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南京的廉租房
作者: 布儒
民国时期的南京等大城市,住房短缺和房价高涨就成了各大城市所面临的严峻社会问题。
民国时期称为“平民住宅(贫民住宅)”的廉租房,最迟出现在20世纪20年代。“一战”给法、德、英等国带来大劫难,大批居民流离失所,无力重建家园。这些平民住宅的特点是:由政府投资或融资,使用政府控制的国有土地,建设中低档次、中小套型的住宅,使用者被限定为无家可归的低收入阶层;或由政府对在私有土地上重建房屋的居住者给予一定的补贴。如产权属于政府,则居住者只享有使用权,不可买卖或转租、分租,居住者向政府缴纳低廉的房租;如果产权由政府卖给居住者,则房价比市价低,并在转让方面有所限制。

民国时期的南京
房价高涨
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三十年代,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城市的人口聚合效应凸显了。国民政府财政部统计评价司资料显示,迁都以前,南京“鼓楼以北、西华门以东、五台山以西,荒烟蔓草,居民稀落”,当时全城仅有36万居民。1927年迁都以后,一年内增长到57万。到1935年,南京城区人口已经过百万,仅次于上海、北京、广州和天津,成了当时中国仅有的5个“百万人口大都市”之一。
由于城区面积的扩展速度,远远落后于市民人口的增速,居住用地的紧张和住房供应的短缺越发突出。相应地,地价和房价飞涨。比如民国初年,南京下关有居民文仲贤出售祖宅,半亩宅基,三间瓦房,屋后有一小小菜园,售价才80块大洋。此后房价缓慢上涨,截至1931年,文仲贤祖宅的市值已经涨到了3700块大洋。
无力支付高昂房租的低收入者,为了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只好增加居住密度,减低居住舒适度。一座老平房,常常住上五六家甚至十几家。一栋两层的房子,也常常要住上三四家,而且这种状况司空见惯。改善住房条件对于大多数市民而言,变得遥遥无期。更重要的是,由于加租而引发的房东、房客之间的冲突有增无减,甚至酿成游行示威,对国民政府在大城市的统治造成很坏的影响。住房短缺和房价高涨,已经成为各大城市所面临的严峻社会问题。
住房短缺
当时南京城的民居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小康人家的青砖小瓦白粉墙的江南院落;
二是普通民居,里弄式住宅,毗连式的木屋,相隔木屋为街;
三是城市中角角落落及城墙根搭建的棚户,有草棚、席棚、芦棚、白铁棚。

1948年的南京棚户区。
棚户达数以万计,环境恶劣,有碍观瞻、卫生、消防、治安。这里到处满潴污水污泥,臭气四溢,污秽不堪,居民十分痛苦,生活尤其艰难。像棚屋这种简陋的住宅,在民国二三十年代曾经广泛分布于南京城区内外。据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首都警察厅全面调查,当时南京第一区的国府站、第二区的武学园、第三区的武定门、第四区的中华门、第五区的莫愁湖二道埂子、第六区的金川门,都建有密密麻麻的棚屋,共有5万多所。这5万多所棚屋住有6万多户居民大约30万人,绝大多数都是从苏北农村涌进南京打工以及做小商贩的农民。

南京南门大街
南京十年大规模建设时期(1927—1937),涉及大规模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然而随着城市人口的剧增,不仅房租大幅上涨,地价也在节节攀升,拆迁户除了少数富人有能力再建造房屋外,对于低收入者而言,再建住宅的可能性很小,住宅问题日益成为南京这个中华民国首都的一大社会问题,像以上所说的第三类棚户,不断地在城市中蔓延。
当年汪精卫曾提议在郊区建造3.5万户“新棚户住宅区”,分7期完成。每户住房长5.5米,宽4米,合22平方米;每个棚户住宅,隔为前后两间,大部分有前后门,檐口高2.6米,四周是泥墙或竹笆墙,全部泥地面,用皮槁木搭架屋,架上盖芦席及茅草。平均每户建安费40元,其中政府补贴10元,剩余由住户负担,产权归棚户居民所有。道路、水沟、厕所、水井、学校等公共设施,由政府统一按计划建设。但该项目进度缓慢,公共建设与物业管理方面缺位。一些棚户居民,既受制于政府禁令,不得进城搭建棚屋居住,又无力负担普通瓦房的高昂房租,生活尤为艰难。
为此,中国政治学校地政学院的学者陈岳麟等,在进行社会调查的过程中,提出了向“一战”之后的西方国家学习,由官方直接投资,建设“平民住宅(廉租房)”的建议。
兴建平民住宅
为了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特别是拆迁户的安置,包括棚户区的迁移,在陈璧君(时任国民党中央委员)等人的倡议下,南京市政府接受了欧美国家城市的公营住宅政策,逐渐改变思路,兴建平民住宅(廉租房),产权归政府所有,廉价租给低收入者居住。
平民住宅分甲、乙、丙、戊四种,选址一般都在地价低廉的郊区,住宅的用料、构造、配套、平面等都有统一的规划,建筑物整齐划一。如较早建成的洪武门大阴沟乙种平房住宅23幢,一幢平房或4间或6间,每一幢两户人家,共用一扇大门,内带小厨房。各房屋相背处开辟有空隙园地。像这种住房的条件,在当时所建设的平民住宅中已算是较好的,房租很便宜,每户租金大约是4元。
当时南京市政府经济上十分困窘,导致公营平民住宅建设力不从心。从1928年开建到1935年,共建成的平房住宅有:光华门外乙种平房100所,武定门外丙种平房200所,新民门外戊种平房100所,中山门外戊种平房8所,宫后山甲种楼房6所、平房24所。按照每所平均有8间房子来计算,这些平民住宅约有2704间房子,按照每户平均2间的标准来计算,这些平民住宅最大限度上。总共解决了1352户的居住问题,这对住房日益趋于紧张的南京城而言,无疑是杯水车薪。

南京中山陵
1935—1936年,南京市政府再投资十余万元,在中山门外、和平门外、武定门外、止马营和七里街等地再兴建了790所平民住宅,以无房的劳工等低收入者为承租对象,月租金从1元到26元不等,房租低于南京的普通住宅。其中,止马营和七里街的平房住宅房屋质量略好,每户有正屋2间,屋檐高2.4米,两端用10寸砖墙双面粉刷,分户及前后墙都用五吋砖墙,杉木隔间板,全部青砖平铺地面,杉木柱帖,杉木桁条及格椽,木格窗,加板木松门,屋面用芦席青洋瓦铺盖。普通约10户连成一列,行列之间有宽约三四尺的甬道。水井、厕所、垃圾箱等公共卫生设施,也相当完备。这样不仅保证了住宅的采光、取暖、打水,而且以甬道拉开了房间间距,减少了相互之间的干扰和病菌传染。
民国南京市的平民住宅(廉租房)改变了城市住宅自建的传统方式,由于是实行规模建筑,形成了城市集中管理的住宅区这种新的居住模式,这是国民政府寻求解决城市住房短缺、房价高企难题的一种带有社会救济性质的尝试,其中不乏有价值的思路和见解。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平民住宅区规模小,居住面积狭隘,许多社区无起码的现代卫生设施,居住环境恶劣,物业管理滞后,由于财力有限,平民住宅也出现供应严重不足的问题。
平民住宅的思路,实际上是政府利用一部分公共资源,为低收入者寻求住房保障的新模式。由于采取低价租赁的形式,确保了这些房屋的流动性和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这一模式很快就得到了国民政府的认可,并迅速推广到汉口、青岛、北平等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