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忠: 最后一位政治死刑犯

摘自凤凰书品:《台湾往事》

讲述人 陈明忠

陈明忠,台湾高雄人,1929年出生。成长于『日据时代』,自小接受『皇民化教育』。就读台中农业专门学校期间,曾被迫征召进日本军队服劳役,直到台湾『光复”才得以继续学业。『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参加民众对政府的抗争,担任『台湾民主联军』突击队长,与国民党军作战,经历了民众抗争的最后一役。失败后遭到通缉,在老师的帮助下幸运逃过一劫。毕业后到冈山农校任教。『白色恐怖』时期被逮捕,在狱中服刑10年。1976年再次被捕入狱,历尽严刑拷打,服刑11年。两次入狱都曾被判处死刑,后又死里逃生,也因此成为台湾最后一名政治死刑犯。

讲述人 冯守娥

冯守娥,陈明忠之妻,台湾宜兰人,1930年出生。自幼接受日式教育,但因为家人的影响,民族意识强烈。台湾『光复』后,积极参加学生活动。高中参加读书会,『白色恐怖』时期因此与哥哥同时被捕入狱,哥哥被秘密枪决,自己也在狱中待了10年。出狱后与陈明忠相识、结婚。曾经长期受到监视。

“二二八事件”

又称“二二八大屠杀”,大陆方面称为“二二八起义”,是1947年在台湾发生的大规模民众抗争和军队镇压的事件。

1947年2月27日下午,“台湾省专卖局台北分局”的几名查缉员在台北市的天马茶房前,查获贩卖私烟的妇人林江迈。双方发生争执,吸引大批民众围观。争执中,林江迈被查缉员的枪托击伤头部,围观的民众愤然将查缉员包围。查缉员开枪示警,混乱中,将看热闹的市民陈文溪打死,几名查缉员也趁乱逃进警察局。当晚,愤怒的群众包围警察局,要求严惩凶手,但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2月28日,台北市部分地区展开罢市、罢工,许多民众前往“专卖局台北分局”抗议。抗议中伴随发生零星的焚烧事件,造成一名警察死亡。随后,抗议民众来到“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请愿示威,遭到公署卫兵开枪扫射,并造成伤亡。愤慨的民众继续示威集结,于3月1日爆发了蔓延全岛的反抗政府事件,被国民党军部队镇压,造成许多人伤亡。3月17日,国防部长白崇禧奉令来台调查,声明“政府”将以和平宽大的方针来处理,除了奸徒、共党、图谋不轨者严惩不贷之外,其余人一律从宽免究,此一事件才慢慢平息。然而此后数十年,“二二八事件”的影响一直在台湾没有消除,也成为后来“台湾独立运动”兴起的原因之一。

白色恐怖

又称“戒严时期”,是国民党在台湾实行的恐怖独裁统治。从1949年到1987年7月15日,长达38年。

1949年5月19日,台湾省政府主席兼警备总司令陈诚发布“戒严令”,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时起在台湾省全境(包括台湾本岛、澎湖列岛及其他附属岛屿)实施“戒严”,“戒严期间,由戒严地域的最高司令长官掌管行政事务及司法事务”。随后,又陆续颁布了诸如“戒严期间防止非法集会结社游行请愿罢课罢工罢市罢业等规定实施办法”“戒严期间新闻杂志图书管理办法”“惩治叛乱条例”等相关管制法,实行党禁、报禁、海禁等。政治力介入人民公权力,剥夺了民众的自由和基本权利。政府还对政治上的异议人士、左派人士以及许多无辜者进行逮捕、审判、关押或处决。据统计,在“戒严”期间,台湾共发生29000余件政治案件,牵涉人数达14万人,其中有三四千人遭到处决。

1987年7月14日,在民意的压力下,蒋经国颁布“总统令”,宣布自同年7月15日零时起“解除戒严”,同时废止“戒严”期间制定的30项相关法令。“国防部”也对237位“戒严”时期遭到“军法”审判的民众予以减刑或释放。至此,“白色恐怖”在台湾走入历史。

目前,台湾社会对这段特殊时期的功过还未产生一致的结论。亲国民党的人士认为,政治上的独裁固然残酷,但为台湾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政治与社会基础;民进党方面则持批判的态度,认为不能将发展经济作为实施恐怖政治的借口。

曹景行:81岁(现年83岁)的陈明忠是一个传奇人物。他是台湾最后一个政治死刑犯,曾经两度入狱,被判处过两个死刑;虽然他最终活了下来,但是在狱中已经度过了21年的时光。陈明忠的人生悲剧,源自60多年前那一场席卷台湾的“二二八事件”。

1947年,18岁的陈明忠是台中农学院的一名普通大学生。那年2月,台湾的“二二八事件”风暴骤起,陈明忠和众多台湾青年一样,为了打倒贪官污吏,为了争取台湾的民主和自治,而投身民众运动。在国民党军队大兵压境的时刻,18岁的陈明忠成为了“台湾民主联军”的突击队长,他亲身经历了“二二八事件”中民众抗争的最后一役。那时的陈明忠不会想到,他的人生即将被卷入政治的旋涡,跌宕起伏,身不由己。

1895年,由于甲午战争的惨败,清政府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将台湾割让给日本。此后,日本在治理台湾时采取同化政策,力图使台湾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与日本接轨,而对于台湾本土进步人士提出的台湾人与日本人地位平等的要求,却予以严厉打击和镇压。

到了20世纪30年代中期,日本又对台湾人推行“皇民化”政策,大力推广讲日语,在各地都设立了“国语(日语)”讲习所,并取消报纸的中文栏,废除学校的中文课,还强迫不少台湾人改为日式姓名。

1929年,陈明忠出生在高雄冈山一个富裕的地主家庭。生在“日据时代”的陈明忠,从小就受到“皇民化教育”,日本老师总是告诉他,“你是台湾人,也是日本人”。

陈明忠:小孩子的时候接受“皇民化教育”,我一直以为我是日本人,这个观念很深厚。我以前小学的时候想,做日本的什么?我希望将来是日本上将,骑白马,小时候的愿望居然是这样。

小学毕业后,陈明忠考上了“州立高雄中学”。当时一个班里有50名学生,大部分都是日本学生,台湾学生只有10个人。陈明忠第一次感受到,台湾人和日本人是不同的。

01、15岁我才知道原来我不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

陈明忠:到了高雄中学,才发现好像不是这么一回事,他(日本人)说的一视同仁都是假的。这个(些)日本人,不管是老师、同学,(还是其他)学生,都骂我们“清国奴”,动不动就打我们。一视同仁怎么会这样?我开始怀疑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究竟是什么人我都搞不清楚了,本来一直以为自己是日本人,结果人家不承认你是日本人,那你是哪里人?

陈明忠说,这个问题让他苦恼了两三年,终于有一本书让他弄清了心中的疑惑。

陈明忠:后来我看到“三民主义”,不过这个“三民主义”不是孙中山的。是孙中山的一个部下写的,书名大概是《三民主义的理论体系》,日本人把它翻译过来了。我看那个书才知道——当然书里面的那些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我搞不大清楚,我那时候才15岁,不过民族主义看得懂——我才知道原来我不是日本人,我是中国人,于是思想开始转变了。

陈明忠的夫人冯守娥女士,1930年出生在台湾宜兰的一个农家。虽然冯守娥从小在家说的是日语,在学校读的是日文,但是由于家人的影响,她很早就具有了民族意识。

冯守娥:我小时候就受我的家庭环境影响。我爸爸是蛮有民族观念的,对于日本人的殖民地统治很反感,尤其是在日本时代读了东洋史,知道中国的情况很糟糕,从鸦片战争以来都是被欺负的,也受到日本的欺负。所以在家里,我爸爸常常会告诉我们,我们是中国人,不是日本人,这样我就一直都有民族观念。等到后来长大了,看到他们(日本人)对台湾人的不公平,我就很生气,对日本的反抗心理更强了,所以到“光复”后当然就很高兴了。

冯守娥说,她永远都记得1945年8月15日那一天,她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整个村庄的人都被日本人罚跪在烈日之下,理由是上缴的稻米数量不足。但冯守娥没想到,一回家就在广播中听到了日本投降的消息,一家人顿时沉浸在狂喜之中。

1945年10月25日,中国政府代表陈仪在台北主持受降仪式,正式宣布台湾及澎湖列岛重入中国版图。随后,国民政府设立了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由陈仪出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很快,国民党军也进驻台湾。为了台湾“光复”,许多台湾人纷纷走上街头庆祝。由于长期分离,不熟悉中国,当时在台北街头,还有台湾人将中华民国的国旗左右弄颠倒。

冯守娥记得,那个时期她和别的台湾人一样,满心欢喜迎接大陆来的同胞,迎接中国人自己的军队。

冯守娥:国民党军来,我们也是很欢迎的,所以常常替国民党军讲好话。人家说,怎么穿得那么破烂?我们就说,八年抗战,当然很辛苦了,所以才那么破烂。还有那个绑腿,绑得松松的,好像跟日本兵不太一样。我们就说,那个里面是有铅块的,平时把铅块绑在里面,打仗要进攻的时候,就把铅块拿掉,这样跑得比较快。我们就这样跟人家解释,都是在替国民党军讲好话。

台湾“光复”之后,冯守娥用极大的热情学习中文,阅读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中文书籍,她说那时台湾青年中最流行的口号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冯守娥:尤其是老师都是很进步的,他们那个时候也教育我们抗战时期得努力。我们在学校,大家都觉得,好像战后的生活跟日本时代不一样,就是比较民主了。我觉得那三年得到的教育,比过去九年的“皇民化教育”好得多了。“皇民化教育”的时候是完全被奴化的教育,而在“光复”后,我们觉得那个教育是真正的民主与科学。那阵子还常常讲五四运动的事情,所以我们在学校也纪念三八妇女节,也纪念五四运动,很积极,很活跃。比如说五四运动,我们就写快报,写壁报,或者组织什么活动,那个时候还有学生自治同盟。

陈明忠1944年就考入了台中农业专门学校。然而抗日战争期间,日本大力招募台湾人从军。到了1945年1月,更是全面实施征兵制度。和许多台湾学生一样,陈明忠也被征召进日本军队,在高雄要塞挖地道。台湾“光复”后,陈明忠总算回到了学校读书。

陈明忠:我觉得大陆来的老师比台湾的老师还好,为什么呢?大陆来的老师因为受过新式的教育,比较开放,比较民主。而台湾的老师受的是日本的“皇民化教育”、军事教育,比较习惯用压制的、命令式的方法。所以我们那时候对外省来的老师印象很好啊,不是我一个人,大家好像都这样。高中好多学生也有这个感觉,大学就更多的人有这个感觉了,就觉得说大陆来的人比较开明。所以我们那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外省、本省的观念。

02、这么腐败的政府,要把它推翻掉

台湾光复,民众欢欣鼓舞,然而还没等他们从回归祖国的喜悦中走出来,就遭到了现实的无情打击。由于学校、商店、工厂、医院等建设都遭到了战火的严重破坏,战争造成的创伤一时难以痊愈,日本政府又停止了台湾人储蓄金归还申请,使得金融秩序极度混乱。国民政府在接管台湾后,大量印制钞票,又将民生物资运往大陆资助内战,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

物价飞涨,失业人口众多,当时的台湾社会一片乱象。再加上从大陆来到台湾的官员认为台湾人被日本“奴化”,不信任台湾人,而当时大多数台湾人又不会说中文,因此无论在社会权利,还是工作职位上都受到不公平对待。

同时,国民党的表现也让人失望。行政长官陈仪大权独揽,接收大员们贪污腐化,国民党军士兵更是军纪无存,乘车吃饭不付钱、低价强买、强迫赊借、偷抢拐骗、开枪伤人、强奸妇女等事情常常发生。

冯守娥:他们抢东西,接收人员还乱来。所以后来看到他们,民众好像都很不平。尤其东西一直涨价。其实在我们的认知里,外省人不是通通很坏,坏的就是接收的那些人,或者说是那些军队,乱来的是他们。

陈明忠曾经亲眼看到过国民党军的“阿兵哥”恃强凌弱,欺负当地的农民,也听说了太多大陆来的国民党的接收大员们的“五子登科”、大肆敛财的行径。陈明忠说,他原来以为大陆来的人会流着热泪拥抱台湾的同胞,然而,现实却很不一样。

陈明忠:“光复”的时候来的那些人,根本没有把我们当做同胞,那是当做什么呢?好像是占领台湾一样。那个乱呀,贪污腐化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像土匪一样的。所以一下子,“二二八”发生的时候大家都参与了,就想这么腐败的政府,要把它推翻掉。

1947年2月27日,“台湾专卖局”查缉员在台北闹市打伤女烟贩,并且开枪打死路人,引起公愤。第二天2月28日,台北民众进行游行请愿,而游行队伍在向“行政公署”请愿的过程中遭到卫兵枪击,从而引发了席卷台湾的民变。

陈明忠:“二二八”在台北发生了,可是我们台中不知道。那一天晚上,大概27日还是28日晚上,我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回来的时候,台北有两个大学生来我们宿舍,他说你还看什么电影啊,现在台北发生什么事情了,你知道吗?我说不知道啊,他就讲台北查私烟,开枪了,死了一个人,所以大家整个都起来了。我很吃惊,有这么一回事啊?他说3月2日,台中要开市民大会,在台中戏院里面,我说好啊,我参加,我就是这样参加的。

谢雪红是台湾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二二八事件”之后,她又发起成立了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成为台盟的首任主席。有研究者把谢雪红称为“二二八事件”的第一女主角。在当时一份军统局给蒋介石的报告中,谢雪红被列为“二二八事件”的八大匪寇之首。

1947年3月2日,陈明忠在台中剧院的市民大会上第一次见到了“建国”工艺职校的校长谢雪红。

曹景行:早上开始的,当时去了多少人?

陈明忠:满客,满满的,整个戏院满满的。

曹景行:谁主持的呢?

陈明忠:开始的时候我记得出来的是杨克煌。杨克煌就是后来和谢雪红一起到大陆去的那个人,“日据时代”他是共产党,台湾那时候的共产党是“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好像是这样,我们知道有这种人,可是没有见过。杨克煌最先出来,然后介绍谢雪红出来演讲,她的意思好像就是说,现在的政治腐败,要推倒,要一个民主的政府,她说的就是这样嘛。

曹景行:主要是针对腐败。

陈明忠:腐败!对,对,打倒贪官污吏嘛。当时大概是台北的处理委员会出来讲过两个:一个要求民主,一个要自治。可是一般老百姓的看法就是打倒贪官污吏,所以大家都赞同她。那时候大家都很激动,非常激动,就说:“不要再讲了,走!”大家就走出去了,走到台中警察局。

我慢慢地走,等我去的时候,谢雪红已经叫台中县长刘存忠跪在阳台上,那等于是市民公审刘存忠。大家都很激动,要求谢雪红把他枪毙掉。谢雪红说,他是贪官污吏没有错,很坏没有错,可是罪不至死,不要枪毙了。因为谢雪红有声望,她讲的话人家都认为有道理,就同意了。还有些人要求把他的耳朵割下来,她说:“哎呀,这太野蛮了,不要这样做了”。后面就有人提议揍他。揍可以,就叫旁边的人揍他,我记得是这样。后来我们就到了警察局里面,那里放的有枪,我们就去拿枪,把枪拿出来大家分了。

陈明忠记得,大家从警察局里拿到了分发的枪支就各自回家了,然而第二天,当地驻军就开始了镇压的行动。

陈明忠:在台中市政府附近,几个人围在那里,也没有什么事情,不知道干什么。突然国民党军一个车子来了,那上面安有机关枪,旁边还有沙包,好多士兵在里面,看到人就射。开玩笑,这个东西可不是闹着玩的,大家赶快躲起来,还没有还枪。这真是莫名其妙,我们还没有动什么,你倒先开火。

陈明忠说,受到袭击后,民众开始向台中军队的集结地——教化会馆发起进攻。

陈明忠:从早上一直攻,我参加的时候快中午了吧,一直攻,攻到晚上他们才投降。投降了以后我们就进去了,里面好多日本的装备,像空军的飞行员的衣服,还有皮鞋,日本刀也有,还有手枪,大家就拿起来,都武装起来。

曹景行:这是谁指挥的呢?

陈明忠:没有人指挥啊,主动去的。

曹景行:没有人指挥?

陈明忠:没有人指挥。

曹景行:就带着那天从警察局那边拿出来的枪?

陈明忠:是,带着枪,好多人都有枪了。因为他先开枪,所以大家都很气。

曹景行:那你们学生当时有给打死或者打伤的吗?

陈明忠:当时看到的学生是高中生,大概是台中3个学校的高中生。有没有死,我不知道。

曹景行:后来那些士兵呢?军队的人呢?

陈明忠:后来我们打到晚上,他们投降了——其实说起来,不是他们投降。主要是因为他们有眷属姊妹在里面哭啊。当时台中的主要部队都集中在那里,整天一直打,他们的家眷就哭起来了,要求投降。实际上我们真的一直和他们打,我们是打不进去的,因为他们有机关枪,同时有棉花嘛,一捆一捆的棉花。我后来才知道,他们都没有死伤,但是我们就有死伤。

陈明忠说,当时他们抗争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打倒贪官污吏”。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一些外省来台的普通民众也成为了袭击的对象。

陈明忠:有些人看到外省人也打,那我们就说:“这个事情是打倒贪官污吏,怎么能打外省人呢?”好多人搞不清楚了,因为打贪官污吏是没有错,可是做官的差不多都是外省人。实际上说起来,好多外省人(贪官),因为做坏事就躲起来了,没有做过坏事的人,因为觉得自己没有事情就出来,结果就挨打、挨揍,这些是有的。后来我看资料,台北那边有一批流氓,他们台中也有人,相互都有联系的,就想把问题扩大,他们就打外省人。我后来才知道这个事情,本来大家没有想到打外省人。

当时像我们学生看到外省人被打这个情况,心里觉得不对啊,因为我那个时候对外省的老师印象好,我们怎么可以打外省人呢?我们要打的是贪官污吏,不是外省人。所以我看情形不对,我就把学校的校长——他也怕,我到他家里,带他们全家到学生宿舍里面。还有好多教授,也把他们带来,保护他们。

03、回去才发现这下糟糕了,台中整个城市没有人,静静的

随着民众运动的兴起,1947年3月初,谢雪红在台中成立了“二七部队”,成员主要是台中几所学校的学生。之所以以“二七”为名,源于2月27日的缉烟事件。陈明忠当时并没有加入“二七部队”,而是和民众一起把手榴弹等军火装上开往台北的火车,支援台北的民众。

陈明忠:大家组织起来,我记得那是台中农学院队,就在我们宿舍里面。我带他们到台中火车站,那时候等于是占领一样啊,就在那儿维持治安。后来台北这边递通知来说没有武器,要我们支援武器。我们说武器没有那么多,但还是寄给他们了,我记得手榴弹是寄(托)给火车的司机,叫他们帮忙带。不过他们到底有没有带到,这个我们就不知道了。

此时,解放战争在大陆已全面展开,台湾岛内的驻军大部分被抽调到前线。“二二八事件”发生初期,全台湾的正规部队只有一个团加一个营,总共5000人的兵力,而且分散在台湾各地。1947年3月8日,国民党军二十一师师长刘雨卿率部登陆基隆,开始了大规模的武力镇压。此时陈明忠身在外地,当他要返回台中的时候,周围的人劝他不要回去了。

陈明忠:他说:“你不要回去,国民党军要来了。”我说:“奇怪,如果真的要来,我们怎么这个时候还没有听到消息呀?”所以他说不要回去了,我不大相信。他说:“如果你一定要回去的话,你的武器,我们给你保管,不要拿武器,拿武器的话碰到国民党军会被他干掉。”所以我就把武器给他了,然后回到台中。回去才发现这下糟糕了,台中整个城市没有人,静静的。而且我们走路的时候,我还穿皮鞋,日本空军的那个皮鞋,走在路上“当当当”地响。当时整个台中都没有人走路,我就很紧张。

由于台中形势很严峻,陈明忠很快离开了台中。在埔里,他加入了谢雪红领导的“二七部队”,也是在那时“二七部队”改名为“台湾民主联军”。

陈明忠:搬到那边去,谢雪红就叫我睡在她的旁边。那时候谢雪红,她在“二七部队”的地位好像总指挥,大家有什么事情都请教她,但是她真正的职务我不知道,反正大家都叫她“欧巴桑”。大概她就是总指挥,最高的了。里面好几个领导人,他们来请教她,“欧巴桑”“欧巴桑”地叫。因为我就睡在旁边,所以他们说什么我都听到了。我以前和他们没有来往,可是他们也知道我参与过打教化会馆,而且我是学生嘛,那时候农学院在台中算是最高学府,所以大家好像没有什么警戒性,都在一起。

谢雪红说,把“二七部队”改名为“台湾民主联军”,因为嘉义张志忠领导的叫做“台湾自治联军”,“二二八”事件主要的诉求是民主和自治,他叫“自治联军”,所以我们这里叫做“台湾民主联军”,要改名。

她这样说,大家就兴奋起来了,大家就开枪,向天开,“乓乓乓”。后来谢雪红就叫我说:“明忠,我们去练手枪。”她带我去郊外,准备一个榻榻米,放在大概50米远。她就和我练枪,她打5发,只中了3发。我觉得很差劲,目标那么大,50米还会打不中?那我就打了,结果5枪一个都没有打到,不知道跑到哪去了,手枪和步枪不一样。所以我那时候觉得,这个谢雪红,一个欧巴桑,打得真好,对她很尊敬。

在“二七部队”改名为“台湾民主联军”后,陈明忠被谢雪红任命为“台湾民主联军”的突击队队长。1947年3月15日,陈明忠和战友们一起进攻日月潭方面的国民党军。

陈明忠:一个车子里面30个到40个吧,就去进攻了。指挥的人叫做古瑞云,到大陆以后叫做周明,他是总指挥。总指挥下面有两三个队,我是其中一个队。我们的车子从埔里开到一个鱼池旁就停下来了,因为害怕国民党军听到车子的声音,他们会有准备,所以我们停下来走路。

走到那边的时候,忽然探照灯打过来了,我们因为打过仗,所以赶快卧倒,马上机关枪就扫来了——他们在那等,埋伏着等我们,所以我们赶快卧倒了。没有看到对方在哪里,可是听到有机关枪的声音,我们只好把枪架在头顶这样打,根本头都不能伸出来呀,可能是丢了手榴弹,整个山呀、湖呀,声音很大,“乓乓乓”。

由于双方力量过于悬殊,突击队果断作出决定,向对面的国民党军发起冲击。

陈明忠:打了大概半个钟头的样子,总指挥周明讲:“这个样子,对方有多少人我们也不知道,就知道有机关枪。如果没有进攻,到了明天早上,他们的援军就会来,就把我们整个消灭掉了,所以要冲。”他讲得有道理呀,可是我说:“这不能冲,他们有机关枪,我们根本就上不来。”

他过了几分钟又来了,他说:“明忠,不冲不行啊,真的等到明天我们整个都死掉了,你现在冲,也许还有救。”这个确实是事实,只好冲了。冲的时候,我就跟我的部下讲,我说预备的时候——大家“哇”大声叫出来,大家都说好啊。所以冲出去的时候,我喊预备,大家都“哇,冲”大声叫出来。不单是突击队,其他的人也都叫出来了。

大叫的时候,机关枪停了,他们跑掉了,所以我们冲出去的时候没有死。我们的声音把他们吓坏了,我们怕,他们也怕了。他们也不知道我们有多少人,我们也不知道他们有多少人,只是要冲。“哇”——他们就赶快把机关枪丢掉跑了,我们一直在后面追。

陈明忠的计策让部队顺利突围,他们不仅扭转了局势,还抓获了国民党军俘虏。

陈明忠:听到草里面有声音,一看,有国民党军在里面。抓了三个回来了,那就倒霉了,事实上只有三个,结果后来警备署的记录里偏说我俘虏了250个。不可能的,前后抓的俘虏总共也只有30多个、40个,怎么会一次俘虏250个?带也没有办法带,也没有车子,只有3个。可是为什么记录里面说俘虏了200多个?两三百个,那都是我的罪状,真是莫名其妙。

就在陈明忠他们还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的时候,1947年3月16日,国民党军开始进攻埔里,陈明忠带领着战友们在一座小山上迎战。

陈明忠:我一站起来,枪子儿就这样从旁边过去了,我从眼角看到的,衣服都给弄破了,所以胳膊这有伤嘛。我打前面,怎么旁边枪子儿来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旁边的人撤退了,那边有很多国民党军,我不知道,我一直在打前面。所以说没有经验就是这样,只打前面,人家占领了,我都不知道,那距离恐怕100米都没有——所以我能捡回一命,算很幸运的——我一看,前面有国民党军,这边有国民党军了,那边又来了,赶快逃亡啊,所以我带着头走了。

这一战,国民党军占了优势。陈明忠手下的12个人只剩下了5个。寡不敌众之下,他们一起悄悄下山,回到埔里,想跟大部队会合。

陈明忠:回到埔里的时候,我去看医生,我受了伤,那一块肉没有弄好,我叫他把它切掉。就看那医生手发抖,他手一发抖,我就痛得不得了,最后我说:“好了,给我包起来好了。”因为那时候枪声、炮声到处响,他听到声音就怕得不得了,所以我让他包起来。包起来以后,我问他要多少钱。他说:“不要了,我是医生,要救人,不管是敌人自己人,我都要救。”我那时候真想问他:“你是把我当做敌人啊,还是自己人啊?”可是看他那个发抖的样子就不好意思问他,就算了,回到本部里去了。本部也没有人,通通跑掉了。

由于找不到部队,无奈之下,陈明忠只好带着5个人离开埔里。不想,路上他们又遭遇了警察,还和警察交了手。

陈明忠:走到雾社和埔里中间一个叫做眉溪的地方,有个派出所,看见几个警察在那里。因为打了败仗,受了伤,两天晚上没有睡觉,我一气之下,开玩笑了,说攻。一打,这下糟糕了,警察都跑掉了。后来警察报告说,我们五六十个人攻他一个,攻派出所,实际上只有五六个人,结果他加了10倍。我后来倒霉就倒霉在这个地方,只有五六个人,结果他向上报五六十个,所以国民党军那边说五六十个“二二八”的暴徒,他们说我是暴徒了。

在这次战斗之后,“二七部队”的人员各自逃亡,谢雪红、杨克煌远赴香港,后来又转赴大陆。当时国民党缉拿谢雪红的悬赏奖金是10万元,陈明忠则是1万元。陈明忠本想离开学校,而他曾经保护过的院长周进三此时也对他伸出援手。

陈明忠:这个院长是陈仪的妹婿,他以前是在日本东京帝国大学念书的,日本话讲得很好,可是他平常不讲,他讲话的时候说普通话,还有一个台湾人做翻译。我们也不知道他是陈仪的妹婿,后来他才告诉我。因为“二二八”完了以后报纸上登出来嘛,要通缉我,1万元奖金。谢雪红他们当然也通缉。

我想离开的时候,他叫人家来,他要保我,因为我救过他们嘛。院长就叫一个教授带我去二十一师,二十一师一个少将问了我一些事情。他一直问我谢雪红到哪里去了,我也不知道,真的没有办法回答。给他骂,说:“你们是为了爱国,没有错,可是你看‘二二八’的结果,物价都涨价了。”给他骂了一顿。

曹景行:他们主要问谢雪红哪里去了?

陈明忠:等于是叫我们自首一样,让我们写悔过书,写下文稿给我,叫我按照这样写,我就这样写。现在档案解密里面,我找出来了,我那时候写的悔过书,都是胡说八道。

在学校院长和老师的帮助之下,陈明忠总算化险为夷,顺利地回到了学校读书。他的生活暂时平静了下来。然而,他逃过了“二二八”,却没逃过即将到来的“白色恐怖”。陈明忠那时并没有想到,在此后的日子里,他将会两度入狱,被判处两个死刑,成为台湾最后一名政治死刑犯;他也不会想到,自己会在牢房囚室里度过21年的时光。

04、基隆的案子,外省人统统枪毙,本省人统统感训

1949年5月19日,台湾省政府主席兼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陈诚,颁布了台湾省“戒严令”,宣告从第二天零时起,台澎金马地区实施“戒严”。从此一直到1987年的38年间,都被人们称为台湾的“戒严时期”,或者叫做“白色恐怖”时期。

据统计,“戒严时期”台湾共发生近3万起与政治相关的案件,14万人牵连其中,其中三四千人遭到处决。而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政治案件,全部的罪名都被扣上了“红帽子”,离不开所谓的“参加朱毛匪帮”。众多的政治受难者当中,陈明忠就是其中的一个。“二二八”过后他以为自己已经没事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陈明忠:有个同学说:“宪兵队的黑名单里面有你。”我说什么单?“黑名单”我那时候连黑名单是什么东西也搞不清楚。他说:“你是危险分子。”那时候我对什么是危险分子也弄不清楚。

1950年,“白色恐怖”的风暴开始席卷台湾。9月的一天,厄运降临在了陈明忠的身上。

陈明忠:我那时在冈山农校教书。忽然有一天,几个宪兵来了,他说有话要谈,直接就带我走了。先是到了冈山宪兵队,然后被送到彰化宪兵队,在那里刑求刑讯(逼供)、问案,问我参加共产党没有,我说没有参加。

曹景行:怎么样的刑求?

陈明忠:灌水,先灌水。躺在板凳上,还要用毛巾来捂住口鼻,不准你呼吸,就把水吸进去了。吸了很多以后,肚子大起来了,他就用板子压,(水)就会出来了。后来我没有承认,就把板凳倒过来,把水管直接从鼻子里面灌进去。本来压的时候是用板子,以后没有,他直接用皮靴踩起来,水就从鼻子、嘴巴里流出来了。搞成这样,再用棍子打。

曹景行:灌的是什么,就是水?

陈明忠:水,头一次是灌的水。后头就老虎凳来了。

曹景行:老虎凳?

陈明忠:老虎凳以后呢,我就晕过去了。醒过来以后他说:“你现在看老虎凳这个地方,这样搞出来以后,关节就断了。如果断了,你一辈子就残废了,所以你还是承认好了。”

我觉得有道理,所以就承认,我说我参加了“社会革命党”,有没有这个党我不知道,随便讲嘛,因为他一定要说我参加叛乱组织。

曹景行:他主要是要您承认参加共产党。

陈明忠:是吧,那我没有参加。没有办法,我就承认说“社会革命党”。

由于陈明忠已经招供参与所谓的“社会革命党”,于是情报治安保卫单位不断将他送往各地接受审查。不久之后,陈明忠就从彰化被转移到了台南的宪兵队。

陈明忠:我的同犯里面有一个宪兵,他是误杀人,和同事开玩笑时,以为枪没有子弹,一开,一颗子弹出来就把同事杀掉了,所以他被关在里面。有一天晚上,他和他同事——他们都是宪兵,两个人讲话的时候,外面那个人说:“这里面有没有陈明忠?”我正躺在里面,一听,哎,他讲到我了。他说有啊,他同事就指着我说:“队长说这个要枪毙。”我就糊涂了,想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啊?我房间的那个人说:“他没有事情啊。”

他同事说:“哎呀,这些人绝对说什么事情都没有了,有事情也说没有事情。”他讲陆军的一个什么司令或副司令,他的姨太太是共产党,他知道了以后没有办法,自己把姨太太杀掉,因为会影响到自己,所以他们不会承认的。“他说没有事情,绝对不是没有事。”我说怎么会?我会死掉?别人没讲我要枪毙呀?我想起来,对了,这个名牌有挂,大家都“匪谍嫌疑”,我是“匪谍”。

无意间听到的这次谈话,让陈明忠第一次意识到了自己时刻都有可能面对死亡。

陈明忠:过了几天,早上10点多钟的时候叫我起来。“陈明忠,起来,出来。”

我说:“我一个人吗?”他说:“是啊。”我一个人?那就是枪毙了,于是我就把身上带的东西,有一些现金、香烟(里面可以抽香烟)、手表给一个关在一起的人,他是台中师范的,毕业以后做老师的。他叫黄介石,这个人后来被枪毙掉了。

我把东西交给他,上次的谈话他也听到了,所以他两个手捧着我给他的东西,他也没有办法安慰我。大家都还年轻,我是21岁,他是22岁,年轻人不知道怎么安慰,所以他捧着东西也不说话。我要走出去的时候,我觉得这个地方(头顶)会跳,“砰砰”!我大概有一点紧张了,就走出去了,然后被捆起来了,结果不是枪毙,(而是被)送到台北了。我们这个案叫做杂案,就是不是一个案子,当时抓到的人全在一起,互相都不认识,有台北的,有台中的。

曹景行:抓的都是什么样的人?都是“匪谍嫌疑”?

陈明忠:都是“匪谍嫌疑”。

曹景行:不是什么其他各种各样的犯人都有?

陈明忠:没有,都是政治犯,都是“红帽子”。

那时的陈明忠只有21岁。尽管从台南被转移到台北,暂时没有被枪毙,但死亡的阴影仍然时刻笼罩在他的心头。他说,想到自己很可能会死,也会为自己感到可惜。

陈明忠:因为那个时候谁会死、谁不会死,是按照开庭的顺序来算的,没有起诉书嘛。开始的时候是数了,列入12个人。

我们那时候大概有个行情,12个里面四分之一——就是3个会死。我开庭的时候,第一次出去的时候,第一名那是枪毙,一定死了。第二次开庭的时候又变成第四名,偏偏这个时候“行情”就增加了,本来四分之一,那时候变成三分之一了,就要死4个,我刚刚碰到了。所以我那时候也比较动摇,会不会死搞不清楚,有一点心里着急。

由于陈明忠在严刑拷打之下供认的“社会革命党”只有他一个成员,情报治安保卫单位几经调查依然没有收获,只好押解着陈明忠赴台湾各地“调查取证”,让他忐忑不安的死刑也就缓了下来。

陈明忠:我为什么拖了久一点,就因为我承认是“社会革命党”嘛,根本没有这个党,只有我一个人,所以花的时间比较多一点。去的时候,问了两三次。我说:“你打我,给我刑求,我没有办法才承认这个东西。那谁创立的,我也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我不知道啊,到底有没有这个党我也不知道。”

调查期间,陈明忠曾经被关押在保密局一个多月。恶劣的条件让他印象深刻,至今难忘。

陈明忠:保密局吃的菜都很坏,像冬瓜只有手指这样大的两三块。有一次吃花生米,一共19颗,我就吃了9颗,剩下10颗想下一顿再吃,结果调走了。我一想到那10颗花生米就觉得很可惜。现在已经60多年了,想到那10颗花生米还(觉得)很可惜。

在保密局睡觉也很倒霉,保密局一个13平方米的房间,关了24个人,所以分三班睡觉,8个人睡觉,其他的16个站起来,站16小时,但是有时候可以蹲下来,不是坐,我们那里坐的地方都没有。所以那一个多月脑筋不清醒,都没有办法思考。还好后面被送到军法处来,军法处就比较好一点,这里分作两班,可以轮流睡觉了。所以到了军法处的时候就很高兴。

“保密局的牢房空间很小,人多拥挤,空气又污浊,在里面只能蹲着,搞得大家都便秘,生不如死。在这里,常听到被刑求者凄厉的叫声,审讯室里各种刑具都有,吓都吓死了。同房中有一半以上是大学生,虽互不认识,但会互相照顾,如果有家人送东西来,都会分着吃。”
——《“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口述历史·杨成吴先生访问记录》

关押期间,除了恶劣的条件,和陈明忠一起待过的狱友们也让他印象深刻。

几十年后,陈明忠在回忆狱友时曾经写道,他们都是才从鬼门关里走一遭回来的、充满理想怀抱热情的年轻人,他们在囚室里谈天、争辩,“由此激荡出的思想火花,让苦难的监狱生活充满了想象力,以及对未来的新希望”。

陈明忠:大致是这样,那个房间,早上某某人准备东西,就是要枪毙了。我房间里面有一个张伯钊,这个人是广州人,中山大学毕业的,他知道会死,所以每天早上都准备,衣服都穿好。如果今天没有枪毙,他再脱下来。

曹景行:后来呢?最后他怎么样了?

陈明忠:当然枪毙了。我看张伯钊这个人好像无所谓,每天早上准备。我有点动摇,他就给我讲了一句话,我现在记得很清楚,他说孔子讲一句话,“朝闻道,夕死可矣”。他说:“道是什么?就是你的理想!我为了理想死,求仁得仁嘛。”我非常佩服他,他自己承认他是共产党,所以他一定会死的,可是他好像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同一个房间,又有一个基隆中学的校长,很有名的。在“日据时代”,他为了抗日回到大陆,后来回来当基隆校长,是共产党。这个基隆的案子,外省人统统枪毙,本省人统统感训。他是本省人所以判感训,但是他不接受感训。

曹景行:他不接受?

陈明忠:他说:“我的部下都死掉了,我为什么留下来?”他就这样死掉了。我们普通人死的时候叫,他出去的时候喊口号,有些是“共产党万岁”,有些是“毛泽东万岁”“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死之前,有一次他说:“你给我唱一首《红马车之歌》。”我说为什么。他说:“我太太很喜欢这首歌。”所以我那时候一直想,他为什么想到他太太?大概他太太很可怜嘛,以前他到大陆去抗日,回来当校长没多久就(被)枪毙了。

“最恐怖的时期是在军法处,每天凌晨五点钟都会有人被叫出去枪毙。那时的气氛很紧张,因为‘不知道明天会不会叫到我’的恐惧一直存在每个人的心中。”
——《“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口述历史·潘水匮先生访问记录》

对于根本不存在的“社会革命党”,当局查来查去也没有线索,最终起诉陈明忠的时候,只好翻出“二二八”的旧账,指控陈明忠“参加叛乱组织”。在法庭上陈明忠对此提出抗议说:“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时就已经宣布,对‘二二八事件’的参与者既往不咎,怎么又拿‘二二八’的旧事来判我入罪呢?”法官当时回答说:“就是因为不追究才会判你10年的徒刑,要是追究起来,你有10条命也不够。”所以,法官反而认为陈明忠应该感谢政府的宽大。

判刑之后,陈明忠被送往台湾著名的政治犯监狱——绿岛的“新生训导处”。在绿岛,政治犯们要接受感训,内容是思想改造与劳动。思想改造就是训话、上政治课、小组讨论。

据政治犯回忆,政治课的内容有领袖言行、“国父”遗训、“中国之命运”、国际现势、毛泽东理论“批判”、“共匪”暴行、苏俄侵华史等。劳动方面则是“只要补给船运来黄豆、米、面粉、煤炭等,就要动员轮流到南寮扛补给品。从南寮扛着约50公斤重的补给品到新生训导处,一趟来回十余公里,上、下午各一趟”。此外,还要上山砍柴、割茅草,下海敲石头盖“克难”房、围围墙、营造司令台等。政治犯们的生活就是一日上课,一日劳动。

陈明忠原本以为,这样的生活忍耐10年,他就可以重获自由。不想,两年之后,他又被卷入了一场所谓的“监狱暴动”的案件之中。陈明忠说,这场狱方一手导演的“监狱暴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狱方想为了通过编造假案领取奖金。

陈明忠:我们不过是怠工,就是不愿意做工,因为营养不好,劳动太多了,所以我怠工。结果就变成我带头了,说我们要暴动。我们20多个人就被捆起来,送回来,那应该要枪毙了。

由于同案狱友的家人多方打点,这个案件受到重新审查,陈明忠等人总算逃过了一劫。此后,陈明忠被送到新店军人监狱。

陈明忠:我在坐牢的时候,风评(指大家对某人某事的评论)还不错。我打个比方,坐牢的时候,好多外省人什么东西都没有,卫生纸没有,牙刷也没有。我们家里寄来的东西吃不完嘛,所以我说,我们把钱合起来,大家一起用。

陈明忠的建议得到了狱友们的支持。但他没想到,自己这么一次好心之举,也会遭到狱方的打压。

陈明忠:这个本来挺好的,结果后来大陆人民公社开始了,他说我们搞人民公社,就受到处罚了。

在新店军人监狱,陈明忠患上了肺结核,吐血的时间长达五六年,却没有得到基本的治疗。

陈明忠:吐血,每天吐血,他不给你治疗。我说要去看病:“我吐血。”他问:“还有没有其他的病?”我说:“下午就开始发烧,发烧到三更半夜。”“还有没有?”“肩膀会酸。”“还有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还流汗。”“还有没有?”“没有了。”“不够资格,回去。”

就是这样的,他不给你治疗。有时候头痛得不得了,他说不要胡思乱想就好了,不给你治疗。我现在大概65公斤,而我10年刑期满了回来的时候只有43公斤,肺结核也好了,没有治疗也好了。

05、小牢是监狱,大牢是社会

陈明忠的妻子冯守娥女士,也是在1950年被捕入狱。冯守娥入狱的理由很简单,只是在高中时代参加读书会,但是她的刑期与陈明忠一样,也是10年。冯守娥和哥哥冯景辉同时被捕,几个月后冯景辉就被秘密枪决。

冯守娥:我哥哥,平常我们是很要好了。有什么书也是一起看、一起讨论。当然那个时候,我们是蛮有意思的,就是说希望有一个更公平的社会,希望有一个更民主的社会,当然还希望赶快统一。那个时候正在讲统一,但我们已经觉得是统一的,不是只有台湾,而是整个中国,就是说我们都是中国人。

通过街头的布告,冯守娥的父亲和母亲才知道儿子冯景辉被枪决。而冯守娥自己,则是在对她宣判的法庭上,听到了哥哥冯景辉被枪决的噩耗。

冯守娥:我哥哥的罪名是:颠覆政府,着手执行。我就跟那个法官抗议了,我说:“什么叫做颠覆政府、着手执行?”据我所知,我哥哥顶多也就是要人家一起抗诉而已。

曹景行:他是不是参加共产党?

冯守娥:不算是参加的,那个是读书会的名字。

曹景行:就是外围,可能是外围。

冯守娥:对,他们要这样讲,我也不知道。当初无论如何也没办法争辩,他是秘密审判的嘛。

曹景行:您是20岁进去的?

冯守娥:对。

曹景行:出来的时候多大了?

冯守娥:30岁,虚岁是31岁,那个时候我们都讲虚岁的。出来以后情报治安保卫单位还是一直控制你。比方说一个月要去几次其他地方,要移动或者什么,也要去报到,到警察那边户口登记。反正很麻烦,你去工作,他也要跟,去哪里工作就跟到哪里。

1960年,冯守娥总算走出监狱。她说,在那个年代的台湾,他们这种政治犯出狱之后,只是从“小牢”换到了“大牢”。小牢是监狱,大牢是社会。

冯守娥:我爸爸卖了一块土地给一个工厂,他的条件就是,我们家里介绍两个人进去,就说介绍我的一个堂弟进去,另外想留一个位置给我。结果我回来,写履历表的时候,我就把那10年照实写——因为那里的人事主任是我爸爸的好朋友,我写假的,他也会知道嘛,所以我就照实写,“因思想问题坐牢10年”。

结果履历表寄去了,被他退回来了,不行,不能要我。那我没有办法,只好去学打毛线,去租人家的房子,跟人家合伙打毛线。我想那个是比较独立的,不会被找什么麻烦,可是警察也去跟那个房东讲那些话,威胁他。那我没有办法,只好又再找工作。

当时,台湾当局对释放的政治犯的监视,几乎到了如影随形的地步。同为政治犯的潘水匮说他出狱后,因为找不到工作,只好回家种菜:“我种菜,警察也会到田里察看,到家里找我更是常有的事情,有时候半夜起来上厕所还会遇到警察,监视真是无所不在。”

冯守娥在狱中并不认识陈明忠,出狱之后,他们为了生存,都离开了自己的家乡,到台北工作。在那里,冯守娥和陈明忠相识、结婚。那时,出狱的政治犯之间结婚很常见,他们称之为“同学结婚”,外界却把这样的人家称为“叛乱家庭”。

陈明忠和冯守娥先后有了两个女儿,生活也平静安逸。那些年,陈明忠在一家药厂工作。不过,他对社会、政治的关注,却没有停止过。

一些所谓的“党外人士”和陈明忠也有交往,虽然大家只是喝酒谈天,但是陈明忠也知道,他们的一举一动当局都在密切注意。因此,他小心翼翼,避免被抓住把柄。不想,厄运最终还是没有放过他。

06、就算人进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来

1976年,前台东县长黄顺兴的女儿黄妮娜在日本求学时,秘密去了一趟大陆。回到台湾之后,黄妮娜被逮捕。在狱中,黄妮娜供称,她之所以去大陆,是在思想上受到了父亲的朋友陈明忠的影响,她所看的书籍也是陈明忠提供的。

1976年7月4日,陈明忠再次被捕。在他的记忆当中,当他被带进保安处的时候,有十几个人在等着他,其中有中将、少将,也有上校、中校。其中那位中将见到陈明忠后就说了两句话,说完之后,拂袖而去。第一句话是:“上面有命令,不管用什么手段,一定要有口供。”第二句话是:“就算人进了棺材,口供也要留下来。”

陈明忠说,在一张需要他签字的保管单上,他看到了“民国六十五年度特字001号”的字样,于是越发感到事情不妙。

陈明忠:那就开始问了,问了就刑求,什么刑求都用了。他自己说:“刑求分成四个阶段,普通人第一个阶段就承认了,剩下少数人也是第二个阶段就承认,没有的事情都承认。”闽南话讲“偷古井”,舀水的古井都偷走了,固定的井怎么会被偷呢?就是说,不可能的事情都承认了。所以第三阶段、第四个阶段,他没有用过。我是头一个四个阶段都通过还不承认的人。

最后他问我:“你到底练什么武功?”我说:“我哪有练什么武功?!”我知道一承认就完了嘛,你不管怎么样假的都一样会死掉嘛。当然,不承认也会死,不过起码还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可以活下来,这个可能性还是有的,所以我无论如何(都)不承认。

陈明忠记得,当时刑求的所谓“四个阶段”总共要经过21个昼夜,各种酷刑轮番上阵。拷问他的调查人员目的很明确,就是要他承认几个著名的党外人士是黄妮娜赴大陆的“幕后黑手”。陈明忠明白,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咬紧牙关。

陈明忠:当然很痛苦,指甲也被他拔掉了。现在觉得比较痛苦的是,指甲拔掉已经很痛了,还要把牙签插进去,插进去以后,小便都会出来。老虎凳以前也用过了,现在也搞了。灌辣椒水还没有关系,灌汽油那就非常痛苦了。灌汽油以后两三个月一直都有汽油味道,为什么我也搞不清楚,反正我尽量吐出来。因为我知道灌汽油会慢慢地死掉。以前日本快投降的时候,把大陆的负责人抓了很多,都灌汽油,后来通通死掉了,没有马上死,慢慢地死掉。所以我知道会死人,经常吐出来,可是还是有一部分进去了。

老虎凳用过以后,坐牢的时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监狱里没有活动嘛。可是出来以后走路,那就有点糟糕,没有办法走下去,所以只好开刀。现在越来越厉害,我现在如果没有戴腰带的话,恐怕50米都走不动,变成了这样。

最后五天五夜,心脏坏了,一分钟跳了200多下。他叫三总医院来看,又给我吃药,可是没有用,就一直不停地跳,没有办法。在这中间,我觉得再这样下去会给他刑求死掉,所以我说,我和国际特赦组织有关系。这样他们就不敢把我弄死。

陈明忠后来才知道对他执行刑求的保安处第三组,组长是张伟英上校。被判刑之后,陈明忠在监狱的电视里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电视报道说,张伟英以“科学方法”侦破陈明忠等人的案件,被选为“国军英雄”。

当时陈明忠的罪名是“以非法的方法意图颠覆政府而着手实行”,由于陈明忠坚决不开口,当局就诬陷陈明忠计划从东南亚进口武器,准备暴动。与此同时,调查人员不准陈明忠与家人会面,也不准陈明忠请律师。

陈明忠:不让她(冯守娥)请律师,把她抓起来,把身份证什么的都拿去,她还是要请律师。结果呢,他说两个人没有夫妻关系,为什么?(因为)他在搜的时候把身份证、户口簿都偷偷摸摸拿去了,这样就变成不能证明两个人的夫妻关系,所以她就没有办法替我请律师了。于是我妹妹赶快回到冈山,叫我妈妈来,可是已经晚了,辩护已经结束了。所以给我请的三个律师,一个都没有辩护。所以我说我是秘密审判的最后一个嘛。“也是最后一个死刑犯,也是唯一没有死的死刑犯”,这是陈文茜讲的,不是我讲的。

后来是我太太看到情况不对,赶快找她妹妹帮忙,她妹妹在美国嘛。那么她妹妹就开记者招待会,一些国际组织,还有“保钓运动”美国那些人,就开始营救我。后来还在《纽约时报》里面第一页做广告,听说那个花了台币60多万。因为救我的人里面有几个是诺贝尔奖得主,所以台湾就没办法枪毙我,后来只判了15年。

陈明忠说,由于各方人士的共同努力,在《纽约时报》刊登广告的那一天,军法处连夜改写判决书,改判陈明忠有期徒刑15年。在1976年11月27日的电视新闻上,时任“行政院长”的蒋经国亲自发表谈话,宣布陈明忠意图从东南亚偷运武器发动暴动,被判15年徒刑。

陈明忠:蒋经国出来说,我从菲律宾拿武器回来,要暴动。问题是我从来没有去过菲律宾啊,我是坐过牢的人,根本不能“出国”,但是还是这样判了。我去绿岛的时候,那些还在服刑的人已经知道陈明忠要来了,我坐直升机回去的那天,他们香烟、酒都准备好了。那些人,他们无期的,一直留在那里。

1950年我第一次判10年回来,他们就在那里。那时候已经26年了,还在等我。所以我说:“你们够朋友,我坐满了10年出来,结婚,生孩子,再进去,你们还在等我。”

07、动乱时代的人,不如太平时代的狗

陈明忠在绿岛度过了11年的时间,最后的6年被单独囚禁。随着严刑拷打的后遗症日益恶化,陈明忠的妻子冯守娥在两年内写了30封申请书要求保外就医,一封封信都石沉大海。经过多方营救,直到1987年3月9日,监狱里的副监狱长亲自带队,把陈明忠送回台北的家里。狱方人员临走时还专门拍了一张陈家的全家福照片,证明陈明忠已经平安回到了家人身边。

曹景行:等您出来,孩子们都长大了。等于说您的孩子从小就是政治犯的孩子?

陈明忠:是啊,叛乱家庭啊。

曹景行:对他们来说有什么影响吗?

陈明忠:很痛苦啊。对我大女儿影响比较大,她后来觉得社会很脏,从外面回来,下课回来,连书包都要洗,变成这样了,所以我心里对她们有点愧疚。我有一个朋友,他的孩子就给他讲:“爸爸,你们走你的路,当然这是你们的自由,可是如果你要走这条路的话,为什么要生我们呢?让我们这么痛苦。”我们大家说起这些来都很痛苦啊。

还有一个人,他被判了15年,回来以后,有一次他女儿和她的朋友来,他听他女儿的朋友说:“刚才那个人是不是你的爸爸?”她说:“听说是。”“听说”——因为她家里说爸爸死了,结果爸爸一下子又出来了,所以她们不认,说“听说”。

“回想我们走过的岁月,可以说生不逢时。在日本统治时代,我们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回归‘祖国’后,我们满怀欢欣,但‘祖国’回馈给我们的是‘二二八’的无情杀戮。我们关怀社会,热爱国家,结果在威权体制之下,换来的竟是被捕入狱的悲情遭遇。如果时光可以倒退,历史可以改写,没有发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则我虽被异族统治,但铁定不会坐牢,也不会看到这么多好人被处死。在此,我永远悼念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战死的战友,以及关心台湾前途而牺牲的政治难友,希望历史的悲剧不要重演。”

——《“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口述历史·谢新杰先生访问记录》

“今天的社会已经比我们年轻的时代开放、自由许多,如今抗议、游行示威都没问题,要是以前通通被抓。尤其被戴了帽子,就脱不了罪嫌,这样的岁月,我们已经走过,不但牺牲了青春,葬送了前途,甚至家破人亡。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重演。”

——《“戒严时期”台北地区政治案件口述历史·吕聪明先生访问记录》

陈明忠:动乱时代的人,不如太平时代的狗。我们是通通完了,我21岁(坐牢)坐到31岁,第二次47岁(坐牢)坐到58岁,不是完了吗?出来后不能做工作了,身体也弄坏了。我们不希望这种痛苦再让我们的孩子、孙子这一代承受,2300万的(台湾人)不要再受这个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