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原勇在上海吴淞、江湾集中营虐待美国战俘案
作者:马军
1946年1月,中国战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总司令魏德迈将军(A . C. Wedemeyer)奉位于美国华盛顿的陆军部之命在中国上海提篮桥监狱(Ward Road Jail)设立美军法庭(The Military Commission convened by The Commanding General, U. S. Army Forces, China,亦有译为美军战犯委员会),审判战时日本军队在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杀害、虐待美国被俘人员的相关案件。
日本在沪集中营分布图,右下角所示的集中营位于江湾,右上角所示的集中营位于吴淞
至是年9月间,该法庭共计审判了8批47名日本战犯,判处死刑10人(实际执行6人),判处无期徒刑6人,判处有期徒刑29人,无罪释放2人。之后又继续开审了27名德国纳粹战犯。作为开庭时间早于东京审判的上海审判,无论在战史层面,还是在司法实践上都占据着非常独特的位置。
一
石原勇,时年36岁,1929、1930年间曾在美国夏威夷读书,1935年间来华居住。故其除母语外,还长于中、英两国文字。1942至1945年,即日军占领上海期间,石原勇作为日本平民,曾在日军设置的吴淞与江湾两个盟军战俘集中营内受雇充任翻译主任,为虎作伥,对关押其内的许多美军战俘多方苛待,并常常施以拷打、电击、灌水等酷刑,故而被美俘称为“东方的野兽”(Beast of the East)。1945年1月石原勇被解雇。同年底,藏匿在汉口,12月11日被美军战犯调查处抓获后押送来沪,关押在提篮桥监狱。此前,为了表明自己所作所为均属克尽职责,石原勇特意将自己的小指切掉。
庭审之初,首先由检方宣读起诉书,检方以7项罪名控告石原勇其曾对战俘福利中尉(Lieut. William T. Foley)、米纳克上士(Sgt. John C. Minnick)、史力克上士(Sgt. Michael J. Schick)、史都上士(Sgt. Joe M. Stowe)、史多华斯上士(Sgt. Henry B. Stowers)、毕士上士(Sgt. Jack R. Bishop)等数十人施虐,其中有确切姓名的就有28人。
被告辩护人旋以美国已于战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美军无权在华设立法庭为由,请求取消该案。主审官则以“中国当局并未反对此举”为由,予以驳回。
接着,检方宣称将提供受害者的书面证词(因为这些受害者在战后均已返回美国,许多人正在治疗创伤,所以难以到场),以此证明该被告曾对美军战俘长期实施暴行,故意违反集中营的法规。辩方则反对采信书面证词,理由是这剥夺了被告方验证的机会,从而违反了公正的原则。辩方的这一主张亦遭到了合议庭的拒绝。
首份书证来源于米纳克上士,他在文中称在江湾集中营里有一些日本看管者,被告石原勇是其中之一。该上士曾暗地里给这些日本人起过绰号,例如Tiny Tim、Shufflefoot、Dirty Neck、Arkansas Traveller、G-1 、G-2,被告则被称为The Beast of the East(东方的野兽)。米纳克透露,有一次石原勇为了让他说出私购食物和与人兑换美元的内情,曾用马鞭抽打他的肩膀、脖子和头部,并向他的喉咙灌水,实施所谓的水刑。他从上午10点半被折磨至下午3点。此后的几个星期里,他的手、手臂和鼻子都极感不适。
史力克上士在书面证词中描绘了自己是如何被石原勇绑起来并实施水刑的,被告当时还在旁边吆喝:“如果你想招供的话,就摇摇头。”史力克为了喘口气就摇了摇头。被告见他还是不说,就继续用刑,前后持续了一个半小时。
史都上士则称,有一天在半夜里,他被被告抓去盘问私兑美元的事,当他说自己什么也不知道时,被告骂他是“可恶的骗子”。石原又盘问他关于一瓶威士忌酒的来源,他也说不知道。然后,他被剥去了衣服,当时窗户开着,天很冷,他的双臂本能地拢在胸前。石原勇竟将一桶水浇到他身上。接着他被施以水刑,被灌进很多水,呕吐得很厉害。
福利说他也被实施过水刑,手指还遭被告反拧。
一个叫Bergie Bergan的平民在证词中说,有一次他被审讯了一个半小时,被告用马鞭抽打他,并朝嘴里灌水,他昏厥过去。事后,他浑身青肿、流血。
还有一个人证明,石原勇曾野蛮地用一支铅笔插进他的鼻子,导致鼻子流血。
Robert Brown称被告应对集中营里的许多暴行负责,他常常为一些小事就大动干戈。Brown称自己也曾在水刑中昏死过两次,石原还将竹签刺入了他的手指。
手指遭竹签伤害的还有Davis,他指证石原对犯人一直很残忍,自己还曾被倒绑在梯子上达几个小时之久。他还指出,当时在集中营内,每逢白天,日本人都会派出400个战俘、犯人去建筑一座土丘,用作射击点,日本人称它为“富士山第二”。
午后,法庭开始传唤控方证人到庭。第一个作证的是曾在吴淞和江湾集中营任职的矢泽利彦(Yazawa Toshiki)下士。他说自己在1944年1月亲见石原勇对“不遵纪律”的营中战俘施虐,共有5次之多,战俘多为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还有在押的各地美国领事馆馆员。石原勇为获取口供,不惜采取毒辣手段,或用马鞭抽打,或用茶壶将水强行灌进他们的嘴里。矢泽宣称:“母亲教不说谎言,故今日作证,是实话。”但其后他又赞扬石原勇为人不偏不倚,视法令军纪如山似海,虽曾虐待战犯,但也曾为营内战俘福利着想,并请传教士到营中为各人祈祷,并解私囊,以牛奶供给病者。检察官于是反问证人:石原勇既然如此“仁慈”,又为何“虐打战俘”?证人竟称“其人非常守法”。矢泽还告诉法庭,按照集中营的规定,除星期天以外,平日里从早上9点至正午,再从下午1点至4点半,战俘必须劳动。每个月可以因此获得少量工资,到营内食堂买一些糖、茶和盐等。石原勇就是以所谓的“走私”问题,对战俘动用了水刑并实施了拷打。其间,法官又问证人:“水刑有没有对营内不说实话的日本人也实施过?”证人表示没有。
第二个作证的是集中营的翻译森迫一记(Morisaka Kazunori),他亦表示自己曾多次目睹被告施暴,受害者有Huizenga、Ketner、Clime、Bergman、Minnick、Stowers、 Foley和Lum等。集中营最高长官得知石原的暴行后,随即将他解职了。

石原勇(中)和他的两名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载North China Daily News, March 5, 1946, p. 3)
3月5日是庭审第二天,出庭的控方证人是原吴淞、江湾盟军战俘集中营所长兼海防路盟侨集中营所长大寺敏(Odera Satoshi,日本鹿儿岛人,时年58岁)大佐。他试图勾画日军的“人道”形象,宣称武士道精神和他一向的政策是禁止对盟军战俘实施酷刑和侮辱。他对石原勇虐俘的详情并不清楚,所以后来一得知此事,便马上将其解雇了。
3月6日,石原勇在面对控辩双方的质询时滔滔不绝,以似通不通的英语大发“宏论”,他承认了三项指控,但又说自己生平最看不起懦夫,认为被关在集中营内的战俘都是无能之辈,既然不能到前线作战,自然就应在后方做苦工。他承认曾对战俘实施过水刑,但又解释说此刑并不能致人于死,因为他自己也曾被人实施水刑9次。石原又称,自己也曾为营中各人谋过福利。其间,为了替被告减罪,辩护人利威云少校和多纳中尉曾提请法庭注意:其一,各被害人战后返美,此次自美国来信书面作证,其字里行间多有渲染,甚至有言过其实之词。其二,被告犯罪时处境特殊,实属变态心理,因其自东京到中国时自负甚高,后来只在集中营内谋得一小职位,与士兵同等待遇,所以内心非常痛苦、自卑,以致将怨气发泄于战俘身上,每次打人便引以自荣,所以打人或虐犯并非出于真实意愿。检察官随即驳斥辩方:石原勇为人极为残暴,并非可以用“变态心理”4字洗涤其罪。
3月7日下午3时,主审官米都顿上校宣读了判决书,石原勇犯罪“出于本意,并无受何人之主使”,7项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囚禁地点将由主管当局决定。石原勇闻判后,表情严肃,神色紧张,由美军宪兵押回。
需要指出的是,石原勇一案的庭审记录,连同上海美军军事法庭的全部庭审资料,今天仍保存在华盛顿的美国国家档案馆。
二
石原勇的庭审情况已经比较清楚了,那么他曾经服务和施暴的吴淞、江湾集中营又位于哪里呢?内部的状况究竟如何?
较早探讨这一问题的是上海市档案馆的研究人员陈正卿,他的《美军战俘画笔下的宝山集中营》一文(刊《世纪》2005年第5期)提供了不少有价值的线索。按照陈氏的叙述,2002年春,他曾接待过一位中文名字叫梁孝玲的美籍荷兰女士,这位女士的父亲叫丽贝·威尔克森(Reba Wilkerson),原是美国爱荷华州莫里森建筑公司员工。1941年春,他由公司安排到西太平洋上的威克岛参加美国海军基地的建造工程,却因太平洋战争突然爆发而遭日军俘虏,1942年初被押送到上海的日军集中营苦役4年之久,战后他返回美国。梁女士来沪就是想探寻一下当年父亲被关押的地方。其间,梁女士向陈正卿转交了他父亲生前的回忆文章《威克岛被遗忘的幸存者》(Wake’s Forgotten Survivors, American History Illustrated, vol. xxii, no. 8, Dec., 1987, pp. 43-44),甚至还有其父一名难友的画作。这位战俘画家叫爱司塔尼塔(Joseph J. Astarita),能画一手出色的铅笔素描,1947年即获释回国后不久,就凭借着记忆作了几十幅画,把集中营的生活场景、日军暴行等,生动、真实地描绘了下来。
陈正卿援引威尔克森的说法:在经历了两周的激烈抵抗后,威克岛的美国守军司令下令投降。1942年1月12日,日军将岛上被俘美军官兵和建筑员工,除留用100人继续在岛上为日军修筑工事外,其余占大多数的1180人被强令登上一艘叫“尼塔马罗号”(Nitta-Maru,新田丸)的征用客轮,赶进密封船舱内,运往上海作苦役。在历经了12天漫长的海上颠簸,再加饥饿和暴打后,终于抵达上海黄浦江畔的公和祥码头,然后被命令以急行军的速度长跑到吴淞集中营。
该集中营是当年日军300个俘虏集中营中的一个。他们到达这里时,日军已经使用它有年了。这个被战俘们谑称为“鬼屋”的大院子临靠江边,四周围着铁丝网,有些地方已经损坏并正在抢修。在未修好前,战俘们暂时被关押在狭小、简陋、板棚似的平房里。日军只发给他们稻草垫和单薄的棉线毯。时近严冬,吴淞口寒风呼啸,他们常常冻得不能入睡,披着毯子在屋里行走。日军供给他们的食物竟是带皮的稻谷和没有油盐的白菜汤,难得有一点点鱼。
他们的劳役是开挖吴淞运河。原来日军占领上海后,计划以吴淞为运送军需的基地。通过运河就可以把日军从海轮卸到驳船上的物资,直接拖到岸上的仓库门前。开挖的工具是铁镐和铲子,每天的土方量必须在落潮时完成。这样战俘们必须每天从黎明起或挖或抬干到日落。这条运河大约挖了一年时间,它连着大江,还可以看见江上冒烟的兵舰,兵舰上插着日本旗。
从爱司塔尼塔的画作中可以看出,繁重的劳动和饥饿,使战俘们的健康受到严重摧残。他们个个弯腰驼背,肋骨突出,腹部内凹,手臂和腿部肌肉青筋暴露。他们在日军的刺刀逼迫下,在泥泞的河滩上担土。
根据威尔克森的文字和爱司塔尼塔的画,再加走访熟悉乡土历史的人士,陈正卿最终找到了当年的吴淞运河和集中营旧址,即今日连接蕰藻浜的支流河和吴淞公园后海军博物馆的一部分。
吴淞运河即将完成时,美国战俘们又被转移到距上海城区以北4英里的江湾集中营(成立于1942年4月),它位于江湾的高境庙乡,日军将其命名为“上海敌国战俘收容所”,所长是陆军大佐大寺敏。
这次战俘们的苦役是建造“富士乡项目”,实际上就是一座兼有瞭望和防守功能的高大堡楼,它呈上小下大四方柱形,顶有瞭望塔,各层都有射击口,为砖石水泥钢筋建筑,它是出于日军防范战俘营暴动而设计的。日军看押人员对战俘的殴打、虐待难以尽述,一些战俘因受尽折磨而死去。看管人员的凶暴也被画家记录下来,其中一个下巴尖突,眼眶深陷,驱干瘦长的,战俘背地里骂他为“恐怖骷髅”的人,惯常以马鞭抽打战俘的头顶和头颈。另有一个叫“英俊的哈里”的翻译官,是“恐怖骷髅”的跟屁虫,喜欢拿着照相机照相。据陈正卿指出,这个“恐怖骷髅”就是石原勇。至于集中营的所长“长有两撇翘胡子,他脸上挂着阴险的笑,总说‘皇军必胜’”。战争结束后,江湾集中营改为上海战犯拘留所,专门关押日军战犯。陈正卿曾前往原地探查,“这里已是一片民宅,也不乏高楼大厦”,“现在已是一司法单位所在地”。

爱司塔尼塔画作例一:日军正用大棒打一名战俘后背

爱司塔尼塔画作之二:冬季因寒冷无法入睡的美军战俘

爱司塔尼塔画作之三:戒备森严的江湾集中营
吉林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武向平撰写的《日本在中国境内盟军战俘营机构分布考察》一文(刊《社会科学战线》2009年第4期)则试图主要根据日本国立公文书馆所藏日本战俘情报局档案,对日军在中国境内4地(香港、台湾、上海和奉天)设置的盟军战俘营进行详细考察。文中涉及上海部分时指出:上海盟军俘虏收容所成立于1942年2月1日,位于上海市郊30余里的杨行镇附近,即吴淞和扬子江的中间地带,此地原是日本陆军的一座兵营。收容所建成时日军人员主要有将校15人、下士官19人、兵50人,所长大寺敏大佐。到1942年6月,其内共收容美、英官兵及其他人员达1600多人,同年底为1456人。盟军战俘在日军强迫下,长期从事繁重的劳动,如修建道路、农耕生产、建筑、开矿等,每天劳动时间8—16个小时,每月劳作在24天以上。战俘的生活环境也是极其恶劣,许多人受到严刑拷打、关禁闭或断绝食物等惩罚,有的人甚至被当场处死。
同样是学术性探究,上海师范大学历史系张帅、苏智良的《上海盟军战俘营》一文(刊《历史研究》2016年第1期)利用的中外资料更为翔实,考察也更为全面、周密和深入。该文主要依据美国战略情报局(War Information Bureau)的调查档案,以及幸存战俘们的回忆,并辅以日方俘虏情报局档案和中国报纸等相关记录,力图多角度展现上海盟军战俘营的历史图景。
作者首先指出,依据日方的资料,日本在太平洋战争期间设置的盟军战俘营共有18处。日本本土有8处:善通寺、大阪、仙台、东京、名古屋、函馆、广岛、福冈;占领区有10处:上海、台湾、香港、奉天(今沈阳)、朝鲜、爪哇、泰国、菲律宾、马来亚、婆罗洲。其中的上海战俘营设置于1942年2月1日。接着,作者系统排摸了中国、西方和日本学术界以往的研究成果,结论大旨是:对设置在中国的盟军战俘营乃至上海战俘营以往关注不足,上海盟军战俘营的设置状况如何?战俘来源于何处?日方如何管理?战俘们的生活状况如何?这些问题都有待深入挖掘。
根据两人的进一步研究和实地调查,日军在上海设置的盟军战俘营主要有两处:吴淞盟军战俘营和江湾盟军战俘营,日方称为“上海俘虏收容所”。它们在时间上存在着继承关系,管理者亦基本相同。除此之外,日军在上海还有零星关押盟军战俘的地点,如提篮桥监狱(今四川北路85号)、海军战俘营(今东江湾路15号)、华德路监狱(今长阳路147号)。作者援引美方材料,吴淞战俘营“曾经是日军的一处兵营,位于上海以北15英里,距离吴淞炮台5英里” 。1942年12月6日,战俘们由吴淞转移到江湾高境庙乡,“坐落在上海北郊的江湾镇,修建在一个比较干燥的高地上,距离上海一个小时的车程”,具体坐标为“北纬31度18分,东经121度28分”,其今址在宝山区殷高路15号上海市高境强制隔离戒毒所。营内的战俘1942年为1484人,1943年是980人,1944年是1023人。其中,威克岛战俘占据了绝大部分,此外还包括英美等国驻上海的海军战俘、美国驻华北的海军陆战队官兵、部分被捕的盟军飞行员,以及少数被俘的盟军高级将领等。
除了忍受阴冷的气候、粗劣的食物、繁重的劳役外,盟军战俘们还常要面对日方管理者的肆意暴行,作者援引战俘们的回忆,日本看守“野蛮又愚蠢,经常制造骚乱,他们虐待战俘,战俘管理当局也支持看守们这么做”;“日军守卫对战俘很不友好,战俘经常被抽打耳光。有时因为几个战俘犯错就会导致所有人受罚,战俘营发生过几次大规模惩罚战俘的事情,惩罚措施包括在雨中罚站数小时、几天不供应食物或关禁闭”。一次例行训话中可见一斑,某日军军官曾毫无顾忌地向新到战俘们宣称:“从现在开始你们身无分文,自从被俘的那一刻起,你们就一无所有了。即使你身体里的那点空气,也不属于你。从现在开始,你们要为大东亚共荣而努力工作,你们就是大日本帝国的奴隶。”在修建“富士山第二 ”时,一些中国劳工获准进入战俘营劳动,美国华北海军陆战队的战俘们得以将自己持有的美元同中国劳工交换,逐渐形成了一个地下市场。日方知情后进行查处,大部分战俘虽遭受严刑拷打,仍不愿吐出实情、出卖战友。
不过,作者也指出,虽然饱受虐待,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但由于战俘营配备了基本的医疗设施,再加国际红十字会及旅沪侨民的积极援助,以及盟军战俘尽力保持严格军纪,上海盟军战俘营的战俘死亡率,相比同类型的集中营是相对较低的。
李健、苏智良的《侵华日军在沪集中营考论》一文(刊《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46卷第3期,2017年5月)将日军在上海建立的23个集中营分为4类,即上海侨民集中营、教会人员集中营、上海盟军战俘营、中国战俘集中营。作者断言,日本对盟军战俘的管理缺少人道主义关怀,战俘备受饥饿、寒冷、酷刑,甚至劳累至死等野蛮对待。并援引了一位美国海军军官回忆:“在集中营里日本人除了灌水和拷打外还有电刑,所谓的电刑是把着电的金属触着人体要害处,我在室内一听见外面尖锐的惨叫声就知道又开始电刑了。我想这是一种非常痛苦的刑罚,受刑人没有一次不惨叫的。当他们手臂被吊得脱节时也常常发出这样的惨叫,但都有灌水时不发一声。这些刑罚都是无任何理由的。” 另一位美国海军军官则称:“在吴淞集中营里,牛马式的生活除外,这里经常发生所谓的‘不幸事件’,每个日本兵都有自己的‘法律’,我们时常在无意中破坏了事前根本不知其存在的‘司法’,我海军鲁槟逊因拒绝给日兵摇动卡车前面的马达驱动器被打得半死,还有一个平民战俘,仅仅看一下营地四周的电网被枪杀了,经我们抗议后,营里开了一次庭,最后日本军官宣称这不过是‘意外的不幸事件’,那个杀人的士兵无罪复职。”
……
通过上述学者对吴淞、江湾集中营的研究,石原勇施暴的大环境已日渐清晰了。
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同盟国家对日军集中营战犯的审判中,石原勇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被告。他并非军人亦非看守,只是一个被集中营雇用的日本平民,平日里获准穿着军服,是司职起沟通作用的翻译。他的罪证确凿,既有许多战俘的书面证词,亦有本国同事的到庭指证,本人亦供认不讳,所以中外学术界迄今未见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但有些案例则不同了。
石原勇实施暴行的动机和行径,固然有其个人的性格与行为特点,但同时也发映出日军战犯的基本特征,那就是无视盟军战俘的基本人格和尊严,并频繁实施残暴的体罚。石原勇对战争中俘虏身份的蔑视,正是当时武士道文化浸润下日本社会普遍的价值观念,而漠视1929年的《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极力榨取盟军战俘的劳动力,又是战时日本帝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日军战俘政策后来之所以饱受国际主流社会和学术界的诟病,原因即在于此。
当然,日军对盟军战俘普遍实施的虐待和暴行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因素,那就是“二战”期间日本陆军的军事特质和发展水平。众所周知,和日本海军日新月异的状况不同,自日俄战争以后,日本陆军的建设出现了明显的停滞趋势,刻意倡导“唯意志论”导致的后果到“二战”时期已暴露无遗,以致在军事学术的诸多领域,包括后勤、医疗、粮食供应等方面,都远远地落后于时代的潮流。事实上,缺医少药、缺吃少穿的政策并非专对盟军战俘,而是基于日本军人自身也面临同样困惑的大背景。例如,战时的青年军官、战后成为日本著名军事历史学家的藤原彰教授在其回忆录《中国战线从军记》(中译本,林晓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中对此有过详尽的阐释。藤原教授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研究历程断言,“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死亡的230万日本军人中有一半以上的人,实际上都不是战死的,而是饿死的,其中主要原因是因为后勤供给断绝,很多士兵患上了战争营养失调症而导致死亡。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说,他们之中的大部分其实是饿死的。而导致大量军人饿死的重要原因还在于作战优先、轻视补给的日本军队的作战行为特性,在于即使没有粮食,也要凭借气力作战的军国主义精神”。如果说当时的日本军政当局尚且不能充分解决本国军人的食物和医药问题,那么自然不能期望他们在漠视《日内瓦公约》的前提下,会为受鄙视的敌国被俘军人提供充沛的食品、舒适的住宿、温暖的衣被,以及良好的医疗。而且,日本旧陆军的内部充满着各种各样的暴行,上级打下级,长官打小兵,老兵揍新兵,犹如家常便饭。(例如,石原勇自承自己也曾受过水刑。)这种恶劣的情绪和行径,自然也会延伸成对敌国军人和平民的肆意施暴,于是各集中营内的战俘常常会因区区不足挂齿的小小冒犯而遭受毒打。
当然,在同样的大环境下,具体个人的反应也不尽相同,并非所有的日本军人都是残暴的,吴淞、江湾集中营内的医务官新藤就给战俘们的印象较为友善。“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对于战俘营中的盟军医务人员比较友好,对战俘报以理解和同情。”这样的人在其他集中营里也有。
已有的资料表明,发生在吴淞和江湾集中营里的暴行并非个案,但上海美军法庭只对石原勇一人进行了审判,该法庭显然因时间仓促存在着选择性和随机性的特点,并没有对施暴者进行彻底、全面的清算,这当然是其时的历史环境和条件使然。顺便一提的是,该集中营的最高长官大寺敏大佐虽遭上海美军法庭释放,后来亦受到了审判,只是审判方是属于中国军事法庭范畴的第一绥靖区司令部军事法庭。1946年11月17日,他因兼任上海海防路收容所所长期间(1942年11月5日至1945年5月8日)多方虐待盟国侨民而被提起公诉,次年7月26日被判有期徒刑7年,后又改判3年6个月。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是一次同盟战争,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美、英之间成为了对日作战的盟友,持续4年直至大战结束。1942至1945年间的上海,虽然位于敌后,并无大规模的战事发生,但作为远东的第一都市,仍然是双方关注、角力的一个焦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分布在上海城区边缘的若干盟军战俘集中营和盟国侨民集中营,其内被关押的数千名人员,以受虐、受难的特殊形式和中国民众在并肩苦撑,等待着黎明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