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道院与庄园经济
摘自:《天国之门》 赵林 著
对于一个直言不讳地奉行纵欲主义生活方式的人,不论他做出多么疯狂的不轨行为,似乎都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对于一个公然标榜禁欲主义生活态度的人,哪怕在他的行为中出现了一丝瑕疵,人们也难以原谅。
到1054年东西教会大分裂的时代,几乎所有的西欧国家都已经接受了基督教信仰,制度严密的各级基督教组织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布满了西欧大地。此时不仅那些较为古老的蛮族国家一直处于基督教的控制之下,而且在一些新近进入文明历史的北欧和东欧国家,如挪威、丹麦、波兰、匈牙利和俄罗斯,其统治者和相当数量的民众也都接受了基督教的洗礼,建立了教会组织。
如果说在蛮族入侵的最初几个世纪里,罗马教会还在为生存和发展的前景而深感忧虑,那么现在它完全可以高枕无忧了。虽然此时欧洲在世俗组织方面仍然是一盘散沙,查理帝国的短暂中兴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名义上的统治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政治的混乱局面,但是精神上的统一王国——罗马天主教会的普世统治却已经牢不可撼地被确立起来了。在所有皈依天主教信仰的西欧国家里,从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都把上帝的权威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尽管他们在地方教会组织与罗马教廷的关系问题上可能仍然保持着一些不同看法。基督教的基本精神——唯灵主义和彼岸意识深入人心,灵肉二元论的世界观成为一种普遍性的观念。人们虽然在实践方面并不一定都奉行严格的禁欲主义的生活态度,但是在内心深处对于基督救赎、末日审判、灵魂不死、天国报应等基本信条却是深信不疑的,而且确确实实对燃烧着硫磺之火的地狱景象怀着深深的恐惧。科林·莫里斯对此论述道:
在幅员辽阔的欧洲大陆,多数人自幼就受洗,他们对有别于自身的其他崇拜模式一无所知。因此,他们的宗教在本质上具有崇拜性——认为教会通过祷求所获得的受到上帝护佑的权力高于一切。对于基督教来说,只有在上帝的干预下,人类的日常事务才能得以进行——政府依靠以上帝名义宣誓就职的国王行使职权;社会公义得到记载着上帝决定的神裁法的保证;人们治愈疾患有赖于教会圣徒或行医者所赋予的力量和法术;修道士和神甫的职责是向上帝祈求,而平信徒的责任则是通过慷慨解囊来维持他们的生活。
坎布雷的奥多主教1113年在总结上述看法时说:“我们在祭祀中祈求上帝保佑我们的家园不要遭受火灾,庄稼免受旱灾和暴风雨的侵害,家畜不受疾病的摧残,其他的一切安然无恙。”
中世纪基督教会在精神上一统天下的局面是与封建制的世俗社会生活相适应的。自从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在西欧,统一的大帝国先是被占地为王的各个蛮族王国,继而则被法兰克王国内部多如牛毛的诸侯领地、骑士领地等彼此封闭的经济——政治综合体(采邑)所取代,而罗马教会则成为在精神上(后来则逐渐发展为在政治上)把这个分崩离析的世界联系在一起的唯一纽带。中世纪西欧的封建制度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封建制,它由“宗主”(Suzerain)或“领主”(lord)与“封臣”(Vassal)之间的层层分封的金字塔形结构所组成。领主和封臣之间的关系是相对而言的,封臣又可以将他的采邑分封给自己的臣属,从而成为新的领主。国王把土地分封给公爵、伯爵、侯爵等大贵族,后者又把自己的采邑进一步分封给通常被称为子爵或男爵的较小的贵族,而这些较小的贵族还可以再将自己的封地赏赐给骑士。而且这种等级制的封建关系在现实中又常常被一些不规则的现象所扰乱,采邑的分封往往并不完全按照严格的等级秩序来进行,有时候封主与封臣属于同一个封建等级,有时候爵位较高的贵族反而还要从爵位较低的贵族那里得到封地,甚至国王偶尔也会从公爵或伯爵那里取得采邑。但是每个封臣一旦得到了一块采邑,他同时也就获得了由国王所赐予的“豁免权”。“豁免权是指世俗贵族或教会贵族的领地不受国王代理人的管辖。它的必然结果是贵族本人成为行使公共权威的真正独立的领主,他只在名义上服从国王的统治。”从而就使得封建领主在自己的采邑内拥有绝对的经济、政治统辖权。关于中世纪封建关系的金字塔形结构,布林顿等人写道:
全国所有的领土与封臣都照金字塔形排列,整齐而又匀称。在封建金字塔的最高层是国王;次一阶层是国王的主要封臣;而他们也是拥有封臣之封建领主。国王封臣的封臣称为“再封臣”(rearvassals),所以他们是封建金字塔之第三层。但是,他们也可拥有自己的封臣。这种“封臣”又有“封臣”的“再封建”(subinfeudution)过程一直发展到封建金字塔的基部,发展到没有赐封资格的最低封臣为止,这些地位最低的封臣虽然不再拥有“封臣”,但是他们仍然是武士贵族统治阶级中的一分子……土地拥有的方式在理论上也形成了一个相类似的金字塔。只有国王拥有土地;所有的封臣,可以说是直接地或间接地依据封建契约的规定从国王处“租借”他们的封邑,并且他们对封邑具有世袭的租借权。
而作为这个封建关系金字塔的地基而支撑着整个塔身的,就是采邑中的农奴,这些农奴绝大多数都是由丧失了土地而不得不依附于封建领主的自由民沦落所致。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个彼此封闭的采邑社会。采邑(FeudumorFief)基本上是一个政治性的单位,与之相对应的经济性单位就是庄园(Manor)。在庄园中一切基本的生活必需品都是自给自足的,对于庄园中的成员来说,尤其是对于构成人口大多数的农奴和以政治依附方式居住在采邑之内的自由民来说,与外部世界的交往只是偶尔发生的。他们的一生,除了为封建领主服兵役而参加战争之外,几乎都是在庄园内度过的。每个庄园中不仅有大量务农的农奴,还有铁匠、鞋匠、纺织工和木匠等各种手工劳动者,甚至还有一位或几位牧师,负责日常的宗教事务。查理大帝(图33)在《庄园敕令》中要求每个庄园中都应有好的工人,如“铁匠、金匠、银匠、鞋匠、旋工、木匠、刀剑匠、渔夫,寻找兽迹的人,造胰工人,能造啤酒、苹果酒、果酒以及其他饮料,能烤面包与点心的工人,结猎网、渔网、鸟网的工人,以及其他工人”。汤普逊根据《庄园敕令》对法兰克王国的庄园生活描写道:
一个法兰克贵族在大庄园住宅内的生活,果然是粗陋的,但并不有别于十七和十八世纪美国弗吉尼亚的大农场主的庄园住宅生活。差不多一切生活必需品都是就地生产出来的。制服装用的羊毛,剪割、清洗、梳刷、纺织都是在庄园宅邸内进行的。兽皮由农奴鞋匠来硝制并制成鞋子。兽肉是用盐腌、火熏、醋渍的。各种家庭和农业工艺都是由庄园上的农奴来做的——制鞋匠、硝皮工、染工、织布工、铁匠、制车轮匠和木工。但应注意,没有说及在领地内存在着什么市场,就是说,商业还未曾高度发展。
这种“小而全”的庄园经济构成了中世纪欧洲经济生活的基本单元,在法兰克王国和其后的神圣罗马帝国境内,这样的庄园数以万计。但是,在世俗贵族和骑士所领有的大大小小的庄园之外,基督教会和教士们也拥有自己独立的经济来源。早在6世纪时,基督教会就根据《圣经》中关于农牧产品的十分之一“属于上帝”的说法,向信教的民众征收什一税。585年召开的马康宗教会议做出决议,凡拒绝缴纳什一税者,将受到驱逐出教的处分。但是直到查理大帝统治之前,什一税基本上是靠教徒们自愿缴纳的。
779年,查理大帝在一项敕令中将缴纳什一税规定为法兰克王国的每一个居民应尽的基本义务。在该敕令的有关条款中这样写道:
16.这样做是基督高兴的:凡一切财库的收入,不论是由破坏和平或其他任何罚款以及国王一切收入,都应抽出十分之一,交给教会或教士。
17.同时,按照上帝的意旨,我命令每人都将自己的财产和劳动的十分之一捐纳给教会和教士。所有贵族、自由人或半自由人,都应从来自上帝的,拿出一部分还给上帝。
除了强行规定向教会缴纳什一税之外,查理还将大片新征服的土地分配给修道院和教会,连最偏僻的教区里的传教士,也分得了一套完整的住宅和一些农奴。在遗嘱中,查理又把自己所有财产的三分之一留给了法兰克帝国境内21个教区的大主教。由于获得了大量的“赐地”,再加上对自由民土地的变本加厉的兼并,教会的经济势力越来越大。尤其是修道院经济,在接受国王“赐地”和兼并自由农民土地的过程中迅速膨胀,占据了大量的田地、森林、牧场、磨坊和葡萄园。
到10世纪前后,修道院已经发展成为西欧最大的庄园主,寺院经济基本上控制了整个西欧经济的命脉。许多大修道院都占据着成千上万处庄园,而且还在不断地扩张。干得斯亥谟的女修道院在956年一次就从萨克森的世俗统治者那里获得了11000处庄园;赫斯斐尔德寺院在30年的时间里占有了2000多所庄园,分布在195个地区;巴伐利亚的德哲尼西修道院,在10世纪初被亚诺尔弗公爵剥夺田产以前,曾领有11866处庄园;佛尔达修道院拥有15000所庄园,其他许多寺院据有的庄园也都数以千计。“秃头查理曾赐给阿微纳寺院一千一百五十处庄园来维持四十个尼姑和二十个牧师的生活。1023年,亨利二世曾剥夺圣特累甫的马克息民寺院六千六百五十六处庄园,而它依然是富裕的。到1030年时,它有一千处以上的庄园,分散在一百四十处地方上。到了十二世纪,佛尔达寺院,在它被剥夺之后,又已逐渐获得了这样多的庄园,它在萨克森有三千处庄园,在条麟吉亚有三千处,在窝姆斯周围的莱茵兰有三千处,在巴伐利亚和斯瓦比亚有三千处。圣乌尔立喜寺院,确被认为是很穷的,尚有二百零三处庄园;在每一处庄园上,有一至六所村庄。”
寺院经济的崛起,最初是由世俗统治者——国王、贵族等人推动的,因为建造寺院在当时是一种有利的投资形式。在宗教气氛笼罩着整个世俗生活的特定背景下,寺院一旦建成,就可获得大量的善男信女们的捐资,而寺院的建造者们则可以从这些新增加的进款中分得一部分好处。而且在许多寺院中,实际的权力已经被那些以修道士自居的贵族子弟所控制。但是一旦当寺院经济具有了一定的规模和势力,它就开始表现出对世俗统治者的独立性,并且在兼并土地方面与世俗经济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这种竞争的过程中,寺院风纪的败坏与经济生活的发展是齐头并进的。修道僧们最初尚能以基督教的三大信誓来自我约束,将清贫、节欲、勤劳和严肃的作风作为修道生活的座右铭。但是随着财富的日益增长,他们就不再亲身参加农业劳动,转而成为监督他们的世俗兄弟——农奴进行劳动的监工。
大量的庄园和挥霍不尽的进款使修道僧们逐渐堕落为社会的蛀虫,修道生活已经丧失了它的苦行、禁欲和自我折磨的本来意义,成为暴发致富的最便捷的途径。修道运动的倡导者们曾经成功地抵制了罗马帝国的物质诱惑,然而当承袭他们衣钵的中世纪修道僧们面对着自己庄园中的物质诱惑时,他们就再也不能保持圣奥古斯丁、圣本尼狄克等人那样的殉道精神了。吉本转述了一个本尼狄克派修道院院长关于遵守三大信誓的结果的坦率自白:
“我那清贫的誓言每年给我带来十万克朗;我那服从的誓言把我提升到一个君主般的地位”,但是吉本却忘记了他关于遵循贞洁誓言的结果了。
针对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越来越明显的教俗同流合污的现象,910年,勃艮第的阿奎丹公爵威廉在法国中部的克吕尼创建了克吕尼派修道团(CluniacOrder),该派标榜要改变本尼狄克派修道僧们日益明显的世俗化倾向,决心重振“本尼狄克教规”,整饬修道院制度。克吕尼派修道院的势力在11世纪后半叶达到极盛状态,其修土达1万人之多,在西欧建有300多座修道院。但是克吕尼派从来就是一个不愿意从事艰苦的体力劳动的修道团体,它带有浓厚的贵族气息。它的成员们绝大多数来自贵族阶层,这些人对考究的奢侈品一向情有独钟。克吕尼派修道院以建筑精美、装饰华丽而著称,修道僧们则以讲究艳服美食和富裕奢华闻名于世。到了11世纪末,在反对克吕尼派修道院的奢靡作风的呼声中兴起了息斯特西安派修道团(CistercianOrder),该派号召修道僧们到偏远地区去进行垦荒活动,将艰苦的农业劳动当做修道的首要任务。由于息斯特西安派修道僧的倡导,西欧历史进入了一个“大垦荒的开拓时代”。息斯特西安派僧侣的足迹踏遍了被诺曼征服者所破坏的诺森伯兰荒野、法国比斯开湾沿岸的沼泽地带,以及佛日山和阿尔卑斯山的穷乡僻壤,他们在荒原、森林和沼泽中开拓出大量的耕地,使烟笼雾瘴的蛮荒之地变成了牧场和良田。巴列·吉拉尔德在谈到息斯特西安派的垦荒业绩时说:“给这些僧侣们一块赤裸裸的沼地或一所荒僻的森林;经过几年之后,将可看到:那里不仅有着美丽教堂,而且有着建造在教堂周围的人们住所。”人们对约克州的息斯特西安派修道士的耕耘成果赞美道:“他们变荒地为良田;他们种植树木;他们改进河道;他们使荆棘丛生的地方生长谷物;草地上,他们的牛群密布;高地上,他们的羊群遍地。”一些新兴的经济、政治中心,如佛兰德斯、法里西亚等,都是这种垦荒活动的结果。
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对于中世纪寺院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样,它们也对中世纪土地兼并过程的加速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由于凭借特殊的政治地位而取得了经营磨坊的专利权,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实际上就控制了周围地区的农作物种植。而且由于把从事农牧业生产和贸易活动规定为修道僧们重要的修道活动之一,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在完成圣城工作的同时也就促进了世俗世界的繁荣。到了12世纪末叶以后,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已经发展成为一般的世俗庄园难以匹敌的大庄园领主,拥有大量的田产和财物:
除经营谷物种植和磨坊业外,各地的息斯特西安派还利用牧场繁殖牲畜。在德意志巴明地区的天堡修道院,一处农场上就养了八十头牛,六十头猪,和八百多只羊。另一个圣天累德蒙修道院的文献中记载着,一年出售了七千包羊毛。从畜牧业自然地发展出肉食品加工、硝制皮革、制鞋、制马具、梳羊毛等企业。德意志的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还有另一项有专利权的大规模企业,便是种植葡萄,和酿造葡萄酒,修建酒窖,开设酒店。
1202年,仅德意志的一个普福特修道院就出售了二百吨葡萄酒。修道院还经营苹果园,又可以酿制苹果酒,同样有利可图。
此外,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在建立市场、发展商业贸易和银行贷款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修道院不仅建立和垄断了许多庄园市场,而且还把商业活动的范围扩大到西欧以外的地区,并为陆路贸易和海路贸易组织了大量的运输工具、货栈、商队和护卫人员。由修道院中发展出来的抵押和放贷事业,成为中世纪银行的前身,促进了货币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不断增长的经济生活的需要,息斯特西安派修道院建立起严密集中的生产组织、经营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农业、手工业、商业一体化的庄园经济取代了克吕尼派修道院的单纯的农业经营,为中世纪经济生活的繁荣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到了13世纪,息斯特西安派的修道僧也和本尼狄克派、克吕尼派的修道僧一样无可挽救地堕落了。对财富的贪婪、对奢侈生活的向往,以及好逸恶劳的懒惰等种种恶习使息斯特西安派的修道僧们再也不愿到艰苦的穷乡僻壤去开荒拓野,而是大量地聚集在人口稠密、土地肥沃的地区,使用种种卑劣的手段来抢夺自由农民们的耕地和牧场。他们极力模仿世俗贵族的生活方式,把简陋的隐修所改造为封建城堡式的建筑群,并配之以坚固的女墙、城池和守望楼,使修道院变成了一个防范森严的“上帝的城堡”。
随着宗教僧侣日益同化于世俗封建领主,他们所代表的基督教禁欲主义精神和唯灵主义理想也就荡然无存。一些仍然保持着严肃的宗教态度的教会人士感叹道:
试看在建筑方面,我们已多么远离古人的简朴作风。你们的这种高楼大厦有什么意义呢?你们不会因此而能够更好地防止恶魔,反而更加接近了它。圣伯尔拿当看到像息斯脱西安派的初期茅舍般地盖着茅草的牧师的小屋时,感动得流泪;而如今他们开始住于石头造的宫殿,附有一切闪烁如天上星辰的装潢。你们为了富饶的仓库和土地的缘故,已丧失你们的自由意志了。
在这种情形下,一场新的修道改革运动由13世纪崛起的托钵僧团——法兰西斯修会(FrancisanOrder,一译方济各会)和多米尼克修会(Dominicanorder,一译多明我会)发起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托钵僧(friars)一词来自拉丁文的fratrer,意即兄弟。这两个新兴的修道僧团主要从平民中而不是从贵族中补充成员,修士们互相以“兄弟”相称。他们不再主张到人迹罕见的偏僻地区去开荒拓土,而是在城市中心建立起修道院。针对息斯特西安派修道僧广置田产、聚敛财富的做法,托钵僧们轻视土地和财富,标榜赤贫,不置恒产。他们衣衫褴褛,跣足垢面,以沿街乞讨的方式来维持生活。法兰西斯修会的创始人、意大利的圣法兰西斯宣称:“我们的兄弟们不应占有任何的东西,无论房舍或是土地,无论租金,或是任何其他形式的财产,我们要像世上的朝圣者或异乡人一般,以贫穷,谦恭来侍奉全能的主。我们应该虔诚,勇敢,谦卑地去求施舍。我们不要以贫穷为耻,因为我们的主也使他自己成为世上一穷人……”托钵僧团既不像本尼狄克派和克吕尼派那样强调与世隔绝的苦修苦行,也不像息斯特西安派那样注重农业生产和艰苦劳作,而是通过乞食布道的方式深入民间,尽可能地与日益壮大的市民阶层打成一片。
托钵僧团很快就取代其他修会而成为修道运动的中坚,法兰西斯修会和多米尼克修会一方面成为罗马教廷镇压异端运动和推行各项宗教政策的得力工具,另一方面也在促进欧洲的大学教育和慈善事业上做出了一定的贡献,通过发展宗教的和世俗的教育来加强基督教在精神上的影响力。13世纪、14世纪的许多重要的经院哲学家均属于托钵僧团,如海尔兹的亚历山大、波纳文图、大阿尔伯特、托马斯·阿奎那、罗吉尔·培根、邓斯·司各特、威廉·奥康等,他们既是当时最具有权威性的神学家,也是精通“七艺”(即拉丁文法、修辞学、逻辑、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的博学之士。
他们不仅占据了基督教神学的制高点,而且也占据了欧洲各著名大学的讲台。从1217年开始,多米尼克修会和法兰西斯修会的经院哲学家们就被派往巴黎大学、波隆那大学、牛津大学等重要的学校,并且参与了一些新兴大学的创建工作,成为在中世纪大学的理智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家。
由于罗马教廷对大学教育的重视,直接推动了13世纪欧洲文明的复兴事业,使其最终摆脱蛮族文化的蒙昧阴影,完成了基督教教义与古代文化知识之间的旷日持久的融合过程。道森指出:“事实上,大学的创建和新兴宗教修会的形成,同样构成了中世纪教廷为基督教文明的智慧组织所作的意义深远的设计,并成为历史上规模恢宏的文化规划的最杰出例证之一。”
汤普逊认为托钵僧团的兴起反映了中世纪欧洲促使封建制度垮台的经济和社会革命的要求,尤其是反映了城市平民和处于萌芽状态中的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因此它是属于城市的而非属于农村的,在精神和组织上是民主的而非贵族的。托钵僧们简朴的生活方式和平易近人的态度使他们受到了城市居民和大学生们的爱戴,同时也引起了生活糜烂的高级僧侣和封建主们的切齿痛恨。但是托钵僧团很快就像息斯特西安派修道僧一样,在物质利益的引诱下走上了衰朽和腐化的道路。“托钵僧对于财产和留恋产业的轻蔑态度,不久成为一个伪君子的态度;他们变成哀鸣的谄谀者和狡诈的行乞者,他们为了勒索经费,使用了有问题的方法,并迅速沉溺于贪财的深渊里。他们追求遗产,叫卖赦罪符,因而变为臭名远扬。”然而,托钵僧团的恶名声主要的还不是来自它的腐败,而是来自它的残忍。从创建之初起,托钵僧团就承担着镇压异端的任务,成为组建灭绝人性的宗教裁判所的急先锋(关于宗教裁判所,我将在下一节中谈到)。多米尼克修会的口号就是“铲除异端,消灭邪恶,宣讲信仰,培养道德”。这种理论宗旨与乞食布道的实践活动结合在一起,必然把修道运动引向一种仇视一切人间享乐和人性要求的变态疯狂。当宗教裁判所的修道僧们怀着无比虔诚的信仰心和庄严肃穆的崇高感而毫不手软地把所谓的异端分子烧死在火刑架上时,这种变态的疯狂就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与宣泄。
尽管修道院曾经在促进经济生活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中世纪经济发展所能达到的水准仍然是非常有限的,这是由它的分散而彼此封闭的庄园制度决定的。在生活质量方面,与古代社会和近代社会相比,中世纪的水平也是极其低下的。即使是王公贵族和高级教士阶层,其生活条件也颇为简陋,与罗马世界的奢华富丽和金碧辉煌形成了鲜明的对照。64年罗马城大火之后,尼禄命令他的建筑师们在废墟之上建造了一座“金宫”(或称“金厦”),这所令穷奢极欲的尼禄也不得不承认他“开始有了像人一样的住所”的富丽宫殿,以景物交错的别致风韵和豪华艳丽的高雅气氛而著称。“金宫”四周点缀着绿茵草场和宽阔湖泊,花园里放养着各种已被驯服的兽畜,苏埃托尼乌斯对“金宫”内部的精美装潢描写道:
天花板镶嵌着象牙,嵌板间能吐落鲜花。此外,还有若干管道,这是用来向宾客喷洒香水的。大宴会厅是圆形的,并能不停地在黑夜与白昼间旋转,给人以天穹之感……“金厦”的其他房间也都覆盖着黄金,并以珍宝或珍珠母镶饰。门厅中间则矗立着那尊尼禄的巨像,门厅极其巨大,它的三排廊柱有1英里长。
与尼禄的“金宫”相比,中世纪的城堡简直就是一些不堪入目的垃圾堆。汤普逊在《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中描绘了查理大帝的一所庄园的粗鄙景象:
阿斯那帕领地庄园上有一所石头造的王家大厦,式样极好(显然是其中最好的一个地方),有三间房间(大厅、餐室、厨房);整个大厦四周,都有阳台,有十一间妇女卧房;下有一间地下室;有两条柱廊;在广场内另有造得很好的七所木房,还有同样多的小屋和附属建筑物;一所马房、一所磨坊、一所谷仓、三所栈房。庭院用密密的篱笆围绕着,有一个石头大门,还有一个阳台。有一个内庭,也用篱笆围着,种着水果树。
庄园的房屋里到处堆放着大麦、小麦、大豆、蜂蜜、猪油、干酪等物,住宅周围饲养着各种牲畜和家禽,包括五十多头大牲口(骡马)、一百多头牛、三百多口猪、数百只羊和一大群鸡鹅。汤普逊对此评论道:“从这项清单里,我们可以看出家具以及家庭设备方面多么贫乏,而粮食与牲口的储备多么丰富。”
中世纪的庄园生活并不像后来的浪漫主义者们所描写的那样,充满了田园诗般恬静优美的情调。虽然城堡中的贵族们和教区里的教士们在生活物资方面用不着担忧,而且拥有享用不尽的粮食、肉类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是他们的生活条件却十分糟糕。从居住的城堡一直到食用的食品,都非常粗陋。在11世纪以前,城堡一直是木质结构的建筑,后来改为石头砌成的堡垒,内部既阴暗又潮湿,光秃秃的墙壁一年四季透着寒气(图34)。房间的地上一般都铺着一层蒲草或稻草,草梗的腐烂气息与猎狗和其他宠物粪便发出的恶臭混杂在一起,严重地污染着城堡里的空气,只有靠不断地更换草垫来保持室内卫生。在饮食方面,贵族和骑士们都是一些饕餮之徒,然而却绝对谈不上是美食家。他们吃的食物虽然分量很多,但是这些食物通常都既无特色也不可口,与卢库卢斯那样奢侈讲究的罗马人所享用的美馔佳肴比起来,不过是一些猪狗之食而已。“中世纪时代城堡里一次狂饮所消耗的佳酿和啤酒的数量,会使现代的醉汉瞠目结舌。在餐桌上人人用自己的短剑割肉,用手拿着吃。骨头和碎屑扔满一地,让满屋的狗互相争食。”
这种人狗共餐的场面,构成了中世纪城堡生活的一幅特有景象。那时的人们对肮脏的环境和粗陋的食物都习以为常,讲究卫生这样一种文明的习惯,对于中世纪庄园中的人们来说,完全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人们的主要食物是肉、乳酪、洋白菜、洋葱、萝卜和豆类,水果仅限于苹果和梨,一直到12世纪与东方进行较频繁的贸易之前,西欧人不知咖啡、茶和香料为何物。
食糖是极为罕见与昂贵的东西,人们通常都把糖当做药物来看待,只在生病的时候才敢食用。简陋的物质生活水平、恶劣的卫生条件,再加上经常发生的疾病和瘟疫的摧残,使得中世纪人们的平均寿命远较现代人为短。
现代科学家们根据对中世纪人的骨骼进行研究的结果,估算出整个封建时代人们最长的平均寿命不过42岁,而在此期间的某些阶段,如黑暗时代的末期,人们的平均寿命甚至还不足30岁。
在这样的物质条件下和生活环境中,一个人即使腰缠万贯,也谈不上能够享受什么优裕或奢侈的生活,正如同一个人即使把祈祷文背得再熟,也谈不上能够达到什么高深的艺术境界一样。中世纪的修道院虽然占有大量的田产和财富,但是修士们却如同封建城堡中的贵族一样,对古代世界的奢靡享乐望尘莫及。因此,当我们斥责中世纪中期以后的教会僧侣们生活腐败时,切不要忘记这种腐败的质量是极为低下的。确切地说,中世纪教士阶层的腐败与希腊化时期和罗马帝国时期人们的腐败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正如中世纪的西欧人在高雅的文化品位方面远远比不上古典时代的人一样,在放浪形骸和声色犬马方面他们也同样地相形见绌。这一方面是由于受中世纪简陋的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基督教的禁欲主义观念和彼岸意识对人们行为的束缚。但是,正因为主教和修士们的实践与基督教的原则之间产生了巨大的反差,正因为教士阶层的腐败堕落只能以一种偷偷摸摸的方式进行,而不能像希腊人和罗马人那样肆无忌惮地加以表现,所以尽管他们的腐败堕落行为远远比不上后者那样疯狂和恬不知耻,却因其伪善而愈益显得猥琐不堪和令人作呕。对于一个直言不讳地奉行纵欲主义生活方式的人,不论他做出多么疯狂的不轨行为,似乎都是不足为奇的;但是对于一个公然标榜禁欲主义生活态度的人,哪怕在他的行为中出现了一丝瑕疵,人们也难以原谅。古典世界在理论上从来不把奢靡放荡看作是一种罪恶,而是把它理解为人的天性的一种自然表露。
因此,当希腊人和罗马人堕落时,他们是理直气壮地放纵情欲,恣肆地追求一切物质享受。这种毫无掩饰地追逐声色之娱的直率反而使古代人的堕落行为具有一种豪放的气概,尽管这些行为本身是令人触目惊心的。然而基督教世界在理论上一向把放纵情欲和奢侈腐化看作是罪大恶极的行为,是与基督教的禁欲主义精神和唯灵主义理想格格不入的。因此,当基督教会的神职人员和修道僧们堕落时,他们只能采取一种情态暧昧和鬼鬼祟祟的形式,一面唱着拯救灵魂的高调,一面却干着偷鸡摸狗的勾当。这种表里不一的做法使基督徒的堕落行为除了邪恶之外,又平添了几分令人恶心的伪善。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比较容易原谅希腊人和罗马人的腐败,却对基督徒的堕落深恶痛绝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