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是如何巧妙将民营企业收为国有的?

作者 | 竟陵

01、畸形的民营经济

现代化按其发生类型可分为两种:早发内生型和后发外源型。在早发型的英美现代化之初,私有产权制度和相对自由的经济环境已经形成,农业商品化颇有成效,社会分化程度较高,新兴的资产阶级在这种条件下自发地成长。与技术革命的到来相适应,民营企业作为工业化的主力军,缓慢地、自下而上地推动着人类历史上第三次大变革——现代化的到来。在整个过程中,国家除了在农业上有所作为外,很少干预经济。
这个模式的特点是:民营企业是现代化的主导力量,民营企业的成长是现代化的关键。在后发现代化国家,情况则大为不同。它们不具备英美等国的初始条件,无从指望现代化以自发的、内生的方式在这里成长。一般说来,它们面临如下障碍:传统社会结构极其顽固,社会分化程度底,现代经济成分难以成长;不少国家陷于四分五裂之中,政治动荡,缺乏统一的国内市场;农村商品化程度低,市场发育缓慢;当现代化启动后,现代化的先行国凭借经济实力,迫使后发国家进入不公平的国际经济格局,使之处于依附发展地位。
另一方面,现代化的传导性又使得这些国家无法抗拒这一世界历史性的潮流。于是,后发现代化国家一般都重视政府的作用,通过国家力量来取得超经济的发展,以赶超现代化。政府的介入使后发国家面临一个现代化的新课题:如何处理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关系。
理想的状况是,在国家作用充分发挥的同时,民营企业也获得充分的发展。但后发国家的实践却呈现出颇为复杂的局面,在政府广泛干预经济的情况下,只有少数国家的民营企业同时获得充分发展,对大多数后发国家来说,政府作用的强化却往往导致官僚经济体系的过度膨胀,民营企业沦为附庸和牺牲品。政企关系的不同际遇相应影响着这些国家的现代化进程。

02、围绕轮船招商局的斗争

1927年前,招商局在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体制上经历了官督商办和商办隶部两个阶段,但由于招商局是中国第一家同时也是最大的轮船公司,因而围绕招商局表现出来的官商矛盾和争权夺利的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尤其是对招商局实行“官办”、“国有”的企图,始终未曾停止。围绕招商局的官、商矛盾,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最为突出。
南京政府在这个问题上不仅不例外,而且表现得更迫不及待。可以说,在1927~1937年的这段时期内,围绕招商局的根本问题,就是南京国民党政府通过种种手段把招商局收归国有和纳入官僚资本主义体系控制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大体可分成前后两个阶段;

1927~1932年11月将招商局正式收归国有为第一阶段。此后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的中心是逐渐加强控制招商局。但是,对这家具有几十年历史,还多次经历过“官办”、“国有”要求的中国最大的轮船公司实行国有,也并非易事。因此,在招商局收归国有的前前后后,招商局的主管人员和机构在南京政府的控制下多次发生变动,变动之快常有令人目不暇接之感就不奇怪了。为对招商局国有前后的人员和机构变化脉络有一个较为清晰的了解,以及对招商局的经营环境和这时期的官商矛盾能有一个更清楚的认识,笔者整理了招商局国有前后的大事录如下:
1927年1月上旬 上海尚未克复,南京国民党政府尚未成立,蒋介石即任命杨铨(字杏佛)办理招商局事宜,后杨铨以“内容不明,权限未定,未允就职”。

3月15日 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四次谈话会议决派蒋尊簋、钱永铭与招商局负责人会商改善办法。

3月30日 中央政治会议第85次会议决,派张人杰、蒋尊簋、虞和德、郭泰祺、陈辉德、宋汉章、钱永铭、杨铨、潘宜之、杨端六、李孤帆组成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7月,中央政治会议第110次会议决,加派何焕三为委员。

5月20日 全体清查委员到局开始施行清查,陆续制成各种清查报告书表暨说明书16种,统计表26种。9月底清查结束,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宣告解散。“以招商局事关交通”,将“整理”之责移交交通部。

11月 国民党政府公布监督招商局章程7条,设招商局监督办公处,直隶于交通部。置监督一人,总办一人。监督由国民政府特派交通部长王伯群兼任,总办则由坚决主张招商局国有的部派参事赵铁桥充任。

1928年1月 王伯群发布解散董事会及将各董事停职查办令,同时令招商局改设总管理处,由赵铁桥、李国杰共同负责处理局务,李国杰称病不出,赵铁桥单独接收。

2月22日 总管理处成立,正式开始办公。重订组织章程,改组招商局管理部门,并对内河招商局、积余产业公司、仁济和保险公司等进行改组整顿。

8月10日交通部召开全国交通会议,总办赵铁桥、董事长李国杰出席参加。此次会“议决招商局以收回国有为原则,而以官商合办为过渡”。

1929年2月有人密告赵铁桥“整理无方、违法失职”,当由交通部、工商部、监察院会组彻查招商局委员会,派员来沪,经一月余之清查,“结果并无所获”。

6月17日中央党部二中全会议决,将招商局脱离交通部管辖改隶国民政府。旋由国民政府训令,该局监督王伯群代行委员会职权,该局总办赵铁桥代行专员职权。“是时本局名虽商办,实际已由政府代为经营”。

1930年2月赵铁桥通过法庭诉讼,将积余产业公司收归总管理处。4月正式接收。

7月24日“总办赵铁桥因整顿局务遭忌,被刺身故”。由交通部航政司长蔡培暂兼代总办职务。“旋国府令派陈希曾继任,陈辞未就”。

9月 由国府改派交通部次长李仲公暂行代理招商局总管理处总办,代行整理招商局专员职权。随即成立整理招商局委员会,简派张群、李仲公等7人为委员,并指定张群为委员长,李仲公为整理专员。后“以张氏未允就任,故委员会终未成立”。

1931年5月整理专员李仲公辞职,改派郭外峰继任。

1932年春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仍将招商局归还交通部管辖。

3月郭外峰辞职。部令设招商局监督处,以次长陈孚木任监督,排李国杰为招商局总经理,接收总管理处。

10月 中央政治会议第331次会议议决,将招商局收归国营。以每套招商局股票(航业股2股产业股l股为l套)现银50两由政府收买。“继承本局一切权利及合法债务。取消监督处,另设理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公布招商局暂行组织章程、理事会及监事会暂行章程。简派叶琢堂、刘鸿生等7人为招商局理事会常务理事。钱永铭等8人为理事。芦学溥等9人为监事会监事。刘鸿生为招商局总经理。

11月11日上述全体人员就职,接收商办招商局,改名为国招商局。

1936年2月全体理监事及刘总经理均以穷于应付,呈请辞职。

2月4日 行政院会议通过辞职请求,“并委蔡增基为总经理,谭伯英、劳勉为副经理”。

2月8日交通部公布修正国营招商局组织章程,废除理监事会制。除仍旧设置总经理外,增设副经理二人。

1937年1月副经理谭伯英辞职,部派沈仲毅继任。

以上的大事录大略记录了1927~1937年围绕招商局国有前前后后的大事,需说明的是,由于受篇幅限制,这个记录只能简单孤立的记录部分当时发生的事件,目的是对当时招商局繁复的变化和杂乱的头绪能有稍为清楚的印象。但这些事件彼此间的联系特别是作为商办招商局的主持人对被收归国有的不满和反抗,在这里却难于反映出来。

03、杀鸡给猴看

1927年初,当北伐军刚刚打下武汉,上海尚未克复,南京政府也未成立时,亟欲染指招商局的蒋介石就“以本局为全国最大之航业机构,即拟加以整顿”而“任命杨铨(字杏佛)办理招商局事宜。”这件事的结果如前所述是杨铨以“内容不明,权限未定,未允就职”。其实情况并不这么简单,在招商局董事会4月12日的特别会议记录中有如下记载:“会长报告,昨日杨杏佛手持蒋总司令暨交通部命令,率同接收委员到局,意欲即日接办局务,当经严词拒却。”
看来,杨杏佛是在权限不够且遭招商局严拒的情况下才“未允就职”的。随后当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四次谈话会议决派蒋尊簋、钱永铭与招商局负责人会商改善办法时,招商局董事会的回答还是:
“查本局系完全商办,……至内部如何改善,事关股东主权,似应由本会筹划条陈,报由股东大会解决。”但是,招商局董事会这时根本无法阻挡决心把招商局收归国有且这时大权在握的南京政府。4月,当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85次会议通过决议,正式组成国民政府清查整理招商局委员会并“训令招商局饬遵”时,招商局也只能乖乖接受。

此后南京政府还采取“杀鸡给猴看”的方式,对招商局董事、主船科长兼积余产业公司经理付宗耀冠以“供给敌饷”、“阻挠义师”等罪名通缉捉拿,并把他在招商局的200股股份没收“改作财政部官股”。虽然此后反对势力采取控告以致刺杀赵铁桥的方式进行报复,但招商局收归国有的趋势却始终无法被改变。
南京国民政府是以极小的代价把招商局收归国有的。1932年10月南京政府明令收购招商局时,是以航业股2股产业股1股为一套,以一套现银50两的价格收购的。到1934年收购结束时,共用银2126340.45两。而这时招商局的资本金是840万两,资产实值如按1928年招商局第55届账略记载,资产总计达25288062两。
如按通和洋行对招商局各地房地产和码头的估价,1928年底招商局仅房地产价值即为26752005两,再加上船舶价值4264900余两,合计资产达3101万两以上。而且地价一般会不断升值。就算不升值,1934年时招商局房地产和船舶两项合计应当不少于2600万两。国民党政府以不到十分之一的代价把中国最大的轮船企业收归手中,显然,如果不是利用政府权力进行操作是不可能做到的。
另外,从招商局大事录中还可以看出这期间的种种不正常现象:首先,人事方面,除赵铁桥和刘鸿生二人任职时间较长外,其余主管人员来来去去,像走马灯似的换了一拨又一拨,长者数月,短者不过一二月。其次,在这段时期中,招商局的隶属关系一再变换,十分混乱。一会儿直隶交通部,一会儿脱离交通部管辖改隶国民党中央政府,一会儿又重属交通部。管理机构及其名称也历经监督办公处、总管理处、监督处、理事会、监事会等等;主管人员的头衔同样历经总办、督办、专员、总经理等等,名目繁多。决定招商局命运的,一会是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一会是中央政治会议,一会是中央党部会议,一会又是行政院会议。
显然,在这种“多头乱政”的局面下,一个正常的企业也没法获得正常发展的环境,得到正常的发展,何况是招商局这个历史悠久、包袱沉重、头绪纷繁的企业呢!

04、充满匪气的官僚

由于现代化的传导性,在产权制度尚未确立的情况下,现代资本主义企业在近代中国早产了。北洋政府时期,名义上颁布了确立财产所有权的法规,实际上形同虚设。可是,没有产权制度的确立,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始终缺乏基本的制度保障和动力。
南京政府的建立得到了民族资产阶级的大力支持,他们渴望尽快结束军阀混战的分裂局面,渴望一个强有力的政权来作他们的保护神。但是,为了维持庞大的军事和政治开支,1927年5月,南京政府却发行了3000万元的公债。政府代表逐个商店、逐个工厂强行推销。对于不向政府捐款、不认购公债的商人和企业家,就采取通缉、逮捕、查封资产,甚至绑架和敲诈。据一项比较保守的估计,南京政府成立后的一年零二个月中,上海各界向政府提供的钱款有将近1亿元之多。这种对私有产权的肆意侵夺再现了传统中国集权官僚制的劣根性,而且,这种充满了匪气的行为造成了一度的白色恐怖。