耆英之死
本文节选自屈文生译:《中国进入国际大家庭:1858—1880年间的外交》第二章第二节
作者:徐中约 加州大学圣巴巴拉分校原历史系主任、荣休教授
译者:屈文生
耆英
尽管北京已同意额尔金4月24日要朝廷派高级全权代表与其在大沽会面的请求,但通往谈判的道路上仍有两处障碍:全权问题和意外出现的夷务老手耆英。4月25日,皇帝派出两名钦差仓场侍郎崇纶和内阁学士乌尔棍泰打听西夷的要求,前者曾在1854年同包令和麦莲有过交涉。粮官作为外交官的出现让欧洲联军感到错愕不已。尽管直隶总督谭廷襄在4月30日被加派为第三位钦差,以使中方的谈判代表更具严肃性,但额尔金以他们不具条约谈判之“全权”而拒绝见他们。他要谭廷襄出具其奉颁的如同耆英和璞鼎查谈判时出具的全权证书。作为提醒,额尔金给谭廷襄一份耆英当年使用的全权证书副本,并要求他在六天的时间内从朝廷获得一份类似的公文。
谭廷襄对耆英1842年那件全权证书的真实性提出质疑,称中国从未有过签发类似证书的做法,耆英的公文一定是假的。他于1858年5月10日写信给额尔金说:以天朝法制,从无全权大臣,亦无便宜行事之条,前钦差大臣耆英及伊里布等谈判和约时,情势要他们必须完成的事情,均需事事向皇帝请旨。他们没有便宜行事的独立(或绝对)权力。谭廷襄坚持他是和耆英一样的有资格的谈判者,为证明这点,他引用皇帝的敕谕给额尔金:“因崇纶等本系钦差大员,遇事原可商办,谭廷襄位分较尊,故令前来会议。钦此。”
额尔金认为这一答复闪烁其词,是皇帝拒绝其“全权”请求的征兆。在额尔金就要动用武力的最后一刻,普提雅廷的斡旋起到了阻止动武的作用,他建议联军保持克制,静候皇帝对谭廷襄的新谕旨,他认为“在当前这些问题上,要中国人去接受西方国家已有共识的那些形式还不太可能,但去接受他们实质行动时的态度要比仅因中国人未拘礼节就去抗拒他们要好一些”。普提雅廷本人相信,中国政府已经同意联军要朝廷派出更为合适人选和在指定的时间与地点进行谈判的请求。他偏离了英法联军的路线,接受了同谭廷襄会面的安排,他在这个场合告诫中国:欲避免战争就必须做出让步。
额尔金
在这一技术性外交细节上不同意额尔金的,还有美国公使大臣列卫廉。列卫廉认为没有理由要求皇帝正式派出的会晤代表一定要带有全权证书。他不明白英国人为什么在1841年可以接受琦善和其他钦差,在1858年却不可以接受谭廷襄,因为他们具备同样的谈判权力—非经向朝廷请旨都不得做出决定。他还进一步说:“阻止我在查明谭廷襄的精确职责范围之前先与他有个起码的会面,这是不怀好意的拘泥细节⋯⋯此外,我无法说服自己用西方外交的技术性原则来抗衡这个奇怪的民族。”
列卫廉因此于5月3日前去大沽炮台同谭廷襄会了面;其间谭廷襄强调他有谈判的资格,并保证会将条约全文而非单个条文逐个提请皇帝批准;会见其余所获甚小。列卫廉为自己的单独行动辩护说:“和平对于维系中美关系至关重要,我不会为了固守或是简单对应西方外交的严格规则而将两国间的和平陷于危险之中。”他奉劝额尔金不要过早开战。他对这一态势的不满情绪尤其可见于其5月4日向国务卿刘易斯·卡斯的报告中:“我已经看够了在中国爆发的想起就令我恶心的战争。以强凌弱的血腥战事⋯⋯以及运用武力强行进入北京的想法令我十分厌恶。”
北京朝廷既不知“全权”的概念也不了解情况的严重性,对这样的争论漠不关心。既然夷人不想在北方同钦差会面,那他们就该回到广州。为什么要力劝他们和谭廷襄会面呢?1858年5月8日,谭廷襄接到指示要其知会额尔金,耆英之所以在1842年被授予自由裁量权限是因为彼时谈判的地点或在南京或在广州,距离北京十分遥远;即使在那时,他也没有武断行动,而是每一细节都上奏请旨。中国从来没有什么全权代表或全权便宜行事等衔名。既然在广州的钦差在过去可以同外国人这样办事,既然崇纶等人在1854年可以同包令和麦莲等这样谈判,为什么额尔金现在就要区别行事?谈判陷入了僵局。
5月20日,额尔金下令强行攻占大沽炮台,然后逼近天津,以使其更易于同大清京内大臣沟通。这一举动让北京感到震惊,朝廷立刻派出大学士桂良和吏部尚书花沙纳作为新任钦差大臣赴津同额尔金谈判。全权便宜行事的衔名亦遵照外国的执见寄谕二人,以便“先释其疑,再与理论”。6月3日,两名新任钦差大臣向额尔金出示了带有“全权便宜行事大臣”字样的名帖,名帖上还有二人其他一长串头衔。双方的会见于次日举行。当额尔金表示全权意味着中方钦差大臣在条约谈判中无必要从朝廷获得指示时,桂良感到十分吃惊,他说像他和花沙纳这样暂时担任某一职务的官员,朝廷向例不颁发类似额尔金被授予的全权证书。
他和花沙纳于是出示了他们的授权公文:“前因各国有恳求事件,谭廷襄等办理善,特派良、花沙纳驰往天津,妥筹商办。惟据各该国照会,尚以桂良等不能作主为疑。著桂良、花沙纳剀切开导,如果事在情理,真心戢兵,但于中国无伤者,定可允准,不必更生疑虑。桂良等经朕特简,务须慎持国体,默察人情,除非礼相干各款外,其有应行便宜行事之处,即着从权办理。勉之。”额尔金使团的中文秘书威妥玛称上述廷寄与当年颁给耆英的措辞类似,但又有些含糊,在“但于中国无伤者”等句的表述上,又像1854年给崇纶的廷寄。
据威妥玛之言,皇帝之所以没有明确指示哪些可以让与哪些不可以让与,是因为他担心英方会提出同之前要求有变的新要求。因此桂良或者与1842年的耆英一样有全部权力,或者与1854年的崇纶一样权力十分有限。马士在半个世纪后的著作中认为这份公文在行文上比耆英的那件更为言之泛泛。额尔金对这份新公文满意,但故意摆出皇帝在谕旨中的授权仍不够充分的姿态。
朝廷指示桂良要其口头知会额尔金,全权证书的授予和全权代表的衔名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接受外国人的一切请求。如非不情之请,即可量为斟酌拒绝,无需向朝廷请旨。但是桂良在6月4日同额尔金会晤时并未转达这些想法;他仅说了他只能同意可行之事。全权证书问题业已解决,额尔金接下来又要求中国朝廷向新任钦差颁发关防,对于这一请求,北京只好同意,尽管钦差查办事件并非实缺,朝廷向例不颁敕书关防。但朝廷为此特铸关防,并将其在6月13日送抵天津。额尔金在外交技术性细节上的每场斗争中均大获全胜。那么他为什么要坚持同这个他明知不熟悉威斯特伐利亚实践的民族在细节上较劲呢?原因是他要告诉中国人,他不会被糊弄,他与1854年的包令和麦莲不同,那时崇纶受朝廷委派与他们会晤并只被赋予“密速确查”的权力。
从在广州缴获的中文公文中,他得知中国官员十分在意西人的言行举止;于是他下定决心给他们摆出不屈不挠的做派。额尔金虽然有信心迫使清朝代表接受其要求,但对于皇帝能否批准其要求并无多少把握。钦差大臣如能提前获得协商条约的全部权力,那么额尔金就可以拿这些钦差大臣已做出的同意意见迫使皇帝也同意他的全部请求。彼时在欧洲国际法中通行的概念是一国条约不得被拒绝,除非其代表逾越了权限或者违反了指示他们的秘密训令,这种情形下的条约被称为“越权约定”。
因为条约谈判在18、19世纪时经常是秘密进行的,故君主对其的批准被视作是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君主对其使节代表正当行使权力的确认。这一理念源于私法上的“批准可溯及既往”概念。“批准”在当时的意思是对订立条约行为的批准,而它在今天的意思是对于条约内容的批准。因此,今天一国保留有批准或拒绝其授权代表所签订条约的全部权力。美国订立条约的程序和欧洲的做法并不相同:经全权代表谈判订立的条约,须经参议院同意和总统批准。列卫廉之所以不同意额尔金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恰可归结于这一原因。
中国的条约谈判方式与美国较为接近,也与今天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类似。钦差大臣议定条约后,整体上报皇帝同意或不同意。中国人起先并无全权代表或全权的概念。这些名词在进入中文后,字面意思是“全部权力的”或“有无限权力的”,而这只能适用于皇帝。作为人与自然的沟通者,天子无法和西方的君主一样被其使节所代表。皇帝一人对天下所有事情负责。他可以向某一钦定的特使授权外出履行某一义务,但他仍保有做出最后决定的权利。钦差大臣的字面意思是皇帝差遣的大臣,是欧洲意义上的专门王室使节或美国人所谓的说客,即解决外交麻烦的高手。钦差大臣的命运取决于任务的结果而不是西方式的对于既定训令的遵守。这一职位是暂时任用的,任务结束即完成,但在第一次鸦片战争和亚罗号战争之间(1842—1856年),负责夷务的钦差大臣兼两广总督成了一种半常任官员。
钦差的权力取决于其任务的性质。因为是在中国领土内同外国缔结条约,因为谈判现场和政府所在地不会太远,故他享有的权力无法和18—19世纪出海抵华的那些欧洲国家的全权代表一样广泛。那些欧洲全权代表享有的权力,的确允许他们在训令框架内行使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但中国人可以理解额尔金担任的全权代表这一职务,因为中国有句古话说“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谭廷襄坦率地向美国驻华公使承认,远道而来的驻外公使因在华时间较长且又无确定期限,因而需要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但他不明白为何中国要效仿他们,因为谈判的地点是如此靠近京畿,中方完全可以很容易地接到最新谕令。就事实而论,额尔金接到的训令也强调谈判地点“不应⋯⋯太远离北京从而使中方的全权代表无法便捷地同中国政府沟通”。
尽管中方最终同意了额尔金提出的全权问题,但这样做的原因是他们畏惧于外国的枪炮而不是出于对全权的理解。钦差大臣的真正性质并未改变,皇帝似乎也未觉得他必须要批准已由钦差订立的条约。颁授全权只是为了达到“先释其疑、再与理论”的目的。中国人对于全权代表的认识明确见于1860年皇帝针对额尔金第二次使华期间提出的另一类似要求而颁示的一件谕令之中:“中国所授钦差大臣,即尔国所谓全权大臣,名异而实同。如事属可行,亦不妨先允后奏。事属不可行,亦不能一概应允。前所谓无不可商者,原系两国彼此斟酌何去何从,并非将尔国一面之词,悉行听从,始谓之全权大臣也。”
当全权问题最终解决,谈判即将进入正题时,英法联军惊奇地看到耆英突然以新钦差大臣的身份出现,他是被罢黜的前两广总督,有名的夷务专家。联军猜测他要重施故伎,拿出他在19世纪40年代在广州对付外国人的办法在朝中东山再起。英方声称他们注意到耆英抵达后,天津居民的态度发生了突然变化,于是确信他要把广州的那一套故伎重演。葛罗男爵说“毫无疑问是他在背后捣鬼”。额尔金凭直觉意识到耆英不怀好意,所以决心使用强硬手段将他清出谈判现场。

1842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清政府代表耆英与英军指挥官璞鼎查在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南京条约》
耆英是中国同西方第一批条约的签订者,是1842—1848年间中国事实上的外相;而其在1858年于天津露面之前的八年,在政治上则黯淡无光。他对外国人的抚绥、调停和友好政策给他带来了懦弱名声;当强烈排外的咸丰皇帝在1850年登基后,从1848年两广总督兼各国通商事务钦差大臣任上离职的耆英被不光彩地降为区区五品顶戴。1858年,难缠的夷务问题重新出现后,这个多年来被谩视的名字再度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在惠亲王绵愉、宗室端华和大学士彭蕴章等人的联衔保奏下,皇帝决定重新起用他。耆英于是再次走到了政治聚光灯下。皇帝对于他的期许之高可从朝廷启用他的速度窥出端倪。
1858年6月2日,皇帝降旨授予其侍郎衔;6月3日,皇帝又颁另一谕令向军机大臣解释对他的任命:“因道光年间,与英夷等订立和约等事,均系该员经手,故此次仍令前往办理。”同日,皇帝又谕,允许耆英借用直隶总督关防办理一切奏报文移,此外耆英还被赋予调派委用直隶地区所有文武委员的权力。该谕旨称“所有议抚事宜,专归耆英办理,谭廷襄毋庸会办”。此时,皇帝对于耆英的信心要比对桂良和花沙纳的大,他曾在6月4日令二人待耆英到津后再一同商量应对英夷要求的办法。
恭亲王在这一时期极其排外,他在6月6日奏请皇帝注意不可一味寄希望于耆英。恭亲王担心耆英不敢强硬地面对额尔金。他说,此次若仍照从前委曲顺从的软政策,对外国人的所求悉允,那么任何人都能办得到,也就没有重新起用耆英办理夷务的必要。他奏请皇帝严敕耆英令其先对夷人采取强硬立场,斥责夷人违反和约之举,方可将对方逼到防守位置。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占据主动才可抚顺其情,然后再做出些许让步。即便如此,耆英如代夷人乞怜,皇帝也不可轻易准之。他还进一步奏请皇帝遏流泄水(即决坝),使外夷大船无法航行,以迫使其在陆上作战。他预计夷人极多不过万人,定会被都统僧格林沁歼灭。
恭亲王
皇帝用“所奏不为无见”来评价恭亲王的奏折,并在1858年6月6日下达谕旨曰:“从前所定万年和约,不料今日至于如此。耆英既原办之人,自可与之正言讲理,折其骄慢之气,然后设法羁縻,庶可尊国体而戢戎心。若将万不可行之事代为乞恩,耆英具有天良,当不致为他人所逆料。朕既起用耆英,畀以重任,不得不剀切指示,冀其仰体朕心也。懔之!慎之!”
皇帝亲自指导了谈判,并得意地制定了双簧策略:耆英首先要挫败外夷,桂良然后跟上与额尔金谈判。如果该夷对桂良所许犹未满意,耆英再行允准几条。两位钦差的位置应不相同,但应形成互补之势。“此时桂良等作为第一次准驳。留耆英在后,以为完全此事之人。”耆英对自己办理夷务的能力十分自信,他在前往天津前秘密觐见皇帝时,大胆表达了独自解决夷务问题的愿望并请皇帝授予其独立的谈判权。皇帝被他蒙蔽后相信棘手的夷务问题很容易就可解决,而且应给予他更大的信任。
6月10日,皇帝着耆英可独立于另外两位钦差行事:“应如何从权办理之处,着耆英不必拘定与桂良等会商,即亲向该夷(额尔金)开导,于所请各条内,酌量添允数条⋯⋯以免决裂⋯⋯至何事可行,何事不可行,耆英必有把握,朕亦不为遥制也。”皇帝对耆英的期待之高可见一斑,这也几乎预示了耆英辜负他的结果必将是悲剧一场。
耆英的外貌在其失势的不幸岁月里已严重衰老,当他在1858年重新出现在政治舞台上时,有关他的描述无论在身体上还是在智力方面,都已是一副垂垂老矣的样子,他的身体已相当衰弱,视力也不好。他于6月9日到达天津后,旋即要求同额尔金会晤,但后者拒绝见他。列卫廉在其日记里满带讽刺地评论道:“英国人大概急于将西方文明引入中国;但他们现在的所为一定不合西方礼仪,我认为这是一件相当令人嗤之以鼻的事情。”列卫廉本人同耆英会了面,他说耆英在美国被看作是一位“杰出人物”,他还说“以我有限的能力只能向他表达这等程度的敬意”。
6月11日,耆英正式照会额尔金,称自己是同其他两位钦差一道来津的新任全权大臣,有权使用关防(即公印)。额尔金仍旧拒绝见耆英,但派出两位年轻助手李泰国和威妥玛运用欺辱、威胁、嘲弄及令其难堪等策略将他从谈判桌上赶出去。耆英对额尔金使团并无了解,他在二人到达时极力试图通过个人魅力及温和克制来控制他们,就像他在1843年对待璞鼎查那样。他看着李泰国时眼里流出了泪水,并说想起他同李泰国的父亲李太郭的友谊,就让他感动不已。他叫随从来看李泰国与其父亲的相像之处,并介绍他的儿子和李泰国结为世交。根据李泰国和威妥玛所记,“耆英的完美谈话满是恭维和道德情感,透着恩赐和安抚的味道,可以发现这是满大人此前与我们接触时用作‘抚绥羁縻’夷人的不二办法。”
两位年轻的英国人耐心地看着他的表演,直至他对外国人的赞美达到了高潮。此时李泰国突然从他的衣服口袋中拿出一份公文,并要花沙纳大声读出来。那正是耆英在1844年办理夷务时的著名奏折。在这份奏折内耆英说了外国人的坏话并向皇帝解释他与夷人展开社交的目的在于相机驾驭。当花沙纳读到以下这段时,气氛尴尬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固在格之以诚,尤须驭之以术,有可使由不可使知者,有示以不疑,方可消其反侧者,有加以款接,方可生其欣感者⋯⋯此等化外之人,于称谓体裁,昧然莫觉,若执公文之格式,与权衡高下,即使舌敝唇焦,仍未免如充耳,不惟无从领悟,亦且立见龃龉。”在这种尴尬情形下,耆英只好以泪应对;桂良看上去局促不安,与之相对的是这两位外国人兴高采烈地离席而去。
这一幕使得三位钦差大臣变得目瞪口呆,完全不知所措。绝望中,他们向普提雅廷求助。普提雅廷为李泰国的侮辱行为深感不安,于是去见葛罗,但葛罗说他对此事一无所知。这位俄国人随后给列卫廉讲了事情经过,后者于是写信给额尔金抗议李泰国的无礼行为。列卫廉本人认为1844年奏折中的“奇怪措辞”会“引人发笑而不至于引起不悦”,他认为将所有的恶归于耆英是“非常不理性的”。他向国务卿写信说李泰国和威妥玛的行为“几乎难以置信,如果他们的行为已获得授权的话,只能被解释为英国方面决心再度践踏这个毫无防御能力的民族并在为新的战争寻找借口。我非常不愿意相信真的会这样”。
额尔金在直言不讳地回答列卫廉时称李泰国的“语言与我对他的指示和引导完全符合”。他提醒列卫廉美国人一定也想分享英国人从中国身上强取的全部好处。普提雅廷更为圆滑,他自己没有去见额尔金,而是派他的秘书冯·德·奥斯滕萨肯前去表达他对于李泰国抨击策略的不满。葛罗则谨慎地保持沉默。跌宕起伏的6月11日会见过后,三位钦差大臣无助地向朝廷汇报:“自广东残破后,叶名琛所存夷务旧案,皆为英夷攫去。向来办法,彼尽窥破,驾驭无术,智勇俱穷。”
鉴于情况紧急,他们在6月12日商量出的结论是为保全抚局,耆英最好离开。若夷人问起,便说既然额尔金不肯相见,所以大皇帝已将耆英叫回。若商民问起,即可答以公出,不过数日即回天津,以释群疑。桂良和花沙纳然后奏请皇帝召回耆英,并奏明英夷因从前受其愚弄,有欲报复之意,如果耆英继续留在天津恐对和局大有妨碍。由于担心招致朝廷猜疑,耆英未在奏折上列衔。
桂良奏请皇上敕令耆英回京有可能出于其内心的些许嫉妒。上文似乎可显示出桂良对于耆英的出现不是特别高兴,因为耆英的风头盖过了他,并且削弱了他在谈判时的权力。在李泰国羞辱耆英后,据说桂良给李泰国送过一副马鞍作为礼物。
李泰国的冒犯行为被钦差大臣视作是国耻,桂良等在向皇帝的奏折中并未详细报告,故朝廷未能清楚知悉天津的确切情形。朝廷对桂良和花沙纳的请求感到不解,便迅速询问为什么他们欲除掉这位更为胜任的夷务专家,为什么耆英本人在奏折内并未列衔。但是,这条谕旨还没到天津,耆英未获允准就已离开。愤怒的皇帝令僧格林沁在通州将其锁拿押解北京。这位经验丰富的外交家,刚刚还吹嘘自己具有抚驭夷人的本领,如今已沦为了阶下囚。
审判耆英的宗人府审理人员由惠亲王、怡亲王、郑亲王、恭亲王、敦亲王等五位亲王和彭蕴章、穆荫、杜翰等四位军机大臣组成。耆英向朝廷递上他在通州前往北京的路上准备的一份报告和三份亲供,以期辩解,均署明1858年6月21日。在这份报告中,他强调英国人对他的怀恨缘于他们在广州发现了他当年密陈夷情的朱批折件,他还辩解说,他离开天津的原因在于其他两位钦差大臣认为这样做有利于“暂避凶锋,保全大局”。
他的第一件亲供说,他不揣冒死离津回京,目的在于避免争隙;他要向皇帝报告的事情关系国家安危大局,之所以要面陈皇帝,是因为英夷耳目众多,奸细动辄泄密。他的第二件亲供强调他希望向皇帝面陈一切,希望皇帝指授机宜,以便更好地密商阻止夷人提出的内地通商、游历各省州县的请求。他的第三件亲供以一种很不明智的方式痛斥了夷人诡谲性情,足可显示出这位受到惊吓、疲惫不堪的老人糊涂的心理状态。
先前举荐起用他的惠亲王现在要对他即行正法。先前对他立场强硬的恭亲王现在请求对他减轻处罚,理由是他的离开虽未获允准,但不同于逃离军队;且从桂良和花沙纳启奏的原委来看,这也不同于无故擅离。他提请朝廷注意律例中并无大员奉使擅自回京作何治罪专条这一事实。这很有可能是出于恭亲王担心岳父桂良的下场会和耆英一样的缘故。
6月26日九卿在公同酌议后,奏请将耆英定为绞监候,交宗人府暂行圈禁。理藩院尚书肃顺对此轻刑建议表示抗议,请旨将耆英即行正法,以儆官邪而申国法。6月29日,众亲王和大臣在颐和园聚首,等候皇帝朱谕,候到的谕旨详细回顾了案件经过,令耆英在宗人府空室自尽。
肃顺
耆英的真正罪行只是擅离职守,皇帝为什么会对他如此愤怒?皇帝说“擅离差次之罪轻,而诿过卸肩之罪大”,结合恭亲王在为耆英辩护时提到的他的罪行不同于无故擅离,这就难免让人不去想皇帝愤怒的背后原因究竟是什么。
皇帝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他对自己用错了人感到愧恧。在其6月15日给内阁的谕旨中,他说,“此次朕用耆英,原出于不得已,冀其有成,虽经惠亲王等保奏,实系操纵自朕。无先见之明,愧恧殊深”。在惩罚耆英的同时,皇帝事实上也在惩罚自己。他还认为自己上了耆英的当,耆英夸下的海口使他对情势掉以轻心,耆英未获允准就离开天津的事实减损了皇帝的尊严。耆英的离开使得皇帝针对夷人问题设计的双簧计无法得以实现。毫无疑问,他使皇帝感到深深失望,而欺君之罪不能宽宥。皇帝最后的愤恨要比一开始的希望更为强烈,是故他的报复欲也并未违反常理。
额尔金似乎是完全误判了耆英所领任务的性质,他们本是要在黑暗中寻找和平而不是要破坏和解的机会。皇帝在派耆英到天津时确实是想要和平。额尔金的鲁莽举动引发了这位半盲老人的悲剧性结局。耆英外交自始至终都是迫于情势的产物。1842年,他靠办理夷务的本领走进国际聚光灯下,最终在1858年因这项本领不再管用而永远退出了这一舞台。他从来就不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但或许他的死让他更伟大了一些。他活着时是在中西两股冲突力量中起缓冲作用的人,最终又为了和平的利益而死去。虽然他离开天津并没有使他的祖国免于麻烦,但是他若坚持留在天津一定会使局面变得更加混乱。后世对他的评价认为他比同时代的人先进。或许,做出最后这一举动的他比往常的他还要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