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4,“人民法庭”为什么会轻轻放过希特勒?

“人民法庭”对希特勒的审判,并不是一个取得政权的故事,而是促成希特勒崛起的故事。正是这场审判,把他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小政客推上了全国舞台。

1923年11月8日-1923年11月9日,德国慕尼黑,啤酒馆暴动

文 | 马国川

1923年11月9日,也就是魏玛共和国宣告成立整整五周年之际,希特勒在慕尼黑发动“啤酒馆暴动”,把掌握巴伐利亚州实权的几位政治家和将军劫持为人质,强迫他们与纳粹党合作,进军柏林,妄图推翻共和国,结果以失败告终。恰好在一年前,魏玛共和国通过了《共和国保卫法》,一个专门的国事法庭在莱比锡成立,负责审理重大叛国案件。不少观察家认为,希特勒将被判处重刑,其政治生涯也将戛然而止。

然而,事实却让观察家们大失颜面。实际上希特勒仅仅被判处4年徒刑,而且只服刑8个月就走出监狱大门。更重要的是,这次审判不但没有宣告希特勒政治生涯的死刑,反而令他声名鹊起。此前希特勒只不过是一个不到万人小党的领导人,即使在慕尼黑也少有人知,在整个德国更是籍籍无名。可是经过这次审判,希特勒却名声大噪,为他最终在政坛的崛起奠定了基础。如此吊诡的历史结局是怎么形成的呢?

原来,当时柏林中央政府对各州的控制力非常弱,各州自治的程度很高。慕尼黑所在的巴伐利亚州就拒绝承认《共和国保卫法》,州司法部认为,该州的人民法庭对本案有司法管辖权。原来,在魏玛共和国成立之初,各地社会秩序混乱。巴伐利亚州紧急成立了所谓的“人民法庭”,用于检控非政治犯罪,如谋杀、强奸、入户盗窃、纵火或抢劫。“人民法庭”追求的目标是速度,快审快判,而不是正义。它绕过了传统的司法系统,简化法律程序,而且没有任何司法复核。之所以称为“人民法庭”,是因为审判庭由两名法律专业人士和三名从男性国民中选出来的普通百姓组成。“人民法庭”暗示正义属于“人民”,而不是法律,这一切都为未来开创了恶例,并被纳粹党重新采用(1934年根据一项法令,纳粹德国也设立了“人民法庭”)。本来,1919年8月魏玛宪法生效后,“人民法庭”这样的地方司法机构已属违宪,可是巴伐利亚不但没有撤销人民法庭,反而将管辖权扩大到其他犯罪,包括重大叛国。巴伐利亚司法部以此为由,拒绝将希特勒等人交给莱比锡的国事法庭审判。

为什么柏林没有出手干预呢?因为当时有两股势力:一个是主张让日耳曼人统一德国,一个是主张把南部德国(包括巴伐利亚)分裂出去。如果柏林坚持要求纳入联邦司法管辖,可能需要动用武力,这是当局极力想避免的。柏林的政客不愿意去捅慕尼黑的马蜂窝,于是就默许了巴伐利亚司法部的做法。双方达成了一项交易:中央政府同意将管辖权转移给巴伐利亚,巴伐利亚同意在审判结束后解散违宪的“人民法庭”。

1924年2月26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是55岁的法院院长吉奥特·奈特哈特——一个以反对自由主义和民主的倾向而著称的法官,此外还有一名法官和三名普通公民。实际上,由于主审法官对几名平民法官的筛选有很大的决定权,因此他在“人民法庭”上具有绝对权力。在法庭上,奈特哈特对被告人丝毫不做约束,希特勒往往兴高采烈地和同伙聊着天走进法庭,和旁听席上的民众打招呼。这些犯罪分子把中央政府称为“犹太政府”, 魏玛共和国总统艾伯特被嘲笑为“床垫工程师”,柏林的一切被诅咒为“艾伯特化的狗屎”, 奈特哈特居然听之任之。尤其是希特勒的抗辩肆无忌惮,而且动辄发表冗长的演讲,奈特哈特并不打断,任由希特勒自由地游走在各类话题之间,喋喋不休,其语调更像一个宣传家、煽动家,而不是被告人。

面对希特勒的大放厥词,奈特哈特没有任何阻止的表示,哪怕希特勒明目张胆地攻击新生的共和国,让年轻的共和国接受审判。希特勒宣扬政治极端主义,不用担心被打断,几乎想说多久就多久,想不说就不说。而在气氛紧张时,奈特哈特就会介入,将法庭转为秘密审理了事。警方抱怨遭到希特勒的肆意攻击,而奈特哈特都懒得抬抬指头制止他们。由于奈特哈特提供了机会,擅长煽动暴民的希特勒把对自己的审判,变成了纳粹宣传的舞台,在法庭上经常引起热烈的掌声。

作为主审法官,奈特哈特在发放珍贵的旁听证时存在明显偏袒。左翼人士被轻慢的拒绝,对右翼有好感的听众则能够比较容易地得到席位,因此有人指责奈特哈特在旁听席里塞进许多“希特勒那伙人里的渣滓”。在这些人看来,希特勒是一个为“人民”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殉道者。当他进入法庭时,这些人站起来肆意地欢呼,他们还在法庭上起哄,为希特勒鼓掌,对证人发出讥讽。虽然法庭外挤满了警察,但是惹是生非的人没有被赶出去,也没有人被没收旁听证。喧嚷的法庭变成了“司法喜剧”, 因此柏林的《福斯日报》称这是德国近年来最奇异的政治事件,《巴黎之声》称之为“对正义的嘲弄”。《柏林日报》看不下去,呼吁中央政府将诉讼转至莱比锡。但是,柏林没有采取行动。

来自世界各国的300多名记者申请媒体旁听证,只有60人获得批准。他们全方位报道法庭上的一切,摘录希特勒的言论。由于奈特哈特给擅长煽动暴民的希特勒一个难得的机会,希特勒通过诡辩,把自己打扮成一名为民族事业牺牲小我的爱国者。他声称,如果他和他的同僚“犯了罪,那么我们是出于好意,是因为对祖国的深深的热爱” 。他将啤酒馆惨败,转化成一场个人的政治胜利,同时把自己变成一出大戏的领衔主演,演出在媒体上也获得了赞美。

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斯堪的纳维亚、美国乃至阿根廷、澳大利亚这样的遥远国度,都在密切关注此案。这场审判在德国乃至世界各地成为新闻热点。借助这些免费的宣传,希特勒不但成为整个德国的名人,而且走出德国,被世界各地的千千万万读者所熟知。

作为公诉人,检察官在法庭外遭到极端右翼媒体的人身攻击,收到诅咒信,甚至受到死亡威胁。在法庭上,他们也遭到被告和右翼分子的羞辱,法官们却一言不发。检察官在结案陈词时说,德国的问题根源在于政府权力的衰颓和对法律缺乏敬畏,这些都不利于国家的未来。他还强调,“有一个高尚的、也许合乎道义的目标,并不等于就可以使用犯罪手段” 。即使爱国心切,也不等于这行为就是合法的。无论觉得自己多么理直气壮,“也永远不可以用暴力去改变或去除宪法”。然而奇怪的是,检察官随后却对被告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出身贫寒的希特勒作为大战中的一名勇敢战士,已经证明自己有着德国人的心性。他对伟大的德意志祖国怀有一种真挚、炽热的情感。战后,他苦心经营,把微不足道的组织经营成一个伟大的政党: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作为人,我们很难不对希特勒心生敬意。然而,虽然犯下如此重罪,他的罪行却又是伟大的。

检察官的陈词听起来像是在辩解,甚至是赞颂,至少不是谴责。一家报纸评论说,检察官的陈词“有多少谴责,就有多少赞美”。比起重大叛国罪本身,检察官似乎说起有利减罪的情形时更加坚定也更起劲。这种明显的不公正,让不少人大为惊骇。检察官的量刑建议,更让他们震惊不已。

“啤酒馆暴动” 导致四名警察死亡,仅此一项就足以判处希特勒死刑。但是,这项罪行没有被追究,非法关押政府部长、市议员,对啤酒馆内的人进行暴力胁迫,打劫印钞厂,盗窃和破坏敌对报社的财务等犯罪行为也被检察官遗忘。检察官只检控希特勒的重大叛国罪,而且证据确凿。希特勒以军事行动般的精密手段占领啤酒馆,宣布罢免巴伐利亚政府,企图建立一个新政权,然后进军柏林,妄图推翻魏玛共和国。这显然是重大叛国罪,希特勒也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根据德国的刑法,被判重大叛国罪者需要终身监禁于普通监狱或堡垒监狱。不可思议的是,检察官的刑罚建议竟然只有区区八年。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个所谓的“人民法庭”最后只判了五年徒刑,随后法庭还通过司法解释,确保希特勒及其同党可以在服刑仅6个月后申请假释。主审法官奈特哈特解释说,之所以选择最低刑罚,是因为被告人的行动“完全出于爱国精神……带有高尚、无私的动机”。这种对法律的公然的滥用、曲解和无视,让德国民族主义者十分振奋,可是让民主派的报纸感到愤怒。《科隆人民报》说,希特勒及其同伙没有受审对国家的危害,也比奈特哈特的判决还小一点,宣判日(1924年4月1日)将永远是巴伐利亚和德国法律史“黑暗的一天”。一位律师说,这次判决表明,“司法界从未如此恬不知耻地暴露自己是法西斯的婊子,即使巴伐利亚都没有过。”

就在希特勒接受审判的1924年,随着货币改革和经济复苏,民族主义种族主义之类的极端势力开始被人们所抛弃。在当年年底的全国大选中,右翼势力的选票少了一半,巴伐利亚的右翼民族主义者则失去了70%的支持者。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希特勒本来应该被遗忘。可是凭借法庭的纵容和媒体事无巨细的报道,希特勒个人却赢得了前所未有的名声。慕尼黑警方报告说,希特勒的人气不降反升。在1924年出版的一本书《希特勒大众书》里,这名罪犯被奉为先知、天才、谦谦君子、刚毅之士、唤醒大众的人、德国青年领袖。而且希特勒的拥趸者开始向精英层蔓延。1924年5月8日,也就是宣判一个多月后,两名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就在《大德意志报》上撰文,表达对希特勒的“赞叹与崇敬”,赞赏希特勒站在法庭上,“仿佛远古神明的馈赠,那时候的种族更纯净,人民更伟大,思想更诚实”。两名诺贝尔奖得主说,他们打算从此追随德国的“人民领袖”。

“人民法庭”对希特勒的审判,并不是一个取得政权的故事,而是促成希特勒崛起的故事。正是这场审判,把他这个不起眼的地方小政客推上了全国舞台。宽大的判决和随后的假释,让希特勒在大萧条来袭时没有被关在监狱里,而是可以自由活动,到处煽动不满的民众,利用危机攫取了国家的大权,从内部将魏玛共和国解体。

奈特哈特本来可以将希特勒从公众视野中抹去,可是他却成为希特勒的“贵人”。因此,1937年当68岁的奈特哈特退休时,希特勒给他捎信,感谢他多年的工作。我们相信,希特勒内心最感谢的,还是1924年奈特哈特主导的那场审判。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这是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审判。希特勒的罪恶政权由此走上崛起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