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飞:民国余庆县长奇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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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采飞扬刘知县  一首歪诗幸保命

民国元年(1912年),余庆县首任知县刘启坤,在赴任路上遇到险情,不禁让人捏了一把汗,然而他却因为文采飞扬而逃过一劫。

刘知县略懂诗文,平时也好舞个墨弄个诗。

当他前往余庆就职时,适逢秋雨连绵,松花江、呼兰河大水猛涨,一片汪洋。为了不耽误行期,早日到达属地,尽快开展工作,他就冒险乘船至呼兰河渡口,却遇到了一艘匪船,数十土匪齐扬兵杖,喝问来者何人,大有劫道之势。跟随吏役答道是刘知县前往余庆上任,听了此话,对方的首领传来话:“听说知县是诗人啊?写首诗过来看看!”土匪想辩别真假。

刘知县当场书写一首七绝,包个石块投了过去,上写的是:“遍野哀鸿河里村,绿林豪客可知闻?应怜上下交征利,世道而今半是君。”

哪曾想,对方也包石子扔来诗一首:“知否头颅有几斤?拾人牙慧发狂吟。上台自有下台日,看尔如何傲绿林?”

还有旁批:“贪银十两,沉河。贪银五十两,枭首。贪银百两,碎尸!”

刘知县一看,原来土匪也通诗文,而且对得紧凑,暗暗称奇,再看下面的旁批顿时冒汗。

这时,只听那匪船上传来喝声。

叫:“快滚!”刘知县这才松了一口气,赶紧催促手下上路,离开这是非之地。

二、聪明反被聪明误   知事一月孙甲东

孙甲东是庆城县知事任职寿命最短的一位知事,他在庆城县仅仅当了一个月的知事就被免职。

孙甲东,行伍出身,不知通过什么关系认识了当时的省主席,并得到省主席的赏识。于民国十年(1921年)三十多岁的孙甲东即被任命为庆城县知事。这年四月,他到任后,还不离本行,每天不理政事,一切都由诸幕僚办理,自己只是骑马跨枪,野外打猎射击习武。

如此日复一日,既无政绩,亦无劣迹。既没给全县百姓造福,也没生出什么祸端,尚能平安度日。然而,其手下的一帮子幕僚听说省主席换人了,纷纷给他出主意,要他给省主席进献厚礼,以巩固官位,确保联任。孙知事觉着有道理,但是觉得自己武行出身,没什么文化,又长的五大三粗,面目且丑又黑,不愿亲自前往,怕说不明白,受训斥再丢官。苦思冥想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来个邮寄礼品,岂不两全。

说办就办,便将一件黑色羔裘包装投邮。

上书:“黑龙江省政府主席亲收”,

下书“庆城县政府寄”。

包裹寄出后,一好友来访,孙知事兴高采烈告诉好友此事,好友一听连连叫苦:“糟了,糟了,阁下真是有猪头,不知庙门啊!赶快准备准备,回家务农吧。”

果然,不出几日,原件寄回,接着省政府令也到了:“庆城知事孙甲东,自到任以来,庸碌无能,予以免职。”

这刚干了一个月的知事,就因为没送对礼,稀里糊涂的被免职了。

三、刘知事真敢扛上  视察就吃酸菜汤

1925年(民国14年)10月,刘树柢就任庆城县知事,这时的庆城县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有粮业信托公司,有福和兴、福元庆等粮栈,有印刷厂,建有邮政局,设立了初、高两级小学校及女子初、高两级小学校,设慈善会,建基督教堂,兴安金矿等企业。这些,得到了省里的关注,经常有官员来检查、视察工作。频繁的检查让刘树柢知事很烦,也很没办法。也一直为这事伤脑筋。

这一天,省府又来了位姓吴的督察来庆城考察。这吴督察很傲很牛的一个人,出行必乘车,每餐必有酒肉,且事儿又多,很难侍候。

这时,刘知事正在专署开会。这可把负责接待的县府秘书愁坏了,被搞得手足无措。没办法,只好急忙把到专署开会的刘树柢请了回来。了解到情况后,刘知事一笑说:“好,明天就由我来接待这位吴大人。”

第二天早晨,刘树柢吩咐县府厨师,让他做自己经常吃的家常饭,随后来到黄督察下榻之处,敲敲门说:“欢迎吴督查来庆城检查工作,本县近来到专署开会,手下多有怠慢,望吴督察多多包涵。从今日起,我亲自陪你检查工作。”这吴督查一听还很高兴。

二人一番寒暄过后,刘知事接着就介绍县情,恳请吴督察转告上级消减摊派,制止拉丁,增发教育经费。直到县府秘书催请吃饭,这才邀吴督察到饭厅。

“吴督察不辞辛苦,亲临蔽县体察民情,今特为督察专备便饭,千万别见外,请——”

吴督察到了餐厅,见桌上仅一碟芥菜疙瘩咸菜,一盆酸菜汤,几个馒头而已,只见吴督查刚刚见点笑模样的脸,呱嗒就撂下了。鼻子里哼哼着,很不高兴。

刘知事像没看见似的,端起碗说:“这是咱们县府食堂特意做的白面大馒头,自己腌的酸菜,这酸菜汤既清热又消暑,现在百姓都吃不到的,请督察品尝。”

说罢自己先大吃起来。吴督察内心十分不快,却又不便发作。这天的午餐是小米饭,还是一盆酸菜汤和一碟芥菜疙瘩咸菜。望着稀里光汤的酸菜汤,吴督察憋了一肚子火,只得鼓起眼珠子勉强吃了半碗饭,喝了半碗汤。

一连三天的酸菜汤,可苦了这位督察大人。吃,吃不下,说,说不出口。没顿还没等开饭,早就气饱了。

第四天一大早,还没等开饭,这督察大人就匆匆告辞,溜之大吉了。

从此,刘知事又有了一个外号“酸菜汤知事”。

四、舞文弄墨张之兴  挂牌问案正民风

1933年(伪大同2年)至1935年(伪康德2年),张之兴曾两度任庆城县县长。

张之兴,奉天人氏,祖上是世袭伪满清五朝看守皇陵的。他性情乖僻,刚愎自用,酷爱诗词书法,喜好舞文弄墨。

张之兴1933年第一次在庆城当县长时,因为他固执己见,争强好胜,经常和日本参事官发生摩擦,最后被免去县长职务。1935年张之兴第二次出任庆城县长,已年近六旬,但性情仍是那样古怪,倔强。他刚到任就又重弹起他那“说了算”的老调,声称他是一县之长,庆城的一切大事儿,必须由他决断,听他安排。他还扬言,要长期在庆城呆下去,做庆城的“永久县长”。

张之兴下车伊始,这番自欺欺人的表白,是虚张声势试图挽回昔日的声誉,给自己配制一付安神定心丸。其实,他全然明了,庆城的一切权利,早已被日本人所垄断,真正说了算的是那些日本侵略者安插在基层政权组织中的代理人、参事官们。他不过是被人操纵,在前台表演的傀儡而已。

张之兴虽然是伪县长,但对待老百姓却不摆官架子,他反对公职人员收受贿赂,明令禁止随意向民众索取摊派杂费。他书写了一副对联让衙役雕刻在两块大木板上,悬挂在门扇左右。

上联是:五斗禄粒粒皆民脂吸取折腰羞束带

下联是:百是疆堂堂大邦制莫轻拳手喜弹冠

另外,在政府大门上挂着一个“永免跟保费”的木牌。这“跟保费”是当地县衙多年沿袭下来的陋习。凡是老百姓打官司告状,在候审或结案时,都需要找保,跟退取保的官差便趁机索取钱财,名曰“跟保钱”。张之兴规定取消给差人拿“跟保钱”,并写了“永免跟保费”这个牌子。

在处理民事诉讼时,张之兴主张开庭公审,当众问案,并随时将案由及审判结果,张贴在政府大门口的揭示板上,公之于众。

那时庆城县政府旧址,因受日机轰炸和兵匪洗劫,房屋大部分毁坏。前任县长已经将政府机关部门迁至正大街西部路北,暂借停业多年的东川涌烧锅大院处理公务。烧锅大院的前栋房,是临街连脊的七间青砖瓦舍,两侧各有三间对称的暗室,中间是一大间宽敞的过堂屋,是大院的出入通道,俗称大门洞。张之兴为了方便公众听审,就利用这个大门洞作为公堂。每到升堂问案时,在大门洞后方竖起一架木制屏风,摆放一张条桌,两把座椅,两厢站立八个镇堂的衙役,门外挂出问案牌。简单肃穆的临时审判庭即刻告成。每次开庭都有不少群众参加听审。

张之兴为了宣扬他那届政府的“德政”,常把他的主张和施政方针,编成五、七言句式的顺口溜,悬挂或张贴在县府大门外,以扩大政治影响。

县政府大门扇上挂着十条木板,每条上各写有一句话:

县长天天坐大堂
诚心接近吾民众
当堂收呈当堂批
是非准驳当面定
小事立刻就了结
大事面究着慎重
有话直对县长说
莫向闲人瞎打听
语失言差不嗔怪
枉费钱财也无用

大门外东大墙的墙壁上挂着一块大木牌子,上书:

日必问案,日看监犯;
有事就办,有客就见。
听必虚心,过必纳敛;
言不沽名,行不武断。
清不溪刻,岩无涯岸;
高不绝俗,小无敢慢。
不听谗谄,不用手段;
平平常常,恶恶善善。
不恃不求,不厌不倦;
不忧不惧,不尤不怨。
终身由之,岂曰一旦;
天下行之,岂曰一县。

当冬季来临,天寒地冻,听众在大门洞里冻的站不住脚时,张之兴便改在二堂问案,并在县府门外书一布告云:

冬天大堂冷,过道风似箭。

官吏不能生,军民不能站。

改在二堂里,天天好问案。

我有问案牌,挂出请进院。

民众有事来,扬声我就见。

我是亲民官,总为民打算。

我不摆架子,我不嫌讨厌。

为此布告文,张贴示全县。

张之兴挂牌问案的作法,至今仍被一些人所称道。尽管他经常写诗文,表白他的德政和为人,但他的第二次任期,和第一次相差无几,都是短命的,两任相加,不足两载。

五、“宋氏德玉”当官为民伸冤  《青天落泪》上演轰动全县

1929年(民国十八年)至1931年(民国二十年),宋德玉任由庆城县知事改为庆城县的首任县长。宋德玉在任期间,庆城各阶层人士对他的所作所为,毁誉参半。有人骂他是“硬赃官”;而还有一些人则赞他为“宋青天”。瑕瑜互见,扑朔迷离,究竟孰是孰非,我们不去评价。这里,只讲一个他在任时的一个真实故事。

宋德玉任职的第二年,庆城街里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县城乡的一桩惨案,既“虐杀童养媳惨案”。庆城戏剧界将这起惨案编成话剧,搬上了舞台。相传作者叫王桐龄,剧名叫《青天落泪》,不久改名叫《恶狠婆娘》。当时这出反映当地真人真事的时装悲剧《青天落泪》上演后,轰动了全县,城乡百姓争相观看,戏园子连日暴满,座无虚席。剧情紧张扣人心弦,每演到悲愤处,真是——舞台上下同拭泪,全场一片唏嘘声。

《青天落泪》中的“青天”,就是县长宋德玉的原型。这位“青天”何以“落泪”?这其中有一段“弱女遭惨害,县长平奇冤”骇人听闻的故事。

原来宋德玉在批阅公文时,看到一封“呈县长大人亲展”,未有寄信人姓名的黑呈子。这是一封揭露王怀吾与其姘妇金辛氏残害童养媳吕小花罪行的匿名信。信上一字一句的控诉了奸夫淫妇合谋残害弱女,杀人灭口的经过。

王怀吾是庆城县府二科经征处的雇员,口吃,人称外号“王磕巴”。他倚仗权势,结识了孀妇金辛氏。金寡妇家住财神庙南,租赁陈坤家三间草房。金氏有一男二女,长女玉凤,次女玉珠,都已成年,尚未婚配,幼子小锁年仅十三岁,另有十七岁童养媳吕小花。王磕巴与金寡妇明来暗往已非一日,谁料王磕巴乃酒色之徒,趁金寡妇不在家将两个女儿先后诱奸。王磕巴流氓成性,偷香窃玉一箭双雕,金寡妇厚颜无耻,引狼入室,自食其果。

金家母女的丑事,开始尚知自责,设法瞒着吕小花。但是金家同居一室,王磕巴往来频繁,对邻居尚可蒙蔽一时,对家人却防不胜防。因而屡次被吕小花撞见,弄得两姐妹羞愧难当,恶婆婆也觉得无地自容。久而久之,金家母女由愧转恨,把吕小花看作是他们寻欢作乐的最大障碍。王磕巴在金家姐妹的暗示下,乘机染指,试图把吕小花也拉下水,与他们同流合污。

岂知吕小花是个烈性女子,对王磕巴包揽金家母女的兽行,早已恨之入骨。当王磕巴对她进行调戏、猥亵、强行无理时,吕小花忍无可忍,满腔怒火化作一声霹雳,随着“你这个牲口”的吼声,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王磕巴的脸上。

这一掌,是对丑类们的惩罚,但也同时招来杀身之祸。

金寡妇为挽留住王怀吾,并为其赚面子出气,报一嘴巴之恨,对吕小花大施淫威。借口小花嘴馋偷吃,不让她吃饱饭,不准她出屋门,白天交替看管,夜晚轮番打骂。

吕小花宁可皮肉受苦,也不愿受禽兽凌辱。金寡妇见吕小花不肯服软,便恼羞成怒,施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迫害这个无辜弱女。她们让吕小花双手举木杆罚跪,跪碎碗碴,跪碎玻璃,跪硬菱角。双手举得不平不高,还要用针刺锥子扎,用皮鞋底子打嘴巴。只打得吕小花遍体鳞伤,膝盖上滴滴鲜血染红了屋地,染红了菱角。

吕小花惨遭迫害痛不欲生,趁夜晚逃出家门,踉踉跄跄走到南北道旁的井台上,正欲跳井自尽。正巧同义永商号的伙计从井旁路过,见此情况,把吕小花救了下来。好言相劝,把她又送回了金家。

但自此以后,金家母女不但没有对吕小花被逼跳井受到良心的谴责而改恶从善,反而责怪吕小花给金家丢脸。为防止家丑外扬,她们变本加厉,决心把吕小花置于死地,杀人灭口。金家母女对吕小花更加重了残害,日甚一日,全家动手,有的抱头,有的按脚,剥光吕小花的衣服,施以酷刑。她们用铜钳挟肉,用烙铁熟皮,往伤口插蒿杆,用牛角尖往阴道里塞烂棉花,捅碎头发,简直惨不忍睹。

匿名信最后悲愤地控诉道:这惨绝人寰的旷古奇冤,笔墨难以倾诉。而今,无辜弱女,惨遭凌辱,生死不明,冤沉大海。恶官污吏,败坏法纪,淫人妻女,无人追究。淫女荡妇,沆瀣一气,残害人命,逍遥法外。

叩请县长大人明察,公断。

宋德玉看罢双手掩卷,闭目沉思。他仿佛见到一个满脸血痕遍体鳞伤的无辜弱女跪在他的脚下,向他倾诉冤情。如同听到一个被恶势力折磨迫害的垂危生命在向他呼救。他深感此案非比寻常,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案情重大,而且直接涉及到县府的官员。为此,他决定亲自查访,亲自审理。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宋德玉先派差役以查户口为名敲开金家大门。金寡妇见县府来人查户口,她心虚胆怯,唯恐迫害吕小花的事情败露,便赶快把子女一齐招呼过来,恭敬地上前搭话,

说:“各位老爷,我家就这几口人,都在这里。”并说自己命不好,丈夫早亡,一直苦守着这三个孩子。她边说边望着衙役们阴沉的脸色和不信任的眼神,赶忙又补充。

说道:“我家这个小儿子,还有个未圆房的媳妇,叫吕小花,因为生病在里间躺着呢,我看就不用叫她了。”

衙役们无心听她辩解,定要吕小花起来回话。金寡妇这才察觉到事情不妙,慌忙掩饰说:“她刚吃过药,正在发汗,不便起来。”

正说话间,只见从外边又走进两个人来。前面是身着长衫先生打扮的年轻人,后面跟着仪表庄重穿戴讲究的五十多岁老人,走在前面的那个年轻人,直奔里间,用手撩起门帘。金寡妇欲上前拦阻已来不及。只听年轻人恭敬的说声:

“宋县长,请进。”

金寡妇听说来人是县长,只吓得目瞪口呆,魂飞魄散,浑身颤抖,斜倚在门框上。

一行人随宋县长走进里间,只见满屋尘土,一片狼藉。在屋地上破被烂絮堆里裹着一个瘦骨嶙峋、蓬头垢面、双目闭合、满身血污的躯体。她没有呻吟,没有眼泪,没有知觉,犹如陈放在那里的一具僵尸。她那破烂的衣衫已和溃烂的皮肉粘连在一起,下腹部高高隆起,肿胀如鼓,发出阵阵刺鼻的脓血腥臭味,她已完全处于昏迷状态,仅留有一丝微弱的气息。

宋德玉宋县长目睹惨状,不禁潸然泪下。当日派衙役将吕小花安置在正大街西首路南同义大车店内,并找来大夫治疗,还雇佣了一名老妇人日夜看护,一周后吕小花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含恨离开人世。

罪魁王怀吾被缉拿归案,金辛氏母女逮捕入狱。

经过审问,他们一干人犯对所犯罪行,一一招认。主犯王怀吾病死狱中,金辛氏游街示众后,被处以绞刑。

以上是《青天落泪》一剧的故事梗概。

剧作者看到官贵民败的旧中国,在弱肉强食的军阀时期,一个县官能够亲临现场,查访冤案,悲天悯人,潸然下泪,实属罕见。值得赞颂。

自从《青天落泪》上演后,宋德玉便被一些人称颂为“宋青天”。

六、张仁安效忠日寇俩嘴巴憋屈致死

“九一八”事变,东北沦陷初期,张仁安先后两次出任庆城县县长。

1932年初春,庆城尚未被日寇侵占,张仁安由通北县转来,当了庆城县县长。这是庆城设县以来,第一位本地人当县长。当时局势动荡,人心慌乱,张仁安为加强城乡防务,在县城建立了保卫团总指挥部。各区抽团丁五十名,集中于县城。城外另组建九个保安梭伦队,在各区流动维护地方治安。

张仁安借助县长的职位,联合各派势力,维持庆城地方治安秩序,保障其家族和自身的权益。但是,由于各路兵马、派别繁多,如:“红枪会”、“黄枪会”、“救国军”、“救苦军”等等,一些土匪也乘机拉杆子搞武装,一时间,庆城境内义军蜂起,群雄并立,官匪难分,到处皆兵。非但不易与之团结合作,任他指挥调遣,而且各行其是,意见分歧,互相倾轧,原来由他自己组建的保安梭伦队,有的也背离了他。

就在张仁安面对日趋恶化失去控制的混乱局面,进退维谷,束手无策时,日本兵已经侵占绥化,直逼庆城。日本人勒令张仁安亲至绥化进行会晤。张仁安踌躇数日,举棋不定。他思来想去,先派工商界人士张荣久、于会久和在农务会会讲日语的郝忠堂去绥化试探。郝忠堂一行走到庆绥边界,未敢冒然西行,他们在胡家店住了一宿,翌日返回庆城。

张仁安犹豫动摇拖延数日,终于妥协。他将家眷暂时安置在南下坎一家姓年的农户家,然后带着日语翻译郝忠堂,于1932年6月,秘密地离开庆城,去绥化拜会日寇。

张仁安在绥化接受了日军的委任,十一月重返庆城,又一次出任庆城县县长。

张仁安回到庆城,深知这次回来任职与前次完全不同。第一次任庆城县长是救亡图存,共赴国难,受到家乡父老乡亲们的拥戴,与地方各派力量得以友好相处,联合协作。而今天再次回庆任职,却是受命于敌寇,为日伪统治效劳,纵然能求得亲友的宽容、谅解,但于各派武装势力却是针锋相对,势难两立。他看到半年前居住过的县府,已经是残墙断壁,一片瓦砾。县城境内汤朗朗等大股武装虽已溃散,但小股武装扔在城外各地窜扰。庆城南部邻县有张甲洲领导的巴彦抗日游击队活动西部庆绥边界有才凤洲九百余人的降队驻扎。庆城四乡复杂微妙的局势,使他感到内外交困,处境险恶。

张仁安上任后集中全力加紧巩固城防,镇压敌对势力,一直忙到年末,这才长嘘一口气,他暗自庆幸,总算顺利熬过了上任后的第一个新年。

张仁安竭尽全力效忠日寇。在新年过后的短短两个月,他的队伍先后袭击了巴彦抗日游击队,破坏了共产党庆城特支的地下组织,抓捕了一大批共产党人和爱国志士。接着他在四月迎来了日本正、副参事官和泉德一、大冢让三郎。五月将县府临时办公室从西小学校迁到荒商东川涌大院。同时巩固城防,深挖城壕,加固炮台,增设岗哨,严密防守。七月建立起治安维持会,并接受日军会田部队来庆城驻守。

他谨言慎行,苟且偷生。即使这样,他还是被卷进了日伪勾心斗角的漩涡中,暗流浊浪一齐向他袭来,他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遭到了灭顶之灾。

事件的起因是从县公安局内部引起的。

张仁安的长子张义孝,在公安局任保安股长。一天,他看到局长王仲元与司法股长陈国益发生争吵,王仲元理屈词穷,倚仗权势,动手打了陈国益俩嘴巴,并命令守卫队将陈国益看押起来。张义孝看在眼里,感到非常气愤,回家后便告诉了他当县长的父亲。张仁安早就知道王仲元有许多恶迹,这次又动手打人,实属可憎。但要制服王仲元,必须掌握真凭实据。于是,便叮嘱张义孝暗中查访,找出证据。

张义孝联络本局督查员金鸣九、二分局警员迟明良搜集揭发王仲元的违法行为。张仁依据金、迟二人的呈状,决定把王仲元撤职查办。

王仲元也非等闲之辈,“九一八”事变前,是黑龙江省督军署上校副官,事变后调来庆城当了公安局长。日寇入侵庆城之后,他又与日军十四师团参谋寺田大尉建立了秘密联系,他每次向省警务厅报告案情时,都要单独向寺田大尉通报,为此,深得寺田的赏识。这次王仲元被撤职查办,走投无路,便写信向寺田求助。

这时张仁安赶到齐齐哈尔,向省厅报告撤办王仲元的经过。伪厅长事前就接到寺田大尉的责问和为王仲元申辩,故而听完张仁安的报告后,先是申斥他不应该先斩后奏,越权撤办公安局长。然后又安慰他,省厅一定要维护一县之长在地方上的威望,并要他亲自去会见寺田,说明情况。

可张仁安在和寺田会面时,遭受了极大的屈辱。

寺田不仅不容他申辩,而且粗暴蛮横地干涉政府的事务,责令他收回成命,立即向庆城回电,恢复王仲元的职务。使他最不能忍受的是寺田对他的轻蔑、嘲弄,把他这个县长视为家奴,对他进行严厉训斥、辱骂,并打了张仁安两个大嘴巴,还踹了两脚。

为了扭转僵局,伪厅长当日向庆城又发出一份电报,将王仲元调离庆城另行任用。

张仁安回到庆城疾首蹙额,闭门谢客,憋屈得大病一场,不出数日,便一命呜呼。

这就是为小鬼子卖命的最后下场。

背景资料

庆安县,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后为呼兰副都统管辖。原名“于清窝堡”。清同治初年,山东农民于清携眷来此垦殖定居,渐成村落,称“于清窝堡”。

1882 年2月(清光绪八年)改称“于清街”。

1885年5月,黑龙江将军奏准,设置绥化厅治的同时,于于清街设分防经历,并取“于清”二字之谐音,以“吉庆有余”之意,定名“余庆街”,奏准设置县的建制,沿用街名,定名余庆县。

1914年2月5日改为庆城县。

1929年2月,撤销道制,改由省直辖。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管辖。

1934年12月改隶滨江省管辖。

1939年6月,又改隶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3年7月1日,庆城、铁骊两县正式合并,改为庆安县。县城改为庆安街。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庆安县隶属黑龙江省。

1946年6月,将原铁骊地区划出,恢复铁骊县。

1947年2月,庆安县由黑嫩联合省第一专区管辖。同年9月,黑嫩联合省分开后,仍归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划归绥化专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