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军一条人命的价格,抚恤金与政府债务

一名日军士兵死亡后,遗属可以拿到的抚恤金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死亡赐金,即根据日本《恩给法》,任何公务员(军人当然属于公务员)因公死亡后都可以获得的死亡赔偿金。

第二部分是特别赐金,这是根据日本陆军省发布的公示,因为“满洲事变”、“中国事变”、“大东亚战争”而死的军人和军属可以获得这笔特别赐金,这是日军死者家属拿到的抚恤金的主要构成。特别赐金中对于因为战斗原因导致战死、战伤死和非战斗原因导致的病死、事故死的金额略有不同。

第三部分是埋葬金,是日本陆军省给死亡军人发放的所谓“烧埋钱”。

第四部分是行赏赐金,根据死者在生前的表现,发放的论功行赏赐金,每个死者家属可以拿到几十乃至上千日元不等的行赏赐金。

一名日军军人死亡后家属可以拿到的一次性抚恤金数额(不含行赏赐金),其中军衔均为死后追进一级后的军衔

第五部分是恩给年金,在军人死亡后,陆军省给遗属连续发放五年年金,年金数额为士兵军饷数额的70%。

一个最低级的大头兵死后也能拿到一千多日元抚恤金。那么在死者大量产生的年份,譬如1942年的瓜岛惨败,短时间内就产生了数万人的抚恤金开支。日本政府如果全部以现金发放抚恤金,势必造成短期内市场涌入大量现金,造成通货膨胀。况且日本政府当时也拿不出这么多现金来支付抚恤金。

那么有没有一种既支付了抚恤金,又不会引起大规模货币超发的金融手段呢?当然是有的!

那就是发行海量的政府债券!用债券来抵扣现金。实际上对于一名死者的遗属而言,可以得到现金的只有死亡赐金与埋葬金。占据抚恤金大头的特别赐金与行赏赐金被日本政府以国债发放,战死者遗属拿到抚恤金中90%至95%均以各种名目的国库券的形式支付。这就使得当时日本国内市场上的现金总量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国内经济基本稳定。这件事情本质相当于日本政府用几张轻飘飘的债券白嫖了战死者的抚恤金。

随着战争的进行,各种军费与抚恤金的不断增多,各种国债滚雪球般增长。到了1945年,日本政府发行的各种国债已经达到1400亿日元之巨。这一数字已经远远超过了日本政府能够偿还的能力。

于是对于日本政府而言,太平洋战争已经变成了一个非常魔幻的战争——就算1945年日本赢了战争,获得了大量殖民地,在1947—1949年大量国债到期时,日本政府也无力偿还这些巨额国债。(毕竟消化殖民地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完成的)如果用超发货币的手段偿还,那么就会造成日元大贬值,引起经济危机。如果坚持不超发货币,那么政府信用破产,一样引起经济危机。除非日军大赢特赢,不仅彻底击败美国,还能让美国赔上一千亿美元的战争赔款堵住这个国债庞氏骗局的窟窿。否则无论战争走向如何,在1947年日本政府的五年期国债大量到期时,日本政府一定会迎来一次大规模的金融暴雷。如果那个时候日本政府依然苟延残喘,那么摆在日军高层和日本政府面前最大的问题不是各路同盟国的军队,而是如何解决一百余万手持到期国债的战死者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