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政策”与新桂系的军阀政治

作者: 谭肇毅

摘要:“三自政策”是新桂系在1929年蒋桂战争失败后陷入困境的情况下提出的是30年代新桂系治桂的基本方略。新桂系的“三自政策”打着实行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旗帜动员全省力量推进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旨在增强实力巩固在广西的割据并准备日后重新崛起。民国时期军阀割据派系林立政治混乱各派势力都施展各自潜能和手段巩固割据地盘。“三自政策”集中表现了新桂系独具特色的军阀政治。

蒋桂战争后,以李宗仁、白崇禧为首的新桂系利用国内军阀混战、政局动荡的复杂形势割据广西,与南京政府分庭抗礼。新桂系为巩固割据政权,提出“三自政策”,整顿省政,致力省内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建设。“三自政策”是新桂系经营广西并准备重新向外发展的基本方略,集中体现其政治诉求。以往关于新桂系的研究虽也涉及“三自政策”,但专文论述很少,缺乏深入分析和认识。①深入剖析“三自政策”,揭示其实质,有助于正确认识新桂系的割据统治,也有助于正确认识民国时期地方割据、政局混乱的历史现象。

蒋桂战争期间,西北军企图渔翁得利夺占武汉,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

1929年蒋桂战争,新桂系遭到惨败,在省外的第四集团军覆没,李宗仁、白崇禧只身逃回广西。新桂系不甘失败,组织“护党救国军”,以剩余的力量进攻广东,企图扭转不利的局面。但攻粤很快失败,李、白流亡海外。不久,李、白乘国内各派混战之机重返广西,整理队伍,联合入桂的反蒋将领张发奎,再次攻粤。桂张军攻粤又告失败,退回广西。1930年3月,阎锡山、冯玉祥等联合反蒋,新桂系响应出师北上,参加中原大战。新桂系在湖南衡阳与拥蒋粤军激战,最后败北,再次退回广西。连年征战屡挫,新桂系实力几乎丧失殆尽,陷入随时被消灭的困境。1931年,蒋介石与胡汉民爆发“约法之争”,胡被扣押,引起国民党内轩然大波。胡的亲信跑回广东,策动陈济棠反蒋,陈派人到广西联络李、白,释嫌修好,团结反蒋。同年5月,李、白和各反蒋派云集广州,召开中国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非常会议,成立与南京抗衡的国民政府,形成宁粤对峙的局面。桂粤联盟反蒋,使新桂系渡过了最困难时期。

宁粤对峙形成后,广西形势逐渐稳定,蒋桂关系出现暂时的和平。连年战乱后的广西,残破不堪,满目疮痍,民不聊生。新桂系坚持反蒋,决心“反对独裁政治,护党救国”,“做拨云雾而见青天的伟大工作”,“肩负起复兴中国国民党的使命”。[1](p.92)局势甫定,新桂系即抓住有利时机,调整对外关系,整理省政,恢复家园。桂粤联盟使广西获得一时相安,但新桂系认为蒋介石消灭异已之心不死,迟早会对广西用兵,维持广西割据得靠实力,首先是军事实力。因此,整理省政首先是整军经武,加强军事力量。但广西是穷省,连年战乱使全省百业凋敝,民穷财尽,大量扩充军队是办不到的。经过一番谋划,新桂系决定效仿古代“寓兵于农”、“寓兵于政”和“兵民合一”的办法,创办民团,认为“寓兵于团”可以解决财力不足无力供养大批正规军的困难,保持足以防御外部势力入侵的武装。[2](p.27)这是30年代初新桂系大办民团的由来。

新桂系从办理民团中得到不少启示,总结出治理省政、巩固割据的方略,这就是“自卫”、“自治”、“自给”的“三自政策”。首先,建立民团,组织民众军事训练,养成“民众武力”,平时可维持治安,战时可改编军旅,抵御外敌入侵,于是形成“自卫政策”。之后,新桂系看到经过民团训练的民众“形成一个有组织有训练的集体力量”,认为施以政治训练就会有“自治”的能力,办理“地方自治”,从而为“民主政治奠定基础”。这样,又产生了“自治政策”。新桂系还认为,可以组织民团去从事各种生产建设,实行经济“自给”,于是又形成了“自给政策”。[3](p.129)经过几年的实践和总结,1935年新桂系确定“自卫”、“自治”、“自给”的“三自政策”作为治理广西的基本原则。以往论著认为“三自政策”是新桂系1932年提出来并确定为治桂基本原则的。这一说法不够准确。“三自政策”并不是一次完整提出,而是逐步形成的。民团最早创办于1930年秋,但1932—1933年才逐步在全省普遍推行,新桂系对“三自政策”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白崇禧是“三自政策”的首创者,他是1933年10月在省党部扩大纪念周上演讲时第一次并提“自卫”、“自治”、“自给”的。他总结办理民团的经验,指出创办民团的目的是对民众施以政治、军事、生产综合的训练,“就是要使民众能够自治自卫自给”,办理民团意义重大,“不只是民团能够拿枪打仗,其重大意义是在于推进政治与经济建设的发展”。[3](p.129)白崇禧把“自卫”、“自治”、“自给”合并为“三自政策”,则是1935年2月在南宁对各机关公务人员、中等学校教职员及干训班官长学员的演讲中。他说:“自卫”、“自治”、“自给”的“三自政策”是“建设广西的三大基本原则,这是我们建设本省及复兴中国的一个理论体系。”[1](p.48)李宗仁、黄旭初1934年后才提出“自卫”、“自治”、“自给”。1934年5月20日李宗仁在广州对留穗学生的演讲中说,《广西建设纲领》“确定了今后广西建设的方针,内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四大部分,其目的则自治、自给、自觉、自卫以为复兴民族的基础。”[4]黄旭初第一次提出“三自政策”,是1934年6月9日在广西行政研究院中演讲时。他说:“我们的政策,是要人民能够‘自卫’、‘自治’、‘自给’”。[5](p.8)新桂系官方公文首次使用“三自政策”,是1935年8月10日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决议修正通过的《广西建设纲领》。《纲领》规定“自卫自治自给之三自政策,应为本省建设之总原则”。[6](p.3)此后,“三自政策”在军政要员的演讲、政府政令、公文和宣传品中大量使用和宣传。这些情况表明,“三自政策”是新桂系1932年后在办理民团、强化武装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

1934年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通过的《广西建设纲领》

“三自政策”提出后,为使其能够贯彻实施,新桂系十分重视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三自政策”,将其列为干部教育的基本教材,并贯彻到各级学校的教育中。新桂系首领们在宣传中不断对“三自政策”进行阐释、补充和完善,使之成为完整的“理论体系”。白崇禧对“三自政策”的“要义”阐释得最全面和完整。他首先强调,“三自政策”最重要的是“自卫”,“我们的一切建设,都要以军事为中心,因为有了军事才能自卫,能自卫才能建设。如果离开了军事而妄谈教育,离开自卫而妄谈建设,那是一种自杀政策。”[3](p.100)他说,所谓“自卫”就是“一个国家民族被别国异族侵略时候,应该采取正当防卫”,“能自卫者生存,不能自卫者灭亡。”“我们所主张的自卫,是以整个中华民族为立场的,所以自卫的意义,近一点说,固在保障广西的建设,使广西一千二百八十万同胞,都能够安居乐业,不至于受他人蹂躏;然而我们的最后目的,还在于保卫中华民族。”[7](pp.15-16)怎样才能够“自卫”?白崇禧认为“自卫”的具体方略是“寓兵于团”、“寓将于学”和“寓征于募”的“三寓政策”。所谓“寓兵于团”,就是办理民团,组织民众军事训练,培养“民众武力”;“寓将于学”,就是在大中学校实施军训,“养成预备将校人才”,学生毕业后平时从事各种事业,有事时可充任下级军官,带兵作战;“寓征于募”,就是“把征兵寓于募兵的意思”。因为征兵和募兵两种制度各有利弊。“寓征于募”则“取两者之长,而舍两者之短”,征兵时对应征的壮丁先挑选自愿者,自愿太多或不足时用抽签办法来决定。[7](pp.20-24)白崇禧自信实施“三寓政策”,就能够有效抵御外部势力的入侵。因此又有“三自三寓政策”之说。其次是“自治政策”。白崇禧说“自治”主要是实行“地方自治”,“一方面是地方人民有依照自己的需要来管理地方事情的权利”,“另一方面是地方人民应各尽义务,各献能力,来办理地方事情”。他说:“我们要把自治办得使人人都有自治的能力”,“拿这种自治工作做基础,就可以树立民主政治”。[7](pp.21-22)再次是“自给政策”,“就是想满足自己的需要,自己的生活,都要靠自己的生产来维持,不依靠别人的意思。”[7](pp.23-25)“自给政策”的主要措施是“从发展生产与统制贸易两方面双管齐进”。[2](p.20)最后,白崇禧概括说:“自卫是用以抵抗敌人军事的侵略,自治是用以巩固我们下层政治的组织,造成真正民主政治的基础,自给是用以抵抗外来的经济侵略。”[1](p.154)李宗仁、黄旭初等人也都作过类似的阐述。

建设广西时期的白崇禧(左)与李宗仁(右)

值得注意的是,新桂系在宣传中极力把“三自政策”与孙中山三民主义联系起来,标榜“三自政策”是实现三民主义的“革命策略”,是根据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制定的。白崇禧说:“总理的民族主义,要民族能独立自卫,不受欺侮,使民族能自决,地位提高。民权主义要行地方自治,使下层基础组织稳固。民生主义要中国同胞生活所需能自给自足,不须依靠别人生存。三自政策就是根据三民主义规定出来,以为要能自卫,民族才能自由;要能自治,民权才能实行;要能自给,民生问题才能解决。所以三民主义,可以说是三自政策的理想,三自政策可以说是三民主义的实行。”[1](p.18)白崇禧还进一步阐述“三自政策”对实行三民主义的重要意义。他说:民族主义是对内承认各种族平等,对外要求中华民族与世界各民族一律自由平等。但由于帝国主义的压迫,我们又不能运用民众自卫的力量去实行民族自卫,所以中国不能在国际地位得到平等。因此,建立强大的民族武力,以抵抗外侮,这是实现民族主义的前提,“而三自政策中的自卫政策,就是建立民族武力的最有效的方案,所以我们可以说,自卫政策是实现民族主义的津梁。”民权主义,是使国内一切人民都具有管理政治的同样权利,但中国民众数千来不与闻政治,教育不普及,缺乏参与政治的认识和能力,所以总理昭示我们要厉行地方自治,扶植民权,以实现民主政治的基础。过去由于“没有适当的策略”,因而没有什么成效,“而三自政策中的自治政策,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所以我们也可以说自治政策是实现民权主义的津梁。”民生主义是要人民经济地位平等,然而在帝国主义与封建残余势力的侵略和压迫下,工商农业不断地破产衰落,整个国民经济面临空前危机,“而三自政策中的自给政策,就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所以我们也可以说,自给政策是实现民生主义的津梁。”[2](pp.3-5)根据这样的理论,新桂系大力宣传:“三民主义的革命运动,在中国已经有了数十年之久,但革命的最后目的仍未达到,这并不是主义的不正确,而是没有适当的政策去执行。三自政策便是推行三民主义的最好政策,可使中国的革命运动迅速成功。”[8](p.5)经过新桂系的阐释宣传,“三自政策”成为广西的三民主义或广西化的三民主义。

新桂系将“三自政策”与孙中山三民主义挂钩,标榜“三自政策”是实现三民主义的“革命策略”,是有其政治用意的。民国以来,地方军人拥兵自重,割据地盘,被视为“军阀割据”,声名狼藉。新桂系为避免这个恶名,需要用“革命理论”来装饰,“奉行总理遗教”、“实践三民主义”是最好的办法。这不仅可以应付蒋介石的责难,又可以争取社会舆论的同情和支持。从新桂系经营广西的活动不难看出,其“三自政策”的所谓“自卫”,就是动员全省力量强化武装,抵御外部势力的入侵,维护其割据政权;所谓“自治”,就是建立独立的政治体系,防止蒋介石势力干预广西政务,维护其独树一帜的政治局面;所谓“自给”,就是利用广西自然经济自给自足,防止外部经济的渗透,危及其利益。总之,蒋桂战争后新桂系实力大大削弱,在无力向外扩张的情势下,新桂系采取武装自卫,保境安民,闭关割据,自给自足,积蓄力量,待机再起,这是“三自政策”的真正意义所在。

为使“三自政策”取得实效,新桂系不仅重视舆论宣传,也十分务实,按照“三自政策”的精神和原则,努力推进各项建设。

1934年3月,新桂系以广西党政军联席会议的名义颁布《广西建设纲领》,次年8月修订重新颁布。《纲领》首先规定广西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宣称“奉行总理遗教”,“实行三民主义”,“自卫自治自给之三自政策应为本省建设之总原则”,提出“建设广西,复兴中国”为总目标。[6](p.3)《纲领》将“广西建设”分为“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军事建设”(简称“四大建设”),并规定各项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广西建设纲领》是“三自政策”的具体化,是30年代新桂系最重要的施政总纲领,被称为“广西宪法”,是“广西全部建设工程最高的规定”,要求各级党、政、军公务人员“不但在工作上行动上应该绝对遵守纲领的原则,就是在言语上思想上,也必须绝对遵守纲领的原则”。[9](p.15)贯彻“三自政策”,实施《广西建设纲领》,开展“四大建设”,新桂系称之为“新政”。[1](p.128)

新桂系宣称“四大建设”,但最重视的是军事建设,“四大建设”是以军事建设为中心的。

军事建设主要是推行“三寓政策”,举办民团,实行“武力民众化,民众武力化”。民团原是维持地方治安的民间武装,多为地主豪绅把持。新桂系创办的新民团与旧民团不同的是,民团组织与行政组织相结合,从省到乡村建立统一的组织。省成立广西民团总指挥部,白崇禧自兼总指挥。全省划分若干民团区(最多时为12个民团区),设区民团指挥部,行政监督兼指挥官;县设民团司令部,县长兼民团司令;县以下的民团组织,区设联队,区长兼联队长;乡(镇)设大队,乡(镇)长兼大队长;村(街)设中队,村(街)长兼中队长。凡18—45岁的壮丁一律编入所在乡村民团组织,并按不同年龄编成常备队、预备队、后备队。常备队由各县轮流抽调18—30岁壮丁组成,每期6个月。预备队由常备队训练期满退役的团兵组成,每年集训一次。后备队由常备队、预备队以外的所有适龄壮丁组成,由县民团司令部派督练官、助教巡回就地训练,每期2—3个月,利用农闲季节进行,以扣足180小时为限。为推行民团制度,新桂系裁减正规军,只保留15个团的常备部队,将省下的军费移作民团经费。在南宁创办广西民团干部学校,白崇禧自兼校长,培养民团基层干部。

新桂系民团训练剪影

民团编成后几百万团兵还要由几万将校去统率,这几万军官光靠军校培养是不够的,因此,在学校实施军训,培养后备干部,实行“寓将于学”。1931年后各大、中学校相继军训,第四集团军总司令部派军训队进驻学校。学生军训成绩不及格,不得毕业和升学。新桂系认为,青年学生从初中到大学,累计可受8年军事训练,“在国家有事时,这些学生尽可以充当军队中的中下级干部了”。[2](p.11)各机关公务人员也一度进行军训,以去掉“重文轻武之习”,“体验融合军人之精神”。[10](p.69)30年代初,军训几乎成为各行各业的“必修课”。

政治建设是根据“自治”原则进行的,《广西建设纲领》规定许多内容,但重点是训练干部和建设基层政权。鉴于蒋桂战争的失败教训,新桂系认为培养忠实可靠的干部,加强内部团结,提防蒋介石的分化,是巩固“团体”的十分重要问题,提出“行新政,用新人”的政策,大力培训“新政”骨干。1931年后先后创办中国国民党广西党政研究所、广西县长训练班、广西行政研究院等,轮流调训中层以上干部,招考知识青年培训。训练科目主要有“三自三寓政策”、《广西建设纲领》、地方自治等,强调“注重心理建设”,“养成忠勇奋斗之精神”。[11](p.89)李宗仁、白崇禧、黄旭初等人经常亲临训话,省高级干部亲自任各科教员,主持考核。训练期满,考核及格者回任原职或分派任职,不及格者免职,非现任人员不能获得任职资格。县以下乡村干部则由广西民团干校训练。

对中层以上干部,新桂系还建立秘密政治组织,加强控制。1934年成立中国国民党革命同志会,李宗仁、白崇禧任正副会长,最高权力属于正副会长。入会人员须经李、白亲自批准,并向正副会长宣誓绝对效忠。同志会在南宁设会本部,全省各地设分会或小组,对外绝对秘密。全省重大政治、军事、经济和人事任免,都要经过同志会讨论决定。通过同志会,李、白不仅控制省级党政军事务,而且也支配各地党政军的重大事务。全面抗战爆发后,同志会宣告解散。

编制乡村甲、建立基层政权,是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1932年9月,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各县甲村街乡镇区编制大纲》,饬令各县清查整理户籍,编制甲村乡,建立乡村行政组织。《大纲》规定,以10户为一甲,10甲为一村(街),10村(街)为一乡(镇)。甲设甲长,村(街)设村(街)公所和正副村(街)长,乡(镇)设乡(镇)公所和正副乡(镇)长。1934年全省基本完成乡村编制,乡村长一律委派经民团干校训练的“新人”充任。同年6月,省政府颁行《各县办理村(街)、乡(镇)民团后备队、国民基础学校、中心学校及乡村公所准则》,规定乡(镇)长兼民团大队长、中心国民基础学校校长,村(街)长兼民团队长、国民基础学校校长,实行乡村基层组织“三位一体”制。这是新桂系全面控制乡村的一项重要措施。

经济建设方面,也根据“自给”原则来开展。主要是:创办省营工业,鼓励民营工商业;修筑公路,发展交通,沟通省内中心城市和重要城镇,发动民众修建县乡道路;开发矿业,设立省营矿场,招引华侨商人投资办矿,增加矿产品出口;改良农业,设立农业示范场,试验和推广优良农作物品种、先进农具,防治病虫害,兴修水利,提倡冬种,鼓励开荒造林,发展经济作物等;对外贸易实行严格统制政策,在梧州设立广西出入口贸易处,南宁、八步、平乐等地设分处,对全省出口贸易特别是油类、矿产品贸易实行垄断,由梧州总处和各地分处统一收购,集中外销,禁止私商营运。此外,新桂系还大力整顿金融,统一财政,改革税制等,建立和完善地方金融财政制度,增加财政收入。

文化建设方面,新桂系强调文化教育是“完成广西的新政治、新经济、新文化、新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12](p.25)因此,文化建设是围绕军事、政治、经济的建设进行的。文化建设中最重要的是在全省开展普及国民基础教育运动。1933年9月,广西省政府颁布《广西普及国民基础教育五年计划》(次年修正为6年)。规定每一村(街)设立一所国民基础学校,每一乡(镇)设立一所中心国民基础学校,由乡(镇)村(街)长兼校长。国民基础教育将儿童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合为一体,凡适龄儿童和失学成人一律强迫入学。其宗旨是“以扫除文盲,扫除政治盲,以至经济盲,助成各项建设为职志”。[13](p.9)同时,发展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方面,调整原有中学的布局、体制;创办国民中学,衔接国民基础教育,以县立为原则,学制、课程设置与普通中学不同,直接为地方建设培养人才。高等教育方面,先后创办广西大学、省立师范专科学校和省立医学院,聘请国内知名学者任教,培养“四大建设”的高级人才。

改良风俗也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1933年和1936年,省政府颁布《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和《广西乡村禁约》,禁止和取缔婚嫁、丧葬、生寿和喜庆中的各种陋俗,并规定处罚办法;整理乡规民约,提倡新生活方式和文明风尚。各县成立改良风俗委员会,组织宣传队下乡宣传,派民团在圩镇巡查,强制移风易俗。

上述情况表明,新桂系贯彻和实施“三自政策”是认真的,全省动员,全力以赴,推进“四大建设”,彰显其务实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和韬光养晦、蓄势待发的政治诉求。

民国时期,军阀割据,派系林立,政治混乱,各派势力都施展各自的潜能和手段,各显神通,力图巩固割据地盘。新桂系不仅要巩固广西割据,而且具有向外发展、问鼎中原的雄心。从以上对“三自政策”及“新政”建设活动的分析,可以得到对新桂系的军阀政治的如下几点认识:

(一)重视理论创制和宣传,制造割据的合法理论,以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争取政治上的主动

经过北伐战争,新桂系实力迅速壮大,发展到几十万人,成为影响国内政局的一大实力派。然而,在蒋桂战争中一败涂地,丧失殆尽,被迫局处广西一隅。新桂系总结教训,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政治上没有自己的一套东西,陷入了被动。鉴于这一教训,新桂系十分重视“理论体系”的建设。“三自政策”就是这样的政治意识的产物。“三自政策”提出后,新桂系大力进行宣传,还从上海请来“六君子”②帮助搞理论宣传,起草《广西建设纲领》。30年代初,广西各党政军机关和学校都编辑印刷了大量的宣传品,还组织文艺队、电影队等各种形式,广为宣传。在当年广西城乡,“三自三寓政策”和“建设广西,复兴中国”的口号,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在全国一些大报刊也时有刊载。经过新桂系及其理论吹鼓手的宣传,尤其将“三自政策”与孙中山三民主义相联系,宣传“三自政策”是实践三民主义的“革命策略”等等,使新桂系在政治上得分不少,逐渐改变其政治上的被动。新桂系的“新政”活动也逐步被社会舆论关注,当年不少人士就是慕名来广西参观考察的。这些人士对新桂系的“三自政策”和各项建设赞许有加。如中山大学农学院院长张农教授考察后说:“广西年来努力建设的方针,是确定人民自卫、自治、自给的原则,以达到救乱救贫救弱救愚的目的,这是很合理而令人赞佩的。”[14](p.125)德国学者哈赛教授更是称赞:“中国目前的希望就在广西,广西的希望就在民团。”[14](p.79)美国学者艾迪博士也对广西大加赞赏,并说他将把在广西的所见所闻带到南京去,向蒋介石报告,也将带回美国去使美国人士知道。[14](p.9)这些赞许又替新桂系作了宣传,扩大了影响。这对新桂系的割据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二)构建高度集权的军事专制政体和高效的政治运作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割据统治

军事专政是军阀统治的共同特征,新桂系也是如此,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30年代初,根据“三自政策”原则,新桂系大力改造各级政权,建立由省到乡村基层的以军人为核心的政治体制。在省县,通过训练“新人”,建立秘密政治组织,强化李、白的政治权威,形成领袖独裁体制。省党政军联席会议由李、白主持,李、白是最高决策者,拥有最后裁决权。这样,全省党、政、军、财、文重大事务由李、白支配。李宗仁常驻广州,省内实际上是白崇禧主持一切。在乡村,建立“三位一体”制,民团队长兼乡村长、国民基础学校校长,也形成以军事领袖为中心的基层集权体制。“三位一体”制强化了军人在基层政权的作用和权威,由其全面掌控乡村军事、政治、经济、文教等一切事务。这是新桂系以军治政的又一重要体现。还要指出的是,新桂系在各项建设中强调“要以民团为一切建设的推动力”,“无论是政治方面,经济方面,文化方面,军事方面,都要以民团去推动”。[3](p.170,p.172)这样,上下高度集权的军事专政政体,运用军事强力推行“新政”,不仅有效地控制全省,也有力地保证各级政权运行有序,提高效能。30年代以前,政府政令只能到县,难以到达乡村基层,一些边远山区甚至还是政府力量不及的“化外”之地。“三位一体”制推行后,政府政令得以贯彻到乡村和民众。新桂系官员对此曾得意地说:“广西今日一切都表现得有办法,如征兵有办法,征工有办法,筑路、造林、种桐、村仓等无一不有办法,都是‘三位一体’制效用的表现。”[15](p.29)高度集权的专制政体和高效的运作机制,使新桂系的意志和各项“新政”得以在全省贯彻和实施,这是新桂系政权长期比较稳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动员民众,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资源,以弥补自身力量的不足

广西素称地瘠民贫,经济文化落后,经过多年战乱,30年代初全省经济调敝,财政拮据,在这种情况下新桂系割据反蒋困难很多。通过举办民团,新桂系认识到民众的力量,因此在“四大建设”中十分重视民众动员,利用社会力量推进各项建设。

三十年代广西梧州街景

“三自政策”的所谓“自卫”、“自治”、“自给”,就是强调利用民众力量、社会力量,来巩固其割据统治。在“武力民众化,民众武力化”的口号下,组建民团,学校军训,把社会的壮丁、学校学生都组织和武装起来,形成“全省皆兵”。李斗山在《新广西》一文中这样描述他考察广西的见闻:“到了梧州的街上,第一个印象满街巷都是军人化了。在行走着的人,流着汗的人,买着东西的人,人力车上的人,笑叫喊……一切一切的壮男们,除了妇孺老弱的人们外,都穿着灰色的黑色的服装——军装,都戴着灰色或黑色的帽——军帽,而拥挤着、动着、行着。”[16](p.88)由此可见新桂系的社会动员程度和“民众武力化”程度。经济文化建设,新桂系也没有足够的财力,因此也在社会动员上下功夫,招商引资,开放矿区和荒山荒地,鼓励民营投资办实业,组织民众修公路,开展“公耕”,建立村仓。国民基础教育实行政府补助,主要是发动社会筹款、村户派捐、民众建校等群众办学的方针。总之,有效的动员民众,利用社会的力量和资源,是30年代新桂系能够在广西割据反蒋的又一重要原因。但必须指出,新桂系能够动员民众和社会,靠的是军事专制统治,并非真正取得广大民众的支持。30年代就曾多次发生民众反对民团训练,反对征工征役和苛捐重税的“民变”。③

(四)务实进取,励精图治,扎实推进各项建设,增强实力,树立新的社会形象

多年内战争雄的经验教训,使新桂系认识到割据反蒋,最后实现“复兴中国”的目标,需要有实力,不仅是军事实力,也要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实力。白崇禧说:“我们要准备斗争的力量,不仅在军事上要有准备,就是经济、政治、文化一切都要有准备。”[7](p.12)基于这样的认识,30年代初省局甫定新桂系就抓住有利时机,调整对外关系,集中整理省政,“全力领导广西全省民众,从事于民族复兴与基础建设”。[17](p.50)在“三自政策”指导下,制定《广西建设纲领》,全面规划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的建设,动员全省力量开展“四大建设”。李宗仁号召“硬干若干是我们之出路”。[18](p.210)白崇禧经常出巡各地,检查督促民团训练和“新政”建设,几年间他走遍全省大部分县。新桂系要求各级官员勤政廉洁、节衣缩食、克己奉公。从省主席到普通公务人员,统一穿着灰布公务服、公务帽和公务鞋,上下呈现俭朴苦干之风。经过几年的努力,“四大建设”绩效显著。1936年,全省训练民团130万人,民团干校结业和学校军训2万人;[2](p.10)80%以上乡村长经过干训。[19](p.11)经济建设方面,1936年省营工厂发展到12家,民营工厂62家;[20](p.27)全省建成公路5700余公里。[21](p.53)农业生产条件有所改善,粮食产量逐年提高。30年代前广西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年产量约45亿斤,30年代都在50亿斤以上,1933年达到61亿斤,是解放前历史的最高年产量。[22](p.199)文化建设最有成效的是国民基础教育。1932年度全省小学共12048所,中心小学1122所,入学儿童600134人,成人24087人。1936年小学发展到19512所,中心小学2268所,入学儿童1115534人,成人1211576人。[23](pp.89-90)“四大建设”的成绩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来桂考察的人士对新桂系的治绩大加称赞:桂省“民众动员”、“政令贯彻”、“军政民团结一致”、“励精图治”、“治安宁谧”。[24](pp.10-15)有的甚至说:“在中国各省中,在新人物领导之下,有完善与健全之制度,而可以称为近乎模范省者,唯广西一省而已。凡中国人之爱国而具有全国眼光者,必引广西为荣。”[25](p.30)这些赞誉虽是过于夸张,但也反映了新桂系的“新政”建设确有成效。“新政”建设的成效,不仅使新桂系实力增强,也在世人中树立了新形象,获得巩固割据的不少的政治资本。

综上所述,蒋桂战争后,广西的新桂系为在各派纷争中求得生存,并准备日后重新崛起,提出“三自政策”,打着“实践三民主义”的旗帜,苦心经营广西。新桂系治桂活动表明,在30年代军阀混战,政局混乱中,新桂系善于审时度势,利用错综复杂的形势,施展其独具特色的军阀政治,推进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增强了实力,有效地巩固了割据政权,同时也在社会舆论中获得良好声誉。这就为其后来重新崛起奠定了基础。全面抗战爆发后,新桂系终于重新走向全国,去实现其“复兴中国”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