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让 | 军绅政权中的士兵

历史学家受了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影响,从研究上层领导人物的历史,转而研究下层被领导人的历史。士兵是军队中的最下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农民革命运动风起云涌,研究农民运动变成一个“时髦”的题目。中国的士兵多半来自农民。在这一章里我们分析“士兵”这个题目,不只是为了时髦,更是因为军阀时期的许多基本问题,不从士兵的分析着手恐怕得不到答案。我们的基本假定是这一段时期中国的经济因为军费增加、田赋增加、战争的破坏而进入长期萧条的阶段,农民负担的债务加重,失去了土地,生活痛苦,因而不得不另谋生路。这个假定我们要在第十和十一章里详细分析。从那一个假定出发,我们应该证明的是当兵和带兵是一种职业一种事业。从士兵的观点来看,当兵是职业;从军官的观点来看,带兵是上进的阶梯。不得不当兵的农民增加,士兵的人数增加,带兵的军官增加。军力膨胀,军费更膨胀。税收、田赋、战争的频率加大,这样军阀时期的恶性循环就形成了。想从那样的恶性循环中逃出来,必须裁军。如果不能裁,只好养兵。我们在前面一再地提过,养兵是军阀的基本考虑,也就是军阀时期一切军事、政治、经济难题的根源。那么一来,士兵这个题目就不能忽略了。

当兵并不是要另找生路的贫苦农民唯一的出路,中国的工业、手工业等可以吸收一部分从农村中漂流出来的贫农。另一方面,想当兵来谋生的除了贫农之外还有其他的穷人——小手工艺者、破产的商人、没有出路的学生、海外归来的工人,等等。《东方杂志》第42卷第3期上登载了一个短篇故事,描写1920年代一个四川穷人当兵的经过:陈老三是个贫农,在农闲时抬滑竿(没有遮风雨设备的轿子),因为滑竿和农业担负的捐税太重,不能继续那样谋生,于是放弃了农业,逃到成都,入了伍,只有那样才“有吃,有穿,有钱用”。

据我所知,只有社会学家陶孟和在《社会科学杂志》1930年6月号上发表的《一个军队士兵的调查》,分析过中国军阀时期军队中的士兵。他分析的是1920年代驻扎在山西太原的警卫旅五千人之中将近一千名士兵的社会背景。在那些士兵中,百分之八十七点三来自农业或没有职业的家庭,其余是小手艺人、商人、医士、教书先生。那些从农村来的士兵,如果自有耕地,平均所耕的地在二十七点七四亩之下,他们之中百分之七十一点一不能单靠种田维持生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士兵之中只有百分之二十一无父无母,而百分之四十九双亲俱存。他们的父母也许有兄弟姐妹照顾,可是百分之二十一点三竟是独生子。在独生子之中他们绝大多数有父母,绝大多数没有耕地或房产,绝大多数没有结婚。一般说来,结了婚的人当兵的不多,只占全体的百分之二十七,但这不是说他们没有家庭负担。相反的,绝大多数要寄钱回家供养父母和其他的家庭人口。他们之中绝大多数不识字,年龄多在十五到二十九岁之间(占全体的百分之八十八点五)。据《东方杂志》的报道,年轻的士兵身体好,也容易听长官的话,比老兵好带一些。但他们也容易在打仗时逃跑,有时丢弃了、有时出卖他们的枪械。

据陶孟和的报告,也许因为年轻身体好,容易找到别的职业,所以很少人当兵到四年以上。这一点我以为颇有问题。他的分析并没有说退出太原警卫队之后,士兵们找到了当兵以外的其他职业。很可能的是那些士兵从一个部队退伍又加入其他的部队,或者变成了团丁、土匪。这种情形在贫瘠的山地尤其普遍。福建的民军、湘西的杂色部队,常常换长官,常常受改编,但是大部分的士兵还是那些人。如果短篇小说里描写的情形与真实情形相距不远,当兵可能是十年以上的职业。

从陶孟和的调查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当兵实在是职业,是穷人的一条生路。太原警卫旅的士兵每月收入在六元三角到九元之间,他们多数有能力寄一些钱回家。1914-1919年广东士兵的收入也差不多。他们在1914年平均每月收入十二元,可以剩九元养家;1917年军队增加了,平均每个士兵的收入减到六元到七元五角,但也还可能有些剩余。蒋介石的国民革命军在1926年北伐之前,每个人平均每月收入在十元到十一元之间。这大概因为都是新兵,所以收入的差距很小。除去伙食费六元左右,所剩的就不多了。把这些数字跟第十一章表二(二)的农民收入作比较,一个士兵如果收入每月八元,等于耕种一百亩地的一个四川自耕农的一家五口人的收入!只有土地在五十亩到一百亩左右的小地主的收入才比他的收入好一些。

士兵获得报酬当然包括当兵所冒的危险,但死伤的危险并不大。以1922年的直奉战争为例,双方的伤亡一共四五千人,但是双方动员了二十多万人。伤亡的危险不过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二点五。再从沈从文所描写的一个普通兵会明来看,会明说“打仗并不可怕”,一冲上前就可以发三个月的饷。沈从文所描写的是湖南的小战争。在第四章里我们引用过英国驻成都领事Sir Meyrick Hewlett描写的1920年成都之战,他说那好像英国兵演习一样,枪朝着天上放,死伤不多。十二年之后我经历过成都的巷战。当时我的印象也是内战并不怎么可怕,反而觉得好玩。也许我那时有些孩子气,不了解局势的严重。但是家里的人还照样打麻雀,一点也不怕。怕的是败兵撤退时烧杀奸淫,那时我也没有看见多少从火线上抬下来的伤兵。

穷苦的农民多,想当兵的人也多。中国于是用不着广泛地实行征兵制,而是募兵或招兵。甚至蒋介石的国民革命军也是募来的兵。

募兵的办法是由地方长官奉军事当局的命令招募。他们找几个没有兵的失了业的下级军官(营长、连长之类),军官找“募兵贩子”。募成了军以后,发枪械制服,发月饷,训练一下,就组成了一支军队。其办法有点像募华工出洋做工或者募工人到上海去做“包身工”一样。所不同的是,“募兵贩子”由地方长官给一点钱作为他们的报酬,他们不从兵身上挤出钱来当作他们的职业收入。“拉壮丁”是1937年抗日战争时的现象,那也许是当兵的风险太大的缘故。

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例如北方平原和大城市,招募的兵不一定是本地人。陶孟和调查的太原警备旅中,只有百分之四十二点三是山西人。到外乡去招来外乡人当兵,那样的兵比较听话。最好是招长官家乡的人,没有言语的隔阂,又可以依靠同乡观念团结部下。这些外乡兵叛变逃亡的事故都比较少一些。但他们也容易引起驻扎地居民的不满。在外乡招兵的情形很多,李厚基驻福建,但到江苏徐州去招兵;孙传芳也驻福建,但到济南去招兵;蔡成勋驻江西,但到河南去招兵;蒋介石驻黄埔,他的兵是从上海招去的。交通不方便的地方也不一定就在本地招兵。例如四川第一旅驻万县,那是山区,但招的兵是从豫西、鄂西来的。一般说来,山区招的兵多半是本地人。例如广西招兵,喜欢收容从山区来的头脑单纯的钦州人。驻四川的滇军招了许多四川人,后来都带到云南去了。

当兵是穷苦的人谋生之路。这些人离开了农村就从“隐蔽的失业”变成了真正失业的“自由劳工”而参加劳工市场的竞争。这样一来,军阀就像大工厂的厂长,下级军官就像工头。有办法的军阀等于能干的企业家,能筹款养兵;没有办法的,只好欠饷。多数的军阀都经过没有办法的时期,欠过军饷。卢永祥、唐继尧甚至吴佩孚都欠过军饷。驻在福建没有什么办法的王永泉的军队,在1920-1921年之间竟欠饷十一个月之久。在那种情形下,军官和士兵就只好在驻屯的地方自己想办法,拿老百姓的东西不付钱、抢劫、自行收税、哗变、逃亡,等等。

在士兵的“劳工市场”上,存在招募竞争,来收买的还有乡下的团首、城里的商团,他们也要失业的农民替他们服务。此外还有“遍地皆是”也就是说各省都有的土匪。那么一来,这个时期中脱离生产的武装农民远超过武装士兵一百万到三百万的人数。据冯和法的统计,四川一省就有民团五十万人,这也许估计过高。福建在1931年,六十四县中五十二县有团防,全省有五万军队却有四万团丁。单是龙岩一县,靠近江西苏区,就有一千五百到两千团丁。这些数字都不尽可靠,但团防是吸收失业农民的一个出路则是不成问题的。

关于土匪的数字更不可靠。据何西亚《盗匪问题研究》的估计,在1916年以前,中国有十一万四千名土匪;1916年以后,恐怕更多。许多土匪就是溃散的军队,许多军队就是招抚改编的土匪。四川北部的土匪在反对袁世凯战争时加入护国军,在张勋搞复辟时称保皇军,南北之战时叫做靖国军。闽西北卢兴邦的军队、湘西周朝武的军队,都是土匪军。所以黎元洪总统在1922年一份通电里说:“遣之则兵散为匪,招之则匪聚为兵。” 1925年在北京举行的善后会议也有同样的观察。总统府的军事机关参陆办公处,在1918年9月就下过命令,不准军官招土匪为军。1925-1926年的四川善后会议的决议,也不准军人招团防土匪为军。

北洋军奉系首领张作霖曾为土匪,被清廷招安发展为正规军。[图源:Wikipedia]

事实上,几乎没有一支正规军中没有土匪出身的士兵,也就是说没有一支正规军没有土匪出身的军官。最显著的招编土匪而成的军队有张作霖的奉军、张宗昌的鲁军、倪嗣冲的安武军、赵倜的豫军、刘镇华的镇嵩军,更不必提在各省边界上的军队。辛亥革命以后,由会党招集的民军比较多的省份有四川、陕西、河南、广东等省,这些民军或者收编为正规军(如陈炯明的军队),或者遣散而为土匪。1916年后,在陕西、福建、广西极为活跃的民军、自治军等非正规军,除了领导人不是公认的土匪头子之外,性质和土匪一样,因为他们没有“合法的”军饷来源。

这时乡下的情形正如沙汀在一篇小说《苦难》中描写的那样。县长浑身武装,本来就是军人。县城的桥头城门由团丁把守,县外山上是军队和土匪。军队、团防、土匪争夺和保卫的是土地、资源、人。他们之间的争夺,各地都有报告。军队、团防、土匪是军阀时期脱离生产的武装农民,人数应该在五百万以上。同一时期中国的新式工业人口不过二百万。

正规军是怎样训练的?我没有读过可靠的详细的记载。一般的印象是训练得不好。袁世凯的新建陆军和民国初年的北洋军,在原则上“以诚悯相孚,恩义相结,有功必赏,有劳必录。遇过必教,有罪必惩。秉大公之心,行至信之法。如家人骨肉之相爱,如师长子弟之相规”。这样的文章,不知道有几个军官可以看得懂。那不过是儒家传统治兵的理想。军队好像一个大家庭,军官是父兄,士兵是子弟。那样的将官才是儒将。新军只是形式新,内容还是传统的那一套。北洋军除了表面上整齐划一,内容和技术都陈旧腐败。这种“新瓶旧酒”的情形,跟中国的新政府组织、中国的新式企业差不多。这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公式在军事训练方面的发展。1910年11月,一位英国军官在贵州参观陆军,对陆军的训练有很不好的印象。放枪常常不准,浪费弹药。The Times的记者G. E. Morrison对1912年河南军队的训练也有同感。国民党一位年轻而且头脑清晰的领袖朱执信,在俄国革命后到过俄国,他就看出士兵的政治训练很重要,认为那是打胜仗的一个重要因素。后来到苏联去参观过、在黄埔负责练兵的蒋介石也注意到这一点。他说:“党之军队只能受党之命令,服从党之裁制。”但是在黄埔,他训练的是军官,不是士兵。他的政治训练只及于军官,而且他练兵的模范是曾国藩、胡林翼等近代的儒将。对士兵他用两个办法:(一)军需独立,希望军饷能按期如数发给士兵;(二)连坐法——如果军官与军士犯了法,一齐处分。蒋介石也还是一面承继儒家传统,一面用“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办法在那里进行他的“政治训练”。士兵并不了解革命,只跟着长官行动。长官也不一定了解三民主义,因为党领袖对三民主义有不同的解释。军官也不一定依照党的指示行动,因为党内派系分歧,有各种各样的指示。

1924年10月所谓的“首都革命”或“首都政变”以来,训练比较好的军队是在北京的冯玉祥的部队。但后来在北伐战争中,他的军队的纪律也弛废了。蒋介石的国民革命军也差不多。北伐初期在长沙、武汉,纪律还好,到九江时就变坏了,到了山东的济南时更糟。至于其他的军队,烧杀抢劫奸淫是常见的事。正如Wellington所说的那样:“战利品是你那腥臭的手抓住不放下的东西……兵是人类的渣滓。”1925年7月7日蒋介石在给国民党军事委员会的建议书中对军阀的军队批评得十分恰当:

兵无实额,枪非实数。队伍零落,系统紊乱。升降不均,赏罚无则。参谋无作战之准备,经理无可稽之册……虚报军额,吞没军饷。强劫税收,庇赌包烟,通盗运私,干涉民政,霸占机关……财权武力兼于一身……军官之富者,多积资在万数之上;而兵士则穷至衣不蔽体……人民畏兵甚于畏匪。

这样的军队没有技术训练,士兵退伍之后没有谋生的技术,对中国的现代化丝毫没有帮助。这样的军队把伤病的工作完全交给别的机关去处理,红十字会、基督教会的医院、一些民办的慈善机构、残废士兵的工厂,等等。这些机关的数目不多,人力财力有限,只能解决整个士兵伤病问题的一小部分。军队中花柳病和疫症流行。打了败仗之后把伤兵遗弃不管是常见的事。

1924年张宗昌麾下的士兵在训练中。[图源:Wikipedia]

这样的军队的主要武器是Mausers(毛瑟)和rifles(步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加上一些手榴弹、机关枪、手提机关枪(Lügerautomatic pistols)。大概一千名士兵之中,如果装备相当好,有八百支步枪、五挺机关枪。照这样的比例,1925年以中国有两百万军队计算,应该有一百六十万支步枪、一万挺机关枪,其中百分之八十是旧式的。加之每个军士所有的弹药不多,在战争中中国军阀的军队破坏杀伤的能力不会太大。

中国军队也配备有一些大型重武器,如山炮、大炮。但数量极少,少于机关枪,而且没有测距器(range finders),只是军官用望远镜(field glasses)猜射程应该多远。炮弹也很少。所以除了吓人之外,没有什么效果。中国老式的城墙还很有效,可以证明大炮之不行。攻城的办法还是挖长壕,用炸药炸城墙,或者用云梯爬城墙。

士兵的杀伤和破坏能力有限,内战的破坏性主要不在战争的过程之中,而在战前战后。战前战后士兵发生破坏行为一方面因为欠饷,另一方面因为士兵的训练不好。中央和地方政府欠发军饷是常见的事,据1923年China Yearbook在第712页的估计,全国欠饷达一亿八千万元之多。欠饷的军队不能开拔到别的地方,因为在驻扎地方能找到当地的收入。如果要开拔,就得付欠饷和开拔费。欠饷的军队也不能或不愿意打仗,好像工人罢工一样,要他们打仗就得发欠饷。

如果不发欠饷,士兵对付的办法是兵变。在兵变之中,他们抢劫人民的财物,这常是由兵变匪的开始。1921-1922年外国的借款少了,欠饷变成一个严重的问题,兵变也成为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尤其是在湖北集中的军队,有皖系在1920年的败兵、南方的客军、本省主张联省自治的军队和本地的杂牌军,其中许多单位都发生了兵变。

据我收集的1908-1936年三百次兵变的资料,以1919-1929年十年间最多,有二百零六次。这十年间又以1919-1921年的六十八次和1926-1929年的八十四次是兵变的两个高潮。兵变的地域分布是:湖南四十一次,湖北、河北各三十四次,四川二十六次,这几个地方是全国这二十八年间兵变最多的省份。湘、鄂、川三省兵变一共有一百零一次。

绝大多数的兵变是经济性的,欠饷是主因。政治性的兵变很少。1912年北京第三镇(师)变乱,结果使中央政府不能迁到南京,那是例外。政治性的兵变,如彭德怀、贺龙、邝继勋、董振堂、罗炳辉、刘伯承等人加入共产主义运动,那是1927年以后的事。

每次战争之后,士兵的破坏性表现在抢劫、烧杀、奸淫。他们的长官,也以“自由行动三天”来鼓励和报酬士兵勇敢的行径。据朱执信的分析,这些平常生活无聊又不安定的士兵,多半没有结婚,突然打了几天仗,十分疲劳,要找人出气,要尽情地放纵一下,于是抢、杀、烧、奸淫。张勋的辫子军占了南京之后,张敬尧的军队占了长沙之后,都有这样穷凶极恶的表现。四川军人说:“婆娘家,洗脚水,洗了一盆又一盆。”我记得在高中受军训的时候,一个军事教官对我说,军队的精神就在烧杀奸淫,没有这种精神的军队是不能打仗的。

至于当军官的人,他们从军不但是职业,而且是上进的阶梯,由此而取得财富、权力、地位。他们想存钱,买田地房产,改善自己和家里人的生活。他们的收入恐怕没有一个全国都遵照的水准。在民国初年,国军(也就是中央直辖部队)一个连长每月六十两银子,加上二十两办公费;一个团长每月一百两,加上一百四十两办公费;一个师长每月四百两,加上六百两办公费。此外,他们也贪污,克扣军饷,吃空额,私赏军火。如果一本正经,不贪污,就很不容易和同营的其他军官合作,反而会站不住脚,有失去职业的危险。军官之间的人事关系也是传统的亲戚、同乡、同学关系。在他们之间军纪是一回事,私人关系是另一回事。他们也像文官一样,养成官官相卫的传统。那个传统就是营私舞弊的来源。

波多野善大先生在他的《中国近代军阀の研究》一书中第283页,列举了好些带兵发了财的军官。《上海时报》也在每个大军阀死时或者出了什么事的时候宣布他们的家产有多少。不只是像张作霖、曹锟、李纯那样的大军阀,积累了几千万元,投资于地产、高利贷、近代的企业,等等,小军阀也搞得不错。在福建带民军的陈国辉,贩鸦片,存积了八百多万元;在贵州北部给红军打得落花流水的侯之担也有一百多万元。

一般军官升官的机会是打仗。打了胜仗,财富、权力、地位都增加;打了败仗,投降。投降之后,一个下场是被遣散,遣散时有遣散费。带着遣散费和败兵,可以暂时当土匪。1923年山东临城有一次劫火车的案件,因为车上有外国人,被绑了票,于是变成一次国际事件。抢车的匪就是打败了的赵倜、张敬尧、张勋的旧部队。闹出了这样的大事之后,那些土匪又被收编成正式的军队,以土匪头子孙美瑶为旅长。打了胜仗,收编败军和投降的军队,占领败军的地盘,那也同时是败军的另一个下场。但战胜的军官因此而增加自己的军力和收入,这是1919-1924年刘镇华的镇嵩军变成陕西河南之间一支巨大军力的过程。这样的情形常有。湖南赵恒惕收编张敬尧的败兵,川滇之战中川军收编拥护滇军的败兵,1923年桂系沈鸿英收编广东李福林的败兵,都是例子。蒋介石在北伐战争中也采用这个方法,收编或收买敌军,来达到他统一中国的目的。

在这里我们也许可以问:为什么不在每次内战之后,遣散败兵,来达到裁军的目的?为什么北伐战役中的蒋介石也不能采用这个办法来使中国重归于治?诚然,遣散败兵和裁军的目的是一样的——都想减少中国养不起的兵额。1912年以后有两次裁军的提议:一次在1916年袁世凯死后,另一次在1919年南北裁军会议时期。如果裁军之后没有安排士兵的计划,那只能增加流民盗匪的人数。孙中山提过一份工兵计划,把一些现有的军队改为工兵,训练他们修路或做其他工作。他们的生产所得,一半归于国家,一半归于工兵。这个计划显然要得到军阀的同意与合作。不经所有的大军阀同意合作的裁军与遣散都是很危险的。民国元年黄兴裁军,结果是国民党的军力大为减弱,在1913年内战中大败。1928年湖南、福建遣散军队,就另有人在那里收编遣散了的军队,结果是有些军阀变弱了,别的一些军阀变强了。北伐之后的编遣会议,要把军队裁到八十万,军费不能超出国家预算的百分之四十。估计裁军费要一亿九千二百万元,政府找不到那样一笔钱。而且着手裁军时,四个集团军的待遇又不公平。第二集团军裁十万人要一千万元,但没有钱;第四集团军只领到三百万元的裁军费。结果是因为编遣而造成了一系列的兵变和一系列的内战。

大军阀小军阀不同意不合作的遣散还有一个危险,一失去了兵权,军阀自己的生命财产也保不住。用战败的军阀来证明这一点。张宗昌、曲同丰、谭浩明、洪兆麟、徐树铮、张绍曾、孙传芳等,都是煊赫一时的军阀,都是在战败之后,被复仇的人刺死的。曹锟的家竟被人抢劫;陆荣廷的孙儿,改了姓名,十三岁时在上海被人刺死;魏邦平败退之后,自己化装为西崽(茶房、侍者),逃到香港。军阀自己的安全靠他们手下的军队。遣散或裁军不但要保障士兵的生活,也要保障军阀的生命。

“兵犹火也,弗戢将自焚也。”军阀带兵是一种骑虎不能下背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