《中国古近代金融史》
一、庚款镑亏的产生
(一)庚款前的镑亏
近代中国首次出现镑亏的债务,可能是1865年中国向英国所借1 431 664.1镑的外债。该债务期限是20年,1865年世界金银比价15.44∶1,1884年世界金银比价则为18.6∶1,据此推测此项债务可能出现镑亏风险。明确出现镑亏的债务是1874年汇丰银行向台湾海防大臣沈葆桢贷出的“福建台防借款”。这笔借款以关税为担保,年息8厘,借款以银两按汇兑时价折成英镑,归还时也以英镑偿付。由于当时银价下跌,清政府承受了相对赔款数额很大比例的镑亏损失。1877年左宗棠在《奏道员胡光墉息借汇丰银行款项折》中说:“原借仙令系英商汇丰洋行,继包认实银系德国泰来洋行。英商计息只按年一分者,由于乐仙令,翼价获利也。德商计息必按一分二厘五毫,由于包认仙令,预备价落赔垫。”胡光墉考虑到“仙令价值无常,异日归还增累”,最后将借款包给泰来洋行,说明镑亏现象已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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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葆桢
甲午战争爆发后,清政府财政捉襟见肘,开始大量举借外债。汇丰金款、俄法洋款、克萨镑款、瑞记洋款、英德洋款和续英德洋款均是以外币为单位,在白银价格不断下跌的背景下,镑亏发生在所难免。克萨镑款20年间总镑亏数额为1 734 327库平两。1904年2月—1908年2月,俄法洋款镑亏数为221 007库平两,英德洋款镑亏数额为1 089 706库平两。
外商银行作为甲午战争相关借款的债券承销商,为预防汇率风险,主动要求伸缩汇率挂牌价。俄法洋款中,经手银行与清政府达成协议,付款汇率按当日实际汇价减去1/8便士。英德洋款中,汇丰银行也要求将还款日实际汇价下调0.025%。这么做的好处是在白银升值时,可以减轻收入损失;白银贬值时,可以获得更大收益,对冲汇率风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银行伸缩外汇挂牌价百分比远高于协议额。陈光甫曾计算英德洋款、续英德洋款等在1921年—1925年还款挂牌价格和实际市场价格之间的差距,汇丰银行平均故意收缩先令0.47便士,占实际平均汇价的1.18%,加重了中国的镑亏损失。
虽然因甲午战争所借外债发生了镑亏,但在1895年—1902年期间,财政仍可承受此项损失,相关讨论也只集中在官员内部。镑亏问题最终被举国关注,是庚款1902年—1904年间800万两巨额亏损。根据《全国报刊索引》检索,1902年之前并没有镑亏报道。1902年开始出现镑亏报道6篇,均是有关庚款镑亏新闻,并且报道数量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1904年仅《申报》就有38篇关于庚款镑亏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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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彦威、王亮辑编《清季外交史料》
(二)庚款镑亏
1900年,德、法、俄、英、美、日、意、奥组成八国联军以保护领事馆,打压义和团运动为由,攻打北京。1901年9月7日,清政府和英、法等11个国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辛丑和约》。和约第六款约定赔偿总额为4.5亿海关两,年息4厘,偿还期自1902年至1940年,且不允许提前还款,本息合计高达9.8亿海关两,史称“庚子赔款”。庚款数额巨大,超出了清政府立即偿还的能力,按照和约,庚款本息在1902年—1940年的39年间摊付,由于情况变化,直到1947年才完全停止偿付,因此,此赔款事实上转化成清政府的长期债务。
1902年1月清政府付款时,对和约规定产生疑惑,“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市价按诸国各金钱之价易金如左:海关银一两,即德国三马克零五五……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付清(附件十三)。本息用金付给,或按应还日期之市价易金付给”,和约中1海关两与签约国货币兑换率是按照1901年4月1日汇率制定。和约中出现两种还款汇率,外务部询问赫德,是按照哪一种汇率付款,赫德回复“赔款原非银数,乃系以金核计……约内所开四月初一之数,不过是系一式样,并非确数”,汇率虽然变动,但是还金款数额不变。然而,两江总督刘坤一等人根据和约规定认为还款应是以银款为准,双方就还款为金款还是银款展开长达四年的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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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德
清政府主张还银款的理由有三:首先,和约给出的是赔付总额4.5亿海关两,虽然列出了兑换汇率,但是并没有折算出外币偿付额,说明是以银两为总基数。其次,各个列强之间如何分配,并未在和约中列明,附件在年偿付表中也只列出了每年偿还的银数,说明是以银款为基础。最后,条文中规定,本息用金付款没有异议,但按照条款,中国还款时是按照1901年4月1日汇率或还款当天汇率应该由中国自行选择,如果赔偿是以金款为基础,就没有必要多此一举。
影响清政府主张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是财政的巨大压力。清政府建立初期,财政收入只有1 400万两白银,税收最多的地丁受到清廷永不加赋的保护,影响了清政府的财政弹性。动荡的国内外环境很快消耗掉了清政府的财政存款,清政府不得不采取增加盐税,开办厘金等方式开源。甲午战争前,清政府年收入已达8 000万两,但战后清政府需借款偿付高达2亿两赔款。自此,清政府进入依赖外债延续政权时期。
1900年前“所有洋款,每年付利还本,已约需二千五百万两”,1902年—1904年庚款每年付款额约为2 100万海关两,后期逐渐增加。依此计算,清政府每年还清各种外债至少需要4 000余万两白银,已占到甲午战争时期财政收入的一半。1900年以来,清政府财政收入虽然不断增加,但仍无法覆盖支出,1903年财政收入突破1亿两,但赤字达3 000万两。此时,还金如果成为事实,在国际银价不断下跌趋势下,清政府可能每年额外承担几百万两损失,对其临近崩溃的财政体系而言是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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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学锋著《转型中的清代财政》
清政府希望通过谈判减轻负担,并在1902年指示驻外使臣向英、美等国申明中国的实际情形。英、法等国始终坚持认为应还金款,理由是按照和约中已载明汇率,将银款总额兑换为金款总额非常容易,况且银价下降的损失不应由他们承受。只有美国同意以银交付,或按西历4月1日定价付之。但随着谈判进展,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Milton Hay)态度转变,表示“应一律还金,否则国会将责难”,经过驻美大使梁诚交涉,又表示“允转商总统,将来核减赔款”,这才有了后期美国庚款“退”款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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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诚
经各方不断博弈,赔款仍未达成一致协议,各关系国转而使用威吓手段。日本公使内田康哉特意向清政府提及坊间传言,说某国欲扣押招商局船员用来抵付金款。英使萨道义(Ernest Mason Satow)回国时向庆亲王劝告:中国最好在这方面让步,否则他国必胁迫中国付清。清政府被逼无奈下,承诺还金款。1905年7月2日清政府外务部与列强签订《关于以金价偿付庚子赔款的协定》(以下简称《庚子赔款协定》),内容有四条:
1.1905年以前镑亏以800万海关两通过电汇票向各国付清。
2.所拟各节,各国允准后,即将各国分票画押。
3.每年付款本息,按月均分,付款日为每月月末。扣回六个月付款四厘息银。各国择定伦敦市面银价用银付还、金钱期票、电汇票中的一种方法后永不更改。中国可以按照任何地方市场价格购买期票、电汇票。
4.1905年1月至庚款协定开办之日,已经缴付的银款退还中国,重新以金款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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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道义
自此,还金还银之争结束,清政府将800万两镑亏数分派各省,由于财力衰竭,各地摊付数很难凑齐,清政府只好再借外债。1905年4月26日,清政府以外务部和户部名义,向汇丰银行借款100万英镑(合银676.06万两)补偿亏欠,史称“镑亏借款”,这是近代中国外债史中唯一以镑亏为名义的借款。100万英镑年息5厘,期限20年,以关税及山西省盐厘烟酒税为担保,债券在伦敦以97%折价发行,由汇丰银行和德华银行承购。此项借款在近代外债中并非巨额,然而还款期限长达20年,从侧面反应了晚清财政支绌。
800万两仅是1902年—1904年的镑亏额,换文后镑亏问题更为严重。1908年10月末《新闻报》就提到因“磅价步涨,银根奇紧赔款洋债收不敷放,亏银三百数十万”。民国元年,因为镑亏过巨,财政紧张,财政总长周学熙与麦加利银行商议借款偿付庚款。近代中国因制度性因素和人为操纵造成的庚款镑亏问题,直至1935年法币改革才真正消除。本文根据新闻报道、档案资料,估算1902年—1935年庚款相关数据。从绝对数额看,庚款实际还款额约6亿海关两(见表1),而镑亏总额高达7 300余万海关两,按1901年不变价调整后,镑亏额仍达4 500余万海关两。纵观庚款在1902年—1935年偿付期,除1913年、1916年—1920年、1924年—1925年获得镑余,其他年份都是镑亏,可见镑亏年份较多。庚款镑亏总额占实际还款金额12.5%,每年庚款镑亏占每年财政收入的0.6%。相对数值似乎庚款镑亏并非巨额,但是考虑此时期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平均每年200余万两镑亏仍有不小影响,其影响详见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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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熙
表1 庚款镑亏额统计表(单位:海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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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庚款镑亏产生的原因
庚款镑亏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探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一)中外货币制度的差异
明朝时期中国货币制度逐步定位为银钱本位制,至清朝成为白银核心型货币制度,直到1935年法币改革,才真正放弃银本位制。同时,中国产银量很小,绝大部分白银都从国外进口。20世纪30年代以前,中国白银为自由流动,独特的货币制度造成清政府无法控制白银货币供给量,货币供给很大程度上由国际经济和政治因素决定。反观西方,英国在1816年率先采取金本位制,之后德国、荷兰、丹麦等国陆续采用金本位制,至20世纪初,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均是金本位。直到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后,西方货币制度才又发生根本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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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建兵著《白银与近代中国经济(1890—1935)》
货币制度的差异决定了双方所受世界金银比价的影响不同。赔款以金款为基准,如果世界银价不断下降,受偿国所得赔偿金款不变,清政府则偿付白银数量增加;如果世界银价不断上升,受偿国所得赔偿金款不变,清政府则偿付白银数量减少。
17世纪—18世纪中国市场的金银比价完全不同于世界金银比价,中国的金银比价低于世界金银比价。随着中西接触日益频繁,18世纪中叶金银价逐渐一致,至19世纪,尤其是鸦片战争后,中国金银比价就以伦敦为准了。从近代中国汇率上看,1868年—1931年期间国外货币与黄金挂钩,货币中含有一定黄金量,所以中国汇率主要受世界金银比价影响,两者高度相关。1931年—1935年,中国的汇率除了受世界金银比价的影响,还受到各国货币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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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信威著《中国货币史》
1750年—1871年期间世界金银比价稳定在15.48左右(见图1),1842年中英《南京条约》、1860年中英《续增条约》和1860年中法《续增条约》协定的赔款均为白银,汇率对赔款并无妨碍。但是,在1890年—1902年期间世界黄金价格快速上涨,中国汇率不断下降,此时庚款受偿国家自然不愿意承受汇率损失。正如前述,英国等国坚持以金款,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世界银价不断下跌带来的风险。如果赔款是白银,得到的赔偿自然缩水。条款不明,应该是双方的责任,但是相关国家却强迫中国独自承受损失。《庚子赔款协定》签订后,庚款因此受到汇率的长期影响。
进入20世纪,世界金银比价不断波动,1910年达到峰值,1单位金兑换39.29单位银。一战爆发,各国对白银需求增加,金银比价开始下跌,1920年达到最低值15.32,直到1925年后才重新回到30以上,并不断上升。金本位被重建后,1920年—1930年期间,白银价格再次下跌,世界金银比价不断上扬。1930年—1935年,国际性大萧条带来的影响逐渐显现,世界金银比价开始下跌。1900年—1935年,中国的汇率随着世界金银比价也发生相对应的变动。因此,可以看到在1916年—1925年,庚款获得了一些镑余,更长时间段内则是发生镑亏。
在以金款为基准的情况下,庚款因制度性因素造成的镑亏,直到1935年法币改革,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无限制买卖外汇,实现稳定的汇率挂牌价格,镑亏现象才渐趋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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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敏主编《南开经济指数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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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世界金银比价(1750年—1935年)与汇率(1868年—1935年)
(二)人为操纵因素
庚款镑亏中汇率操纵与庚款各关系国银行委员会(简称“赔款银行委员会”),以及汇丰银行密切相关。庚款因涉及多国,为协调赔款事项,1901年5月英政府提议设立收款委员会,由各关系国选派驻沪银行行长组成。该委员会职责是(1)代表各国领取中国应付赔款额;(2)按照成数将中国所付各批赔款摊分各关系国。这是庚款赔款银行委员会胚胎。几个月后,该委员会正式成立,并于1902年2月制定公司章程12条,该章程规定各关系国都可派遣一名代表参与该委员会。1902年2月,赔款由德华、道胜、汇丰、正金、汇理五家银行平均收存。同年3月,花旗银行加入。同年6月14日,《庚款摊分成数协定》签订,赔款银行委员会开始按照各国应得赔款成数,摊交各国指定银行。1903年5月,华比银行加入,经收银行由7家组成,至辛亥革命爆发格局未改变。
1902年—1911年庚款由各省关、户部分摊偿付,清政府规定各地分摊额,地方政府自主筹集资金,所有款项汇解江海关。1905年换文前江海关道每月将180余万两海关银交付赔款银行委员会。1905年换文后,赔款银行委员会名存实亡,赔款由江海关道以电汇等方式交付各相关国家。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海关总税务司逐步获得近代中国海关与常关关税保管权,江海关道经手还款的历史宣告结束。
各海关税款汇至上海,首先存入上海汇丰银行,然后在每个月的9日、16日、23日和月末,分四次摊分至汇丰银行、德华银行、道胜银行的债务账内。债务账内款项首先偿还1900年之前由关税担保的外债,剩余款项偿还庚款,由三银行在月末按照相关经收银行所得成数分摊。1912年5月起常关税收入按照各经收赔款银行摊分成数,摊分于各相关银行开立的赔款账内,其后虽然经收银行略有变化,但是根据赔款成数分摊的惯例没有改变。1912年后虽然发生欧战等事件,经收赔款的银行略有变化,但由海关总税务司偿还庚款的事实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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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中国海关与庚子赔款》
1902年—1904年赔款银行委员利用经收庚款的权利,通过人为操纵增加利益的手法主要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人为指定庚款汇率,在还金还银争论时,“该银行公会每期开送清单,仍悉按以银易金计算,载明亏欠数目,并将欠款于结算后一律起息”,“以银易金计算”的汇率是赔款银行委员会根据还款日前一天外汇牌价确定,与实际汇率多有不符。1902年—1904年,每届还款汇率与实际汇率比较(见表2),赔款银行委员会的报价比上海道查询的市场汇率,平均1关平两要低0.83便士,这种行为无形中提高了英镑价格。英镑报价差异最小的是1902年6月30日,两者报价相差0.375便士,占实际汇价的1.36%。按照赔款银行委员会报价,中国赔款增加1.36%;相差较大的是1903年12月31日,两者相差1.125便士,此时中国需增付3.85%,以庚款之巨,这些增加量不容小觑。直到1905年各相关国家选定电汇等还款方式后,“根据银行委员会任意指定之汇换价格”核算赔款的办法,才彻底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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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尔特著《关税纪实》
第二种手法是赔款银行委员会通过选择镑亏核算汇率,以达到利益最大化。例如1902年12月欠款,按照当时汇价1关平两合2先令1.5便士,将欠款以规平两入账。等到了1904年6月30日重新核算欠款时,此时汇率为1关平两合2先令5.62便士,该委员会将欠款按照1904年6月30日的汇率计算,而不是1902年12月的汇率,通过这种转换每1规平两多付4.12便士。
按照各相关国家计算,三年欠款数额为1 419 443.44镑,而清外务部经计算,欠款为1 032 405.44镑。赔款银行委员会通过人为操纵,三年时间多收取387 000英镑。最终,签订的《庚子赔款协定》后中国以800万海关两偿付镑亏,并且大多数国家选择电汇方式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此类人为操纵。
表2 庚款还款汇率报价(单位:1关平两合便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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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爱德著《中国货币论》
1905年(包括1905年)后,虽然由赔款银行委员会人为指定汇价的问题得到解决,但还款时汇兑价格是按照上海市场的外汇挂牌行市确定,而挂牌行市由外商银行控制。1880年—1920年汇丰银行经手买卖外汇总额经常占到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额的70%,汇丰银行事实上已控制近代中国外汇价格。“上海汇丰银行每晨九时半公布各外汇市价,全埠即据之为汇价之标准”。此后,人为操纵转而由外商银行实施。
在庚款镑亏报道中,时人观察到“今者银贱镑贵,若此,则拳匪乱后所付偿款实首受厥亏,每届交银之期镑价必异常腾贵……至于付洋债之时,亦同一律”,“历年所借之洋债,每当逢期付给外洋,又必昂其镑价,以朘削我银”。宋佩玉在总结1895年—1930年上海远东国际汇兑波动原因时,提到每至月末,清政府就在外汇市场购买英镑偿付赔款,因此时人将每月30日称为“indemnity day”(赔款日)。汇丰等银行利用其控制上海外汇市场特权,在赔款日故意抬高镑价,以额外榨取中国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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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佩玉著《近代上海外汇市场研究(1843—1949)》
还款日挂牌价格比实际市场价格平均收缩0.5便士(见表3),意味着英镑升值,换取的白银更多。从汇丰伸缩汇率百分比可以看出,人为操纵的比例远高于汇丰银行与清政府1896年英德洋款谈判中要求的0.025%(见前文),可见庚款人为操纵的严重性。汇丰银行对近代中国汇率挂牌价的控制直到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取得汇率挂牌权才逐渐消除。因此人为操纵造成的镑亏损失,与货币制度造成的损失同时存在至1935年。
表3 1923年6月—11月庚款时汇价情况(单位:规平1两合便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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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庚款镑亏的直接影响
庚款镑亏数额因难以预期,由此导致大规模白银外流在短期内深深影响了近代银钱比价和银拆市场。
(一)庚款镑亏对银钱比价的影响
清初延承明代货币制度,施行银钱平行本位制度,大数用银,小数用钱,独特的货币制度,形成两个汇率市场,一个是金银比价的“外部汇率”,一个是银钱比价的“内部汇率”。清朝初期为了维护稳定的货币市场,明确规定“每钱一千,值银一两”。因此,如果不考虑成色和重量,1两白银兑换多于1 000文则为“银贵钱贱”;如果1两白银兑换少于1 000文,则为“银贱钱贵”。但是钱不是银的辅币,两者是平行发行。制钱在广大农村地区和城市底层百姓中流通使用,银两在官吏、商人、地主等富有阶层中使用,通常大额交易才使用银两。由于铸造成色不一、重量各异等情形,使得银两和制钱之间关系复杂,“例价”只是理论意义,只有从市场行情得到的银钱比价才有实际意义。
从长期看,1800年—1911年间银钱比价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见图2)。第一阶段为1800年—1850年,银钱比价进入上升期,从每两白银兑换1 000文制钱,上升到1850年最高点2 300文左右。第二阶段为1851年—1911年银钱比价处于回落期,每两约兑换1 300文制钱,在此背景下,1901年—1911年却出现了银钱比价上升现象。图3展示了更详细的走势,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1900年银钱比价下跌停止,开始反弹,1908年之后上升更为激烈,1901年银钱比价是1 240文,到1911年已经高达1 730文,涨幅为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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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800年—1911年银钱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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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1890年—1911年银钱比价
银钱比价变动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需要从制钱和白银两方面分析。
从制钱角度分析,1890年—1911年期间,紫铜锭价格和运费在不断上涨,导致制钱铸造数量减少。甚至,由于铜价不断上升,制钱私毁和走私严重。1900年铜元兴起,并迅速在流通领域占据一定位置,部分替代了制钱的作用。然而,铜元迅速贬值,制钱仍被视为可靠货币。随后发生的币制改革并没有将制钱纳入货币体系,因此1911年无论是官方制钱还是民间私铸都已全面停止。
从白银角度分析,1890年—1911年间中国出现大量白银外流现象,导致白银价格上涨。近代中国此时处于贸易逆差、白银净流出时段。1890年—1911年之间,大部分年份都是白银流入,但1902年—1908年是白银流出,同时也是贸易逆差增加的年份,出现了“双逆差”现象。1905年贸易逆差与白银流出总额达到这几年的顶峰,超过2亿海关两。总体上看,1890年—1911年白银外流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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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红忠主编《中国金融史》
而难以预期到的巨额镑亏数额的外流,更是加剧了白银外流。从表4可以发现,在白银净出口年份,镑亏增加了白银的流出。例如1906年—1908年白银外流总额高达6 000余万两,而镑亏总额也达167万两,明显加剧了白银外流。在白银净进口的年份,镑亏减少了流入的白银数量,比如1909年,白银进口为684万余海关两,但当年镑亏为616万余海关两,大大抵消了白银进口量。
综合分析,1902年—1911年期间,制钱与白银数量都有减少,而白银净出口和贸易逆差造成大规模白银外流,造成银钱比价上升。而此时期内,清政府庚款额高达近1.9亿两,未预期到的巨额镑亏损失1 900余万海关两,更是加重了白银外流,直接助推了银钱比价升高。
表4 庚款镑亏与白银净出口(1902年—1911年)(单位:海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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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友揆著《中国的对外贸易和工业发展:1840-1948》
(二)庚款镑亏对银拆市场的影响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上海对外贸易迅速增加,1850年上海超过当时的贸易中心广州,成为近代中国最大的土洋货集散地。伴随对外贸易发展,上海逐渐成为中国的金融中心。在20世纪30年代之前,上海钱庄业的作用不亚于华资银行,被誉为上海的“百业之首”。钱庄的巨大影响力主要体现在对洋厘和银拆的控制上。银拆肇始于钱庄,是金融业之间的拆借利率,在南京国民政府对金融市场实施统制前,是上海金融市场的基准利率。银拆的变动反映了市场银根的松紧和供给需求变化。上海每日银拆行市,由钱业公会组织各家钱庄竞价得出,是均衡利率,类似于现在的隔夜拆借利率,上海报业将银拆公布,作为当日的交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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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恂诚主编《上海金融的制度、功能与变迁(1897—1997)》
1902年—1911年庚款及其镑亏主要由各省、关的财政负担,并主要依赖票号、银号、钱庄等机构解往上海,比如,钱江关道镑亏款项由“裕通官银号汇寄上海通商银行”“探得江汉关应解镑亏现已由桑观察挪解二十万交源丰润承裕两商号将该款现交沪道衙门收兑”等。江海关道通过汇划庄将白银提现,在月末以白银兑换英镑,向相关国家支付。票号因承接大量的赔款官汇,得到快速发展。
在还金还银之争时,清政府准备还款及镑亏,需每月汇集超过200万海关两,1904年由票号等汇票解至上海的部分数额如表5所示。
表5 1904年通过票号、银号等汇解至上海的庚款及镑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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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辉著《晚清钱庄和票号研究》
表5虽然只是部分庚款及其镑亏汇票,但据新闻报道绝大多数都通过汇票,后由汇划钱庄提现。据《申报》报道,上海道虽反复催促,各省总是拖延庚款及其镑亏汇解时间。每到月末还款时,上海金融市场资金头寸紧张。在上海道回复闽督的电文中提道,“此次奉解补镑亏共有八百万之多,均需用现银归还,而各省解来者均系汇票,并无现银。就市面搜括统衹三百五六十万,短交甚钜。各银行又值西历岁底,收银结帐,拆借不通。连日催各商号将汇款兑现,竟至束手无策”。清政府也认识不能预期的镑亏,影响金融市场稳定,“政府以赔补镑亏数巨期迫且值年关紧逼银根奇紧,议与各使嗟商分期筹还之法以免市面震动”,但金融稳定并不是列强的首要关注事项,商讨并没有效果。
影响银拆的因素很多,在长时间段内最为重要的是由贸易引起的“金融季节因素”。在上海金融中,“可分其季节如下:第一季,二、三月份为金融最宽时期。第二季,四、五、六月份为金融紧急时期,第三季,七月份为金融平和时期。第四季,八、九、十月份为金融最紧时期。第五季,十一月份为金融平和时期。第六季,十二月即翌年元月为金融紧急时期”,这里的月份均为公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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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佩玉著《近代上海外商银行研究(1847—1949)》
本文利用RStudio统计软件将有规律的季节性因素冲击从银拆中剥离,观察每月月底还款的随机性冲击对银拆的影响(见图4)。每到月末,银拆有明显上升,并在1901年—1911年形成“周期性”,但1902年—1904年年末银拆波动更为明显,1903年波动性最大,至1906年波动幅度已有降低,而到了1912年银拆的月末波动性已不明显。
为了更清楚的展示月末庚款及镑亏对银拆的冲击,将1904年银拆单独列出,更清晰地展示了这种规律(见图5),每到月末银拆的冲击为正值,说明月末还款加重了银拆的波动。月末还款时,提前5天左右银拆便快速上升,上升趋势一直延续到下月3日以内,随后资金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如1904年11月25日,银拆为0.1两/千两每天,到11月29日,已经上升到0.38两/千两每天,银拆明显上升,直到12月2日,银拆降为0.08两/千两每天,开始趋于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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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1901年—1912年银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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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1904年银拆变化
在还金还银之争时,各省在筹措以及兑换英镑时,未预期的镑亏对银拆市场造成明显冲击,媒体多有相关报道。1904年与各国镑亏谈判逐渐有了结果,各省预备巨额镑亏,汇解上海。由于财政窘迫,直到1904年年末,分派各省的预备镑亏数额如期汇解上海的只有585万两,还有190余万两没有解到,同时沪道也担心银根太紧张,不容易提现银,“历岁底市面收账之时,即时各处汇票日内到齐,当此银根奇短,提取现银亦非旬日所能集事……”1904年年末,银拆大涨,“前昨两日北市银拆忽涨至四五钱,缘本月25日又系解交各国赔款及各省补解磅价之期,闻共有八百余万两之钜,故有此大风潮云”。
1905年7月2日签订协议后,由江海关道在月末兑换英镑所需白银数额变得相对可预期,因此,对银拆市场的冲击开始变小。1912年以后,庚款由各省摊赔改为常关和海关收入赔付,在月末由江海关道向钱庄大量提取白银的情形不再出现,银拆波动在月末也就变得相对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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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滩江海关大楼
四、镑亏的间接影响
庚款镑亏在长期内对中国社会产生多方面影响,而影响最大的当属对近代中国货币制度改革和中国近代教育部分。
(一)镑亏对近代中国货币制度改革的影响
进入19世纪末,中国外债逐渐增多,偿付债务产生的镑亏问题开始引起高层官员的注意,他们有意识地对国外货币制度加以考察,主要集中在中国是否需要铸造金币。其中,陈炽对金银比价引起的镑亏做了系统的分析,认为清政府应该铸造金镑。货币改革的争执虽然在庚款前就已存在,但那时尚未深入讨论货币本位问题。庚款产生的巨额镑亏,使得币制改革成为朝野乃至相关中外人士共同关注的话题,并促进了改革方案设计渐趋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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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
通过《全国报刊索引》检索“币制改革”相关的关键词,发现1870年—1899年间新闻报道只有17篇,而1900年—1909年有近60篇,随后不断增加。同时,有关镑亏的报道主要集中在1902年—1911年。通过比较1895年—1911年有关镑亏和货币改革的新闻报道(见图6),可以发现,镑亏报道出现后,有关货币改革的新闻不断增多,并保持一定热度。从内容上看,从铸金币或是银币,逐步深入到本位问题,例如1905年报道中有“日本阪谷博士近曾在经济学协会演说……精琦博士曾晤中国当轴者,切论改革币制之为急务,而中国当轴鉴于庚款因金银市价之激变,大受损失,故亦认为币制改革之必要”。梁启超、周金箴等人也发表了一系列涉及货币本位制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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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1895年—1911年新闻报中有关镑亏和货币改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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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
在庚款还金还银争执时,国外政商界认为这是推动中国币制改革的良机。因此,西方各国在与中国签订通商条约时,将中国应设立统一货币列入条款。1903年3月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建议施行虚金本位,即可解决镑亏,发展经济。为了解决巨额镑亏和促进经济发展,清政府寻求美国帮助改革货币制度。同时,清政府内部张之洞、袁世凯、汪大燮、胡惟德等人就本位问题展开激烈争论。1903年1月22日,驻美代办沈桐照会美国国务卿,请求美国政府出面维护金银比价,但刻意隐去了解决镑亏的意图,而只强调改革中国货币制度,维护金银比价稳定有助于美国利益。1903年3月3日,美国成立国际汇兑委员会,以罕纳(H. H. Hanna)、高兰(Ch. A. Conant)及精琪(J. W. Jenks)为委员,研究中国货币改革。美国之所以积极主导此项工作除了和金银比价波动影响美国对华贸易外,还和美国推行美元国际化战略,与长期统治全球贸易的英镑展开竞争有关。主导改革中国货币,是实现其战略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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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琪
作为美国“会议货币专使”的精琪,以《美国会议银价大臣条议中国新圆法觉书》,包括《中国新圆法条议》和《中国新圆法案诠解》,向清政府提出改革建议,并在报刊发表。《中国新圆法条议》中,他提出17条建议,主张清政府采取金汇兑本位制(虚金本位制),金银比价固定为32∶1。精琪方案要求中国币制改革聘请外国人为司泉官,并受相关国家监督。出于保护自身主权的角度,清政府没有采用该方案,但精琪方案引起极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本位问题、两元问题成为这一时期的中心议题。1910年经清政府币制调查局研究,形成《厘定币制酌拟则例》和《筹拟旧币处理办法》,确定中国以银元为本位。1911年,《币制则例》出台,正式开始全国统一的“大清银币”铸造。至此,由镑亏引起的货币改革历经16年收获了货币改革的实质性成果。《币制则例》还未来得及施行,辛亥革命爆发。
进入民国时代,货币改革成为北洋政府的大事,1912年7月16日,财政部咨请国务院设立币制局,同时设立币制委员会。同年10月8日币制委员会成立,12月17日完成报告。报告集中讨论了本位制选择,主要集中在银本位、金本位和金汇兑本位,并认为中国应选择金汇兑本位,其设计的金汇兑本位方案与精琪方案类似。币制委员会委员刘冕执在分析银本位制时,认为其弊病之一为“镑价之人为的亏损。每岁达数百千万乃至数千万”。北洋政府权衡利弊,于1914年2月8日颁布了《国币条例》和《国币条例施行细则》,未采用币制委员会建议,明确施行银元本位。本次改革延续清末的《币制则例》,并没有将银元作为唯一的本位币。银两在流通领域中仍广泛使用,此为不彻底的银本位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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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冕执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货币制度改革再次提上日程。1928年6月,在出台的《国币条例草案》中,南京国民政府宣布“以确定银本位佐以金券入手,期于训政期内植其良基;以采行金本位为终鹄”。1930年世界银价大跌,本位制问题再次成为讨论热点,在分析银本位制时,张家骧认为“银本位制之不适于二十世纪以后之国家,殆无疑义。况我国今日正需用大宗外款。办理建设事宜。倘不急谋解决,则将来磅亏之损失,势必更大于今日千百倍也”。1932年大量银元涌入上海,导致洋厘下跌,“废两改元”的条件成熟,中国首先在上海实施,后推行全国。但美国在1933年—1934年实施《银购入法》和《白银法案》等,导致白银价格急剧上升,中国大量白银外流。剧烈变化的白银价格对近代中国经济造成很大影响,南京国民政府迫不得已终止逐步过渡金本位计划。1935年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财政部币制改革令》施行法币改革,实施汇兑本位,通过无限制买卖外汇实现挂牌价格稳定。由庚款镑亏引起的货币改革大讨论,传播了货币理论,推动了近代中国货币制度变革,成为最终促成中国进入纸币为本位币时代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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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度编《中国近代币制问题汇编》
(二)庚款镑亏对近代教育的影响
1903年被任命为驻美大臣的梁诚在商讨庚款镑亏时,意外获知美国浮收赔款的消息,于是“访闻该国所用海陆军费,及商民教会抚恤各项,实不及额派之半”。在争取还银款的努力失败后,梁诚工作的重点从镑亏交涉,转向推动美国退款。
1905年后,梁诚不仅频繁的同海约翰、柔克义(W. W. Rockhill)商讨退款,而且主动接待记者、发表演说,积极争取舆论界的同情。经过梁诚的努力,又得同情中国的柔克义、明恩溥(Arthur Henderson Smith)等人支持,事情开始有了眉目,1905年5月美国总统同意重新核算。由于此时中国出现收回粤汉铁路和抵制美货运动,退款事宜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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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香林著《梁诚的出使美国》
等障碍稍微缓和,梁诚动用一切关系游说美国政府,终于在1907年美国庚款重新核实,1908年5月25日,美国将赔款由原来的2 444万美元,核减为1 365.5万余美元,年息四厘,“退”还中国1 078.5万余美元,又将原扣留的200万美元扣除私人损失外的余款一并退还,共“退”款1 196万美元, 1909年—1940年逐月“退”还。梁诚在美国召开记者会介绍说明庚款情况,美国新闻报道传到中国国内,引起极大关注,国内各大报纸及时报道。检索《全国报刊索引》,在1905年—1908年,有关庚款“退”款的报道有43篇,《文汇报》《时报》《北洋官报》《大同报》等报纸给予极大关注。美国“退”款的举动受到中国国内的好评,“……具见美国之大度,良因美国本甚富足,故愿蠲除而不计,以别异于他国之人”,此种舆论对相关国家造成极大压力。
镑亏意外触发的美国“退”款,带来连锁效应。英国议员认为英国在中国的利益更多,为了英国的长期利益,英国也应该退款。有鉴于此,英国政府致电驻北京公使,核议美国“退”款的真实性。甚至有报道传言各国驻华公使商议,将建议本国政府减轻庚款。最终迫于国际形势以及舆论压力的变化,英、法等国也陆续开展了庚款“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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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碧莹著《梁诚与近代中国》
美庚款“退”款用于教育主要是由于美国的选择。在讨论“退”款之时,中国有大批学生到日本和欧洲游学,对此,美国伊利诺大学(University of Illinois)校长詹姆士(Edmund J.James)认为这批留学生归国以后,一定会在中国成为发展的主力,而这些国家将在中国取得重大影响力,为防止此种情况发生,美国应该支持中国教育,“哪一个国家能够做到教育这一代青年中国人,那一个国家就能由于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业的影响上取回最大的收获”。柔克义也支持庚款兴学,“我不能设想还有比向他们提供我们的教育设施所能提供的便利更为有益的事——不仅对他们来说,而且最终对我们来说”,庚款兴学受到美国政府的认可。1905年4月,柔克义就庚款“退”款部分的使用,征询梁诚意见时,就暗示最好清政府答应“退”款用于设立学堂、派遣中国学生留学。梁诚在1905年5月13日给外务部的电文中详细记录了本次会谈,“似宜声告美国政府,请将此项赔款归回,以广设学堂遣派游学之用。在美廷既得归款之义声,又乐观育才之盛举,纵有少数议绅,或生异议,而词旨光大,必受全国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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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姆士校长
1908年美驻华公使柔克义照会外务部,确定庚款兴学目的,随后双方制定《遣派留美学生办法大纲》。1909年—1912年,清政府每年选派100名留学生,第5年起每年至少续派50名,直到“退”款用完。同时,清政府在国内设立留美预备学校,即游美肄业馆。1911年清政府将游美肄业馆改建为清华学堂,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学校的运作经费来源美庚款“退”款。部分款项用于中国近代图书馆建设,比如北京北海图书馆、国立北平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松公府新馆、中国科学社明复图书馆等,同时资助不少大学的讲座。“庚款兴学”是中美关系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国留学史上的大事,它培养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如梅贻琦、赵元任、竺可桢、胡适等人,无意中开启了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篇章。
美国的义举起到良好的示范效应,终于在1930年,英国“退”还庚款部分,作为整理和建筑中国铁路及其他生产事业之用,而以息金用于文化教育事业。1931年,双方成立“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和购料委员会,1933年—1947年共举行九次选拔考试,选拔各学科共193人赴英深造,为中国高等教育培养高端人才。同时,根据《中英庚款息金用途支配标准》,该董事会在1934年—1944年期间拨款资助中国边疆教育,培训西北地区师资、创办边疆中学,为我国的边疆教育做出了一定贡献。除英美外,其他国家“退”款量不多,用于教育的更是有限,只有法国和荷兰略有成效。法国政府承诺从1924年12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将庚款余额中的部分款项用于中法之间教育及慈善事业。1925年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成立后,主要资助北京中法大学、里昂中法大学、巴黎中国学院和上海中法工学院等学校,积极在相关大学设立讲座,为留法学生提供补助,取得一定的效果。荷兰“退”款并不算多,自1926年1月1日起,将庚款余额全部交还中国政府,65%用于中国水利事业,35%用于文化,主要为我国培养了水利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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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克义
五、结论
近代中国镑亏现象时有发生,尤以庚款镑亏引人注目。庚款在签订和约时,未明确还款时的货币单位和汇率,恰逢世界金银比价大变动,为保证自身利益,受偿国家要求赔款偿付以金款为基数。经过各方博弈,最终清政府与列强签订《庚子赔款协定》,被迫偿还金款,也因此造成庚款长期受镑亏困扰,经估算1902年—1935年镑亏总额高达7 300余万海关两,以1901年不变价格估算镑亏总额也达4 500余万海关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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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
镑亏数额如此巨大,一方面是由于中外货币制度的差异,汇率波动造成庚款长期镑亏损失;另一方面,赔款银行委员会在经收赔款时,人为指定汇率,导致清政府赔付白银增加;此外,该赔款银行委员会利用镑亏记账汇率,在还金还银争执期间上下其手,按照最有利的还款时期汇率计算,加重庚款镑亏损失。赔款银行委员会的人为操纵是庚款镑亏所独有的现象。虽然在《庚子赔款协定》达成后,大多数国家选择电汇方式,解决了赔款银行委员会的人为指定汇率,但在之后的赔款中,汇率由汇丰挂牌价格确定,庚款赔款日挂牌价常常小于实际汇率,由汇丰银行操纵造成的庚款镑亏直到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取得外汇挂牌价权才逐渐消除。汇丰银行人为操纵是加重近代中国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债务发生镑亏的普遍原因,非庚款镑亏所独有。
庚款镑亏虽然是近代中国历史上特定货币制度的偶然产物,但其影响深远。从直接影响看,庚款和镑亏造成的大规模的白银外流,在叠加多种影响因素下,引起清末银钱比价迅速走高;同时,镑亏引起清末上海金融市场头寸紧张。各省汇解至上海的庚款和镑亏,都会在每月月末被集中提现,钱庄之间的拆息会突然升高,而后变得平缓,形成“周期性”波动趋势。1912年海关总税务司取得近代中国的海关管理权,庚款以常关和海关收入赔付,由外资银行经手,因此月末江海关道不再从钱庄大量提取白银,银拆月末“周期性”波动现象逐渐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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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第一作者著《中国近代银行制度变迁及其绩效研究》
从间接影响看,庚款镑亏成为助推晚清货币改革的重要因素之一。庚款镑亏前讨论主要集中铸造何种货币,庚款镑亏发生后,无论中外都认识到改革货币本位才是根本。但囿于金矿资源、制度约束等,最终清政府在1911年出台《币制则例》确定以银元为本位,但未及实施政权灭亡。北洋政府延续晚清的货币改革,出台《国币条例》和《国币条例施行细则》,明确施行银元本位。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价大跌,再次促使中国改革货币制度,然而美国在1933年—1934年出台的《银购入法》和《白银法案》等法案,打破了南京民国政府的改革步伐。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颁布《财政部币制改革令》施行法币改革,最终建立了纸币本位制。在解决庚款镑亏时,清政府意外触发美国庚款“退”款,美国“退”款都投入到中国教育领域,兴建了清华学堂、选派留学生入美学习等。美国的义举,最终带来了英、荷、法等国“退”款。庚款兴学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有利推动了中国近代教育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